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薔薇殺手 第十五章 薔薇往事

  薔薇殺手落網,消息迅速在警方內部傳開,大家都感到非常奇怪,薔薇殺手作案手法高超,殺人幹凈利索,三起兇殺案都可以看出他是個心思慎密的人,這個在鬧市殺人連指紋都沒有留下的兇手,這個可以在墻上蹬踏出五個腳印的功夫高人,竟然酒後去一個花店尋釁肇事,被賣花女孩送進了公安局。

  當時那個做筆錄的民警對領導這樣匯報:

  我不認為抓住這個家夥是偶然,這是一種必然的結果嘛,多行不義必自斃,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在強大的政策攻心下,迫於法律的震懾和我鍥而不舍的審訊攻堅,他的心理防線終於被攻破,全部交代了殺人行兇的犯罪事實,對三起兇殺案件供認不諱。

  特案組也對薔薇殺手進行了審訊,焦書記和小布丁參與了旁聽。

  他們面前坐著的是一個英俊的年輕人,穿著一身休閑運動服,臉上有著被毆打過的痕跡,戴著手銬和腳鐐,這也是重刑犯的待遇。他看上去很平靜,眼神中沒有一絲驚慌,臉上棱角分明,雖然身陷囹圄,但器宇軒昂。

  梁教授:姓名?

  薔薇殺手:陳廣。

  梁教授:年齡?

  陳廣:22歲。

  梁教授:職業?

  陳廣:記者……

  我們的童年總是走在野花爛漫的小路上。

  我們的少年總是走在燈光昏黃的小巷裏。

  陳廣的家在郊外,四間紅磚平房位於百花深處,院子籬笆前長著薔薇,草垛旁長著薔薇,池塘邊長著薔薇,水電站房頂上也長著薔薇。這種野薔薇長勢兇猛,村民們每年都要用柴刀修剪枝條,否則,薔薇就會蔓延過院子,一直長到堂屋和廂房裏去。

  他的父親是一個冷軋絲廠的工人,長期在鐵屑彌漫的車間裏工作,後來得肺病死去了。

  他的母親賣菜合,一種油炸的街頭小吃,風裏去,雨裏來,一賣就是二十年。

  小時候,陳廣是多麽的恨自己的母親啊,他恨母親沒有一份光彩的工作。每到周末不上學的時候,早晨天不亮就要拉著架子車去城裏出攤賣早點。母親在中間,他和姐姐在兩邊,三個人拉著車子走上鄉間的舊柏油路,路旁薔薇花開,天邊晨曦微啟,池塘水面披上了一層淡靄輕煙,這一切和詩情畫意無關,他們的架子車上裝的是:面、油、韭菜、粉條、馬紮、小桌、爐子和鍋、竹竿和塑料布。

  兩個孩子在舊城墻根下擺好小桌和馬紮,支好竹竿,搭上塑料布。

  母親和面,包上韭菜粉條,擀成餅,放進油鍋,炸好以後撈出放在鐵架子上。從天微亮,到中午,雖然食客不少,但小本生意,收入甚微。

  跟著母親賣菜合,這是陳廣感到最煎熬的時刻:他擔心遇到自己的同學。

  每一個生長在貧苦家庭裏的孩子都能體會到他的那一點點虛榮,他養成了自卑和內向的性格,沉默寡言,很少有開心的時刻。這個在街頭坐立不安的孩子永遠記得母親說的一句話:小廣啊,以後你考上大學,就不用跟著賣菜合子啦。這成為他發憤圖強的原始動力,他想要擺脫這種生活的窘境,後來,他考上了一所傳媒大學。

  姐姐遠嫁他鄉,一個很遠很遠的邊境小城,姐姐和姐夫在那城市的另一個街頭賣菜合。

  窮二代延續貧窮,富二代延續財富,官二代延續權力。

  陳廣看見炒雞蛋,有時會想起姐姐。小時候,那寒酸而貧窮的童年,連雞蛋都吃不起。他家院裏的榆樹上有個蜂窩,榆樹下有個雞窩。他和姐姐每天都去看雞下沒下蛋,姐姐懂事,炒了一盤雞蛋要給母親留出半盤,剩下的都是給弟弟吃,陳廣狼吞虎咽幾下就吃光了。

  姐姐饞的咽口水,拿起饅頭狠狠的咬一口,再吃一口大蔥,嗆的眼淚流了出來。

  姐弟情深,但有時也會打架,互相揪住對方的頭發。

  姐姐說:松開手。

  弟弟說:就不松。

  姐姐說:你別找罵。

  弟弟惡狠狠地罵道:我×你媽。

  姐姐瞪著眼睛說道:隨便。

  母親笑著上前把兩個孩子拉開。那時,父親還沒死,父親愛喝酒,日久天長,酒瓶子積攢了很多,姐弟倆每過一段時間就用編織袋擡著酒瓶子去廢品站賣掉,姐姐的錢不舍得花,攢到一個罐頭瓶子裏,陳廣的錢都用到了買書上。

  後來,父親死了,母親含辛茹苦拉扯兩個孩子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