第一卷 拼屍之案 第一章 人體板凳(第3/3頁)



法醫秦明說:你別怕,我不會真的鋸你,只是演示一下。

聯防隊員唯唯諾諾,點頭稱是。

法醫秦明說:你跪下,臉貼地,屁股翹起……

法醫秦明分析,兇手第一次鋸屍時,死者應是跪姿,兇手連骨頭帶肉鋸下了死者的臀部,又將臀部鋸割成麻將大小的屍塊。這具女屍跪伏著,屁股成了平面,就像樹樁一樣。兩次鋸屍,間隔數天,屍體也許在冰櫃裏冷藏,也許鋸屍現場就是一個冷庫。這幾天,兇手可能就坐在這人體板凳上吃飯、抽煙,看報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