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幕 第十場(第2/2頁)

“別急別急,巡官,別太激動,”雷恩氣定神閑地笑著,“我們現在純粹是就柯林斯被扣押、準備起訴的基本法律方面來談。我倒沒忽略有共犯存在的可能性,一點兒也不敢忽略,但我得鄭重請教你——這個共犯是什麽人?你能否在開庭之前挖出這個人來?還是打算什麽也沒有,光憑空口理論想說服陪審團?不,我不認為就目前我們所掌握的證據,可以把柯林斯硬拉進德威特謀殺案中。”

“您說得對,”薩姆承認,臉色也柔和下來,“其實我和布魯諾對這個所謂的共犯是誰,一點兒概念也沒有。”

“巡官,你該說,如果真有這個共犯存在的話。”雷恩直率地補充道。

搜查隊也帶著各式家夥來到了停車處。薩姆上了警車,雷恩緊跟其後。等所有人都收拾妥當,這支浩浩蕩蕩的車隊便回頭直奔威霍肯,重型裝備則放在後面的拖車上。薩姆臉上的表情顯示,他正陷入痛苦思考的旋渦之中,雷恩則顯得輕松隨意,他伸了伸長腿。

“你知道嗎,巡官,”他又開口了,“就算從心理學的觀點來看,有關共犯存在這一點也很難成立。”

薩姆咕噥了一聲。

“我們先順著柯林斯殺了德威特這條路走走看。這樣就必然有共犯,柯林斯把槍交給他,要他在自己從裏奇菲爾德公園站下車五分鐘後,準確地從車上扔進河裏,到這裏一切還算言之成理。但這種安排只可能建立在一種單一的設計下,就是柯林斯試圖為自己建立一個牢不可破的不在場證明;換句話說,就是必須讓這件兇器在列車五分鐘後到達的地點附近被發現,而且與柯林斯被人看見離去的方向相反。

“但是,如果這把左輪手槍未能在距他下車地點五分鐘車程的某處被發現,這苦心經營的漂亮的不在場證明就不成立了。因此,如果柯林斯如此打算,他絕對要確定這把左輪手槍會被找到。然而,我們是在哪裏找到它的呢?河裏?若非上天垂憐,這把槍可能會躺在河底直到末日審判來臨。如此,我們還能相信這種設想嗎,即柯林斯的確費盡心機安排這把左輪手槍一定會被發現,以建構他巧妙的不在場證明?我猜你也許會說,”——此刻薩姆並沒有要開口爭辯的意思——“兇器不偏不倚掉入河中,或許是意外或失誤,原本共犯從車窗扔出槍,只是希望它掉落在鐵軌旁。但是,如果他真希望兇器被發現,以證明柯林斯的不在場,他可能那麽用力扔出二十英尺遠嗎?——從鐵軌算起。

“不,不會,如果那個共犯想做的只是把槍扔出車窗外,那麽如此重的一把槍不會插翅飛到那裏,只可能掉到鐵軌兩側,以確保稍後我們會找到。”

“也就是說,”薩姆低聲下結論,“您證實了兇手的意圖是要讓兇器消失不見,這徹底說明,柯林斯不是兇手。”

“看來是這樣,巡官。”雷恩的口氣很溫和。

“好吧,”薩姆沮喪地哼了一聲,說,“我承認我輸了。每回我和布魯諾費盡九牛二虎之力逮到一個人,以為這人就是您說的神秘兇手X,您就負責放走他。天啊,都快成例行公事了,我看,這案子真是越牽越多,越扯越遠,麻煩到極點。”

“正好相反,”雷恩鄭重地說,“我們馬上就走到終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