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

那天晚上我跟諾拉去出席廣播城音樂廳開幕式,聽了一個鐘頭音樂節目,覺得沒意思就退場了。諾拉問:“去哪兒呢?”

“無所謂。要不要去探訪一下莫瑞裏跟咱們說起過的那家皮吉隆俱樂部?你會喜歡斯特希·布克的。他曾經是個保險櫃竊賊。他承認自己由於行為不檢而給關進黑格斯敦監獄服刑三十天,可他在獄中居然還撬了那裏的保險櫃。”

“那咱們就去吧,”她說。

我們走到第四十九號街,向兩名出租車司機、兩名報童和一名警察打聽之後,找到了那家酒館。看門人說不認識什麽叫布克的人,但是他可以進去問問。沒多會兒,斯特希來到門口,說道:“哦,尼克,你好。請進,請進。”

他中等個兒、體格健壯,稍微有點發胖,卻還結實。他至少有五十歲了,不過看上去要年輕十歲;寬臉膛長著麻點,醜得並不叫人討厭;頭發稀疏淺淡,連他的禿頂也沒使他的腦門顯得高一些。他的嗓音低沉響亮。我跟他握手,把他介紹給諾拉。

“有了家眷,真沒想到!”他說,“說實話,你不是來喝香檳酒,就是來找我的碴兒吧。”我說我不是來找他的碴兒。然後就跟他一塊兒走進去。他這家酒館雖然樣兒破破爛爛,倒還舒適。還不到顧客盈門的時候,裏面只有三名顧客。我們在角落裏一張桌子那兒落座,斯特希吩咐侍者把那瓶酒拿來。接著,他一邊仔細端詳我,一邊點點頭。“對你來說,結婚也不賴。”他搔搔下巴,說道,“真有好久沒見到你了。”

“確實好久了,”我同意道。

“是他把我送進了監獄!”他對諾拉說。

諾拉同情地格格一笑。“他是一名好偵探吧?”

斯特希皺起他那窄腦門。“人家都那麽說,可我鬧不清是不是。他抓到我那次純屬一次意外,我用右拳出擊了。”

“斯特希,你幹嗎唆使那個野人莫瑞裏來咬我?”我問道。

“你該知道那些外國人怎麽回事,”他答道,“他們都犯歇斯底裏毛病。我根本不知道他會幹出那種事。他擔心警方會把殺害沃爾夫女郎的罪名扣在他頭上;我們從報紙上看到你在調查這樁案子的消息,我就對他說,‘你要是想找個人談談,尼克倒不是個會出賣親娘的家夥,’於是他就表示願意去。這你又有什麽辦法,難道沖他做個鬼臉不成?”

“他讓警方看到他鬼鬼祟祟進來才給逮住了,居然怪我。可他是怎麽找到我的?”

“他有的是哥們兒,你又沒躲藏起來,是不是?”

“我剛來這個城市一個星期,報紙上也沒登出我住在哪兒。”

“是這樣嗎?”斯特希挺感興趣地問道,“你一直住在哪兒?”

“住在舊金山。他是怎麽找到我的?”

“那個城市不賴。我在那裏住過幾年,一個蠻不錯的城市。那事我不該告訴你,尼克。去問他吧,那是他的事。”

“然而是你讓他去找我的。”

“對,”他認真地說,“當然,只有這一點是對的,我吹捧了你一陣嘛。”

我說:“真夠交情!”

“我哪兒會想到他會大發脾氣?反正他也沒有把你傷得太重,對不?”

“也許沒有,可那對我一點好處也沒有,何況我——”這時侍者送來香檳酒,我便頓住了。我們嘗嘗,說味道不錯,其實難喝極了。“你認為是他殺了那個姑娘嗎?”

斯特希毫不猶豫地搖搖頭。“不可能。”

“他是那種你可以唆使他開槍的人,”我說。

“我知道,這些外國人都犯歇斯底裏毛病——可是那天下午他一直在這兒。”

“整個下午嗎?”

“整個下午,這我可以發誓保證。整個下午一些小夥子和姑娘都在樓上歡宴作樂,我知道他沒動過窩兒,更甭說離開這兒了。是真的,不騙你,這事他可以提出證據。”

“那他還擔心什麽呢?”

“我哪兒知道?我本人也沒追問過他,可你了解那些外國人怎麽回事,對不對?”

我說:“嗯嗯,他們都犯歇斯底裏毛病。他想必也不會派個朋友去看她,對不對?”

“我想你把這個小夥子看錯了,”斯特希說,“那位女郎我認識。她有時也跟他到這裏來。他倆只是在一起玩玩。坦率地說,他還沒熱戀她到那種程度以至於會有什麽原因要把她那樣幹掉。”

“她是不是也吸那種玩意兒上了癮?”

“我不知道,只見過她有時也吸上一口,不過那也許只是為了交際,因為他吸,她也就來上一口。”

“她還跟什麽別的人經常一塊兒玩?”

“沒有我認識的人,”斯特希無所謂地說,“倒是有個叫諾海恩的告密家夥常到這兒來追求她,可是依我看,他也沒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