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之足(第7/11頁)

看到福爾摩斯在走進那所住房那一刻發生的突然變化,你就會知道雖然他表面上很冷靜,內心卻充滿活力了。這時候他看起來非常緊張而又十分謹慎,眼睛十分有神,面孔是那麽嚴肅,身體因激動而有些顫抖。他一會兒到外面的草地上察看,一會兒又從窗口鉆進屋子裏,一會兒在房間四周細細巡查,一會兒又回到樓上的臥室,就像一只獵狗一樣在尋找任何有關的線索。他快速地在臥室裏看了一遍,然後走到窗子下拉開窗戶。這一系列的動作之後,他好像又被什麽新的事物所吸引,感覺非常興奮,這時他向窗外探出身體,對著外面大聲歡叫。然後,他來到樓下,從沒關的窗口鉆出去,躺在草地上,接著又站起來,回到屋裏。他精力充沛的樣子,就像獵人尋找到了他的獵物一樣。屋裏那盞燈很常見,他作了仔細檢查,又量了燈盤的尺寸。還用放大鏡把蓋在煙囪頂上的雲母擋板作了徹底的檢查;煙囪頂端外殼上的灰塵被刮了下來,小心地裝進信封,就夾在平時他的筆記本裏。最後,當看到醫生和警察在這裏出現時,他喊牧師過來。來到了外面的草地上。

“我很興奮,因為我的調查並不是毫無結果,”他說道,“我現在還不能同那些警官討論此事,不過,朗德黑先生,你要是能替我向那些警官致意,並請他們注意臥室的窗子和起居室的燈,我將會感激不盡。臥室的那個窗子是關鍵,還有起居室的燈也是關鍵,如果把兩者聯系起來,就能很快地得出結論。那時如果警方還想進一步了解這些情況,請你讓他們在我的住所和我見面。華生,我們現在去別的地方看看,或許也會有所發現呢!”

也許是警察對於私人偵探的插手深感不滿,也有可能是警察有自己辦案的途徑,總之,有一點可以肯定,那就是在接下來的兩天裏警察根本沒能為我們提供任何有用的消息。福爾摩斯基本把這段時間都花在在小別墅裏抽煙和空想上。剩下的時間,他基本上都一個人在村裏散步,等他從外面回來,幾個鐘頭都過去了,回來後我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兒。倒是我們做過的一個實驗,讓我對他的調查情況重新燃起了希望。他買了一盞和發生悲劇的早晨在莫梯墨·特雷根尼斯的那個房間裏一模一樣的燈。在這盞燈裏,他裝滿了牧師家裏常用的那種油,然後他相當仔細地記錄燈火熄滅的時間。他還做了另外一個實驗,這個實驗讓人難以忍受,但卻令我永生難忘。

“華生,你記得嗎,”他在一個下午對我說,“我們這幾天雖然接觸到了很多不同的見聞,但有一點卻是它們的共同之處。我們進入每個作案房間的人都會感到一種特殊的氣氛。莫梯墨·特雷根尼斯曾經把他最後一次到他哥哥家裏去的情景向我們描述過,其中包括醫生一進到屋子裏就在椅子上倒下了。你不記得了嗎?現在,就讓我先為你解答這個疑問吧。我想是這樣的:女管家波特太太曾經對我們說過的話你應該記得吧,她說她剛走進屋裏也一下子昏倒了,醒來後她才打開了窗子。在第二起關於莫梯墨·特雷根尼斯自己死亡的案子裏,你應該還會記得,我們剛剛走進屋子裏時也立刻感到悶得厲害,當時仆人已經把窗子打開了。後來我作了調查,那個仆人感到身體不適,馬上去睡覺了。這說明什麽,華生,這些事實都是非常有意義的,這就證明在兩處作案的地點都包含有毒的氣體,而且兩處作案的屋子裏都有同樣的東西在燃燒——爐火和燈。爐子是必須要燒的,可是點燈——我們比較一下耗油量就知道了——已經是白天了,為什麽還要點燈呢?從點燈,到悶人的氣體,再到那幾個發瘋或者死亡的不幸的人,這三件事必然存在著某種聯系。這應該很清楚了吧?”

“看起來確實如此。”

“我覺得這至少應該是一種相當有用的假設。有了這個假設,我們再想一下,兩個案子中所燒的同一種東西放出了某種氣體,這種氣體是有毒的。好的,在第一案中,這種東西應該在爐子裏,當時窗子關著,爐火的煙霧自然會擴散到煙囪裏,煙的濃度降低,中毒情況也就相對於第二案輕一些,因為在第二個案子的屋子裏,煙霧根本無法擴散。兩案的結果也證實了我說的情況,第一個案子裏,女的死了,男的只是精神錯亂而已,這也許是因為女性對毒氣更加敏感。但兩個男人究竟是短時間精神錯亂還是永久性精神錯亂顯然都和毒藥產生的毒氣有直接關系。在第二個案子裏,毒氣產生了足夠的作用。因此,這幾個人或瘋掉或死掉都是由燃燒而放出的毒氣所致應該是可以肯定的。

“這一系列推斷在我的腦海裏產生後,我當然需要在莫梯墨·特雷根尼斯的房間裏得到證實,找一下有沒有這種東西殘留下來的痕跡,其中最值得注意的地方就是那個油燈的防煙罩或雲母罩。果不其然,在那上面我真的發現了一些灰末,而且在燈的邊緣我還找到了一圈並沒有燒完的褐色粉末。也許當時你已經看到了,我取了這些東西的一半放進了信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