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大贏家(第2/6頁)

“國際通用的燈語,同樣是求助信號。”隊長隨意挑選兩位部下,“你們上去看看,順便把那人帶下來。”

趙英寶邁著大步進入工地。夜間的高空吊機就像一根通往天宮的立柱,兩邊的簡易房內傳來老鼠啃木料的聲音,捆綁牢固的鋼材原封不動地緊挨建築的外墻。隊長打著警用電筒在地面周圍繞了一圈,跟著又爬到建築的最高層,仔細檢查可能出現的痕跡,結果一無所獲。這也排除了他腦中的初步設想。起初,他認為兩位死者的自殺也許是假象,只要有人從工地樓上將兩人丟下,再將屍體轉移到停車場即可。既然這種假設被否定,沒有收獲的趙隊長只得原路折回。

當他正往工地出口走出時,某樣東西絆了他一下,隊長身體向前踉蹌了幾步,回過身查看。原來有塊鋼板的一端翹了起來,這東西的出現引起了他的興趣,在手電筒的幫助下,趙英寶確認鋼板彎曲的痕跡出自今天。現在問題來了,如果是施工時出現的彎曲,鋼板一定不會放在路中間,這會給民工帶來施工上的不便。可是晚上這群民工都在市區替工友過生日,這麽一來,晚上還有誰會潛入工地呢?這對警方來說是個不可忽視的問題。

“頭兒,記者發現個問題。”矮個子警員站在工地門口迎接隊長,“他在爛尾樓頂層沒有任何多余的腳印。也就是說,這兩個人可能不是從那棟樓墜落的。”

趙英寶看著被他們帶下的那位記者。那人正站在停車場一處昏暗的角落,手裏玩轉著一款ZIPPO打火機,似乎在等待主持大局的人出現。從身形來看,此人體魄健壯,身高至少超過一米八,這樣的先天條件使趙隊長下意識地認為,他在當記者之前是名運動健將。

在小警員的陪同下,趙隊長走向記者,並從兜裏拿出警官證,對暗處的記者說道:“我是負責此案的趙英寶,請問你怎麽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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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丁車被我丟棄在稻田。我徒步走了五公裏,在一間公共廁所清洗了頭部的血口,因為天氣較冷的緣故,滲出的血液已被控制。我將前額的頭發垂下,正好可以擋住那道傷口。出門後,我又走了幾個路口,才攔下一部計程車。

我打車來到“為民旅館”,旅館的廣告還在外面掛著——標準間,每晚八十元。

推開玻璃門,前台的服務員是個上了歲數的大媽,她正托著下巴在那裏發呆。見我來了,大媽立刻有了精神。

“先生住店嗎?”

“有人替我訂了房間,雷可華,請你查一查。”

聽說不是新進的客人,大媽的臉色馬上變得陰暗。她拿出放在抽屜裏的本子,手指上舔了口水,一頁一頁地翻找。“雷可華?有的,在這裏。今天下午一點半預訂的房間。”她核對了我的假身份證,遞上房間鑰匙,“302號房間,上樓左手最裏面那間。”說完,她坐回椅子盯著大門看,期待有下一名客人入住。

看著手中的鑰匙,我就猜到標準間有多糟。好點的旅館、酒店都用鑰匙卡,只有档次低的小旅店才用鑰匙開門。這裏沒有電梯,我只好拖著麻木的雙腿一層層地爬樓梯。在通往三樓的樓梯口,有個白發老者與我迎面而來,下樓的他盯著我的臉看,我把頭低下用頭發遮住傷口,沒有理睬。

上了三樓,這裏冷冷清清,看上去沒什麽人氣。

來到302號門前,打開裏面的電燈,一股黴味把我推出門外。屏住呼吸重新進門,推開窗戶通風的同時,我看了看屋內的環境。屋內只有一張床、一個油漆脫落的衣櫃、一張寫字桌上放著一台21寸的電視機,連洗手間也沒有,這地方也太差勁了,別說八十塊了,就是五十塊一晚我都嫌多。

我從電視機下方的桌子底下拿出兩個水瓶,打開瓶蓋瞧了瞧,水瓶內飄著幾根頭發和一些灰塵。我想起跟蹤葉秀珍時路過此地的場景,當時我還嘲笑這地方,沒想到自己現在卻在這兒避難,真是莫大的諷刺。

好在這裏有空調,否則晚上非凍死不可。我拿起已經看不清按鍵的遙控器,摸索著開機。空調發出類似老鼠啃木頭的聲音,這聲音停留了大約三分鐘,最後,空調終於啟動了。讓我沒想到的是,啟動之後,空調的噪音更大。

脫去穿了好幾天的西裝,我打開衣櫃,裏面有一個很大的旅行包,是小雯留下的。拉開拉鏈,隨便撥弄一番,裏面全都是廉價的方便面和壓縮面包。小雯真是沒良心,難道她就不能買些高档的蛋糕嗎?再往裏翻,摸出一個手機充電器。我伸手在衣櫃底部摸索,撕下被膠帶粘住的手機,這是款已經被淘汰的彩屏手機,沒有紅外、攝像和藍牙功能,只能打電話、發短信。一想到花十幾萬就買了這堆破爛玩意兒,我只能搖頭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