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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報告是按照時間順序排列的,我可以看出警方是如何提出一個個推論,又是如何一個個推翻它們。我能體會到調查過程中日益加深的絕望。這案子沒法破。很顯然,我哥哥相信特麗薩·洛夫頓恰巧撞上了一個連環殺手——那類最難追蹤的罪犯。卷宗裏還有一份聯邦調查局下設的全國暴力犯罪分析中心發來的回執報告,內含一份對本案兇手的心理側寫報告。我哥哥還在這沓卷宗裏保留了一份副本,那是他之前整理的關於本案各方面細節的對照清單,足足十七頁。他把這份文件寄給了聯邦調查局,以跟調查局的暴力犯罪緝捕項目中的數據做比對。但電腦的分析結果是否定的:洛夫頓被害一案與發生在美國境內的其他兇殺案沒有足夠多的匹配細節,不值得聯邦調查局進一步關注。

聯邦調查局發來的心理側寫報告由局裏的一名側寫師執筆,報告裏列出了她的名字——蕾切爾·沃林。報告羅列了一大堆普遍性的描述,從很大程度上說,對破案毫無價值。報告中的人物刻畫和性格分析十分透徹,甚至可能正中靶心,但這些詞句不能幫助警察從幾百萬人中篩選出那個符合描述的嫌疑人。這份側寫報告推斷,兇手極有可能是一名白人男子,年齡在二十歲到三十歲之間,對女性存在著難以排解的不滿與憤怒,因而對受害人屍體進行了極端殘害。此人很可能由一個十分專制的母親撫養長大,而他的父親很可能不在家中,或者因為忙於生計而未能參與他的成長,使撫養和教育等事務完全由母親承擔。依據其作案手段,側寫報告將這名兇手劃歸為“有條理型”,還警告因為兇手看似成功地實施了此次犯罪,並從警方的偵查行動中脫身,這很可能導致此人嘗試以相同的手法再次犯罪。

第一份卷宗的最後一批材料都是調查總結,有的關於調查訪談,有的關於核查的線索,還有的關於那些也許現下打印成文時看不出什麽意義,但今後沒準會成為突破點的細枝末節。從一份份的報告裏,我可以揣測出肖恩對特麗薩·洛夫頓一天天增加的憐惜之心。在最初的幾頁裏,他提到她時往往稱呼為受害者,有時也用洛夫頓這個姓氏;過了些時候,他開始用她的名字特麗薩稱呼她;再往後到二月份,在他死前提交的最後一批報告裏,他叫她特蕾——很可能是跟她家人或朋友的談話中偶然知道了這個昵稱,也許是從那張照片背面的題字知道的,就是那張拍攝於大學第一天的照片,那幸福快樂的大學第一天。

還剩十分鐘的時候,我合上第一份卷宗,打開另一份。這份卷宗稍薄一些,略翻一下,裏面似乎滿是調查過程中那些數量龐大、尚未解釋清楚的問題。還有一些市民的信件,闡述他們對於案子的種種猜測。其中一封來自一個靈媒師,聲稱特麗薩·洛夫頓的靈魂正在臭氧層之上的某個地方徘徊,發出高頻率的呼喚,她的語速太快,對於沒受過訓練的人來說,那聲音聽起來像鳥兒在嘰嘰喳喳,但靈媒師卻能破譯這些高頻傳聲,並表示如果肖恩有需要,她很願意幫忙向特麗薩·洛夫頓提問。不過文件裏沒有跡象表明肖恩與之有進一步接觸。

一份補充報告顯示,特麗薩要去的銀行和汽車維修店都離校園非常近,步行即可到達。警察把她的宿舍、托兒所、銀行和汽車維修店之間的線路來回調查了三次,沒有找到一個在放假後的星期三見過特麗薩的目擊證人。但我哥哥依舊認為——這是另一份補充報告裏提到的——特麗薩是在從托兒所給汽車維修店打電話之後,去銀行取錢用來支付修車費之前被綁架的。

卷宗裏還有一份偵查日志,記錄了被派來調查本案的警察的所有調查行動。一開始,人身侵害調查組的四名警察全天候調查這個案子,但是一天天過去,案子始終沒有進展,加上又發生了其他案子,抽調來抽調去,後來這個案子的負責人只剩下肖恩和韋克斯勒,再然後就只有肖恩了,而肖恩絕不會放棄這個案子。

日志的最後一項記錄寫於肖恩自殺當天,只有寥寥一行字:“二月十日——跟拉厄舍在斯坦利酒店碰面。關於特蕾的,來自P/R。”

“時間到。”

我擡起頭,韋克斯勒正指著他的手表。我心平氣和地合上卷宗。“P/R是什麽意思?”

“線索提供人的泛稱,意味著肖恩接到了一個電話。”

“拉厄舍是誰?”

“我們不知道。查過了電話簿,這個姓的人有好幾個。我們打電話過去,但他們壓根不明白我們在說什麽。我還去國家犯罪信息中心查了查,但由於只有一個姓氏,查不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直到最後,我們也不知道這個人的情況,甚至不清楚這個人是男是女。事實上,我們都不能肯定肖恩是不是真的見了誰。根據我們的調查情況,斯坦利酒店裏沒有一個人見過肖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