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竊的信(第4/7頁)

“既然如此,”杜潘邊說邊拉開抽屜拿出一本支票本,“你還不如按剛才說的數目給我開一張支票。等你簽上名,我就把那封信交到你手上。”

我驚呆了。局長也顯得萬分震驚。有好幾分鐘,他在那裏一動不動,一言不發,張著嘴巴,怔怔地直盯著我的朋友,眼珠似乎都要從眼眶裏突出來了。過了一會兒,他似乎稍微鎮定了些,抓過一支筆,幾度停頓幾眼茫然之後,終於寫好了這張五萬法郎的支票,簽上名,把它遞給了坐在桌子對面的杜潘。後者仔細看了看支票,把它夾進了自己的小記事本裏,然後用鑰匙打開了寫字台的一只分格抽屜,取出一封信,遞給了局長。這位官員喜出望外,緊緊捏住,雙手顫抖著展開信紙,迅速掃視了一眼其中的內容,然後跌跌撞撞沖向房門,也顧不上什麽禮節,頭也不回地出了房間,出了屋子,而且自從杜潘讓他開具支票以來,他連一句話都沒說過。

等他走了之後,我的朋友開始細細解釋起來。

“巴黎的警察的確自有一套,十分能幹,”他說道,“他們有毅力,很聰明,也很老練,對自己職責所需的知識掌握得十分精通。因此,當G先生向我詳細描述他在D宅裏搜查的情況時,我完全相信他已經做了令人滿意的調查——在他努力的範圍之內。”

“在他努力的範圍之內?”我問道。

“是的,”杜潘說。“他們采取的措施不僅是最好的,而且執行得也絕對完美。那封信要真是放在他們的搜索範圍內,這些家夥一定會找到,毫無疑問。”

我只是微微一笑——但是他在講這番話時的神情卻十分認真。

“他們的措施就其本身來說是很好的,”他繼續說道,“而且執行得也很好,而主要的缺陷就在於,這些措施並不適用於這樣的案子和這樣的人。對局長而言,某些極為聰明的想法反倒成了普羅克拉斯提斯之床[2],迫使他按此制定自己的計劃。可在處理手中的案子時,他始終在犯錯誤,不是想得太深就是想得太淺,而許多小學生都會比他思考得更合理。我就知道有個八歲的孩子,他在猜單雙的遊戲中成功率之高,讓所有的人都贊嘆佩服。遊戲很簡單,是用彈子玩的。一個人手心裏捏上幾顆這樣的玩意,然後問對方彈子是雙數還是單數。如果猜對了,猜數的人就贏一顆彈子,猜錯了就輸一顆。我說的那孩子把全校孩子的彈子全贏去了。當然啦,他猜單雙是有一點方法的,主要就是觀察和估計對手的機智程度。比如,對手是一個大傻帽,緊攥著拳頭問他,‘單還是雙?’這位小學生回答,‘單’,輸了,可第二次再猜他就贏了,因為他暗想,‘這傻帽第一猜時捏的是雙數,而他那點腦子也只夠他在第二猜時捏單數了。因此我就猜單。’——結果他猜單而且贏了。如果遇上比那傻帽稍多一點頭腦的,他就這樣想,‘這家夥發現第一次我猜了單數,第二次時他的第一沖動就是像前一個傻帽那樣簡單地把數字從單改成雙,但是他轉念一想,這樣改太簡單了,最後他決定仍然捏雙數。因此我要猜雙’。他猜了雙,贏了。同學們都說這孩子‘好運氣’,可他的這套推理從根本上說到底是怎麽回事?”

“只是把推理人的智力與其對手的智力做比照,”我說道。

“對了,”杜潘說道,“我問那孩子是用什麽樣的方法來進行如此徹底的比照並最終取得成功的,他這樣回答我:‘我想發現對方有多聰明、多笨、多善、多惡的時候,或者想發現對方此刻在想些什麽的時候,我就在自己的臉上做出盡可能和對方一樣的神情,然後就看看這時候自己心裏會產生什麽樣的念頭或情感,能配得上這樣的神情。’這小學生的回答,觸及了使拉羅什富科、拉布吉夫、馬基亞維裏和卡巴內拉等人看似高深莫測的前提。”

“如果我沒弄錯你的意思,”我說道,“推理人的智力與對手的重合程度,取決於他能在多大程度上精確地計算對手的智能。”

“從實用目的來說,的確如此,”杜潘回答道,“而這位局長和他的那群部下卻屢屢失敗,首先是因為他沒有進行這樣的比照,其次是因為他錯算或者說根本就沒有計算他們與之打交道的對手的智力。他們只考慮自己的想法有多麽聰明,在搜查東西時只想到他們自己會藏的那些地方。他們在一定程度上是對的——即他們自己的智力忠實地代表了常人的妙計,但是,當具體某個罪犯的狡詐與他們的思維特征不一致時,那罪犯當然就把他們騙過了。當罪犯的智力超過他們時,這樣的結果準定發生,當罪犯的智力不及他們時,這樣的結果也常會發生。他們的調查原則從不隨機應變。即使受異常的緊急情況之迫使——被某筆酬金驅使——他們最多也只是將辦事的老方法擴展一點,極端一點,但從不觸及其根本。比如說,在D某人的案子中,他們對基本原則做過什麽改動沒有?鉆孔、打眼、探測,敲敲打打,用放大鏡觀察,把建築面積分解成平方英寸再編號登記,這一切不就是在把那個或那套搜查原則應用到極端嗎?而這套原則不就是建立於局長在自己長期工作中已經熟悉了的對於人類智力的認識之上的嗎?難道你沒注意到嗎,他認定,凡是要把一封信藏起來的人,雖然不一定都會把信藏進在椅子腿上鉆出來的洞裏,卻至少會聽從那個建議把信藏在椅子腿上鉆出的洞裏的類似念頭,把信藏在某個隱蔽的暗洞或角落裏。難道你也沒注意到,這樣藏東西的秘密角落,只適用於普通情況,而且也只有普通智力水平的人才會想到。因為在所有藏匿行為中,把藏匿物置於何處——以這種秘密方式來藏匿——總是最先被假定並被推測出來的。由此,發現被藏匿物根本就不取決於搜尋者多麽敏銳,而完全取決於其是否細心,是否有耐性和決心。當案子十分重要——或者對警方來說十分重要,懸賞也相當可觀——時,上面所說的那些素質一向都是制勝的因素。我說過,如果這封丟失的信就藏在局長的搜查範圍之內,換句話說,如果此信是以局長所能想象的方式藏匿起來的,那要找到這封信根本就不成問題。你現在該明白我這麽說的意思了吧。然而,這位局長卻完全被弄得暈頭轉向了,他之所以失敗,其間接原因就在於他認定,由於這位大臣有詩人的名聲,他便一定是傻瓜。局長認為,傻瓜都是詩人,並因此得出結論,即詩人皆傻瓜,從而徹底地犯了一個周延全稱肯定判斷之謂項的邏輯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