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迷宮案 第二十章(第2/4頁)

烏爾金眼中露出兇光。

“此仇不報,誓不為人!我說!四年前一日,倪琦贈我紋銀十丙,命我去縣衙報官,假說他當夜亥牌時分子界河一可蹚涉之處與我主所遣心腹使臣密會,共圖不軌。潘縣令不知是計,信以為真,又因初來乍到,衙皂缺員,匆忙中只帶隨身扈從兩名由我引路前去捉拿。剛出城門,我趁他三人不備,飛起雙刀,先將兩從人結果了。潘縣令一人豈是我的對手?我手起刀落將他砍翻,又將屍身拖至河沿。”

烏爾金講完向倪琦啐了一口,狠狠說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現在你也去請功去吧!”

狄公命書辦將烏爾金供詞高聲念了。烏爾金供認不諱,在供單上畫了押。

狄公道:“烏爾金聽了,你乃一異族酋首,本縣不便直接治罪於你,只將你火速押解長安,如何處置,朝廷自有定奪。”

堂役奉命將烏爾金用擔架擡了,送回大牢收監。

狄公命道:“將案犯倪琦押跪堂前聽審!”

倪琦於案前水青石板地上跪下。狄公臉一沉,說道:“倪琦,你勾結番胡,圖謀造反,對此謀反之罪,按我大唐刑律,或判磔刑,或判淩遲。但你亡父乃朝廷功臣,一代英傑,本縣也願為你講情開脫,最終上台動了惻隱,饒你個整屍也未可知。故本縣勸你現在就將你罪行—一招來。”

(磔:讀‘折’,古代的一種酷刑。以車分裂人體。)

倪琦低頭不語。狄公也不追逼。只命班頭並眾堂役耐心等待。倪琦終於慢慢擡起頭來,長嘆一聲,說道:“自古不成功,便成仁,我招。除兩名香胡教習外,我家中別無同黨。我打算到最後時刻才將我們接管此城的計劃向眾家丁言講明白。那四名軍率為我銀錢所買,將於明日午夜於錢宅最高一座望樓之上點燃煙火信號。他們只知一幫潑皮一見火起便在城中鬧事,另一夥潑皮則趁亂打劫兩家金市。但望樓上烽煙實為界河西岸胡兵渡河攻城之信號。屆時烏爾金等內應則將水門打開……”

狄公將他話打斷,說道:“此供就此為止,明日堂上再多細招來。現在,本縣尚有一節須問個明白,你亡父於畫軸夾層之中所留遺言,如今怎地不見了?”

倪琦憔悴的臉上又多了一層驚愕,答道:“只因原遺囑寫明家產由我兄弟二人平分,故我將它毀了,又將一份偽件插入邊框夾層之中,這樣,我自然就成了亡父全部遺產的推一合法繼承人了。我欲有所作為,手下就要有人,僅有家丁遠遠不夠,還要借助胡人軍力,從沒有大宗銀錢是斷斷不行的。”

狄公道:“要得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你一切腌臜勾當均在本縣掌握之中。左右,將案犯押往大牢!”

狄公退堂回到內衙,剛坐下,喬泰進來報稟,稱案犯均被拿獲,無一漏網。在北寮,獵戶負隅頑抗,多少費了些手腳,最終淩剛將他生擒。

狄公道:“如此甚好,不過我們須將烏爾金等六名番胡案犯火速押解京師,命淩剛挑選十名精細軍漢權作長解,明晨即領了公文,打點起程。若驛馬精壯,一路順當,七日內可抵長安。三名店主及四名軍卒就地審訊治罪。”

四名親隨幹辦圍成一個半圓,坐於狄公案前。狄公微微一笑說道:“有道是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玉,如今酋首已被一網打盡,胡兵不戰自亂,必不敢輕舉妄動。”

喬泰點頭不叠,說道:“番兵胡勇能騎善射,若在壙壤之野交手,其威力實不可低估,但攻打金城湯池,他們則相形見拙。明夜錢宅望樓上不見信號,他們斷不敢貿然進兵!”

(壙:讀‘曠’,原野。)

狄公道:“喬泰,自古有備無患,我們還是作些防備方好。此事一並委於你了。”又對四助手笑道:“連日來,諸位誰也沒有埋怨自己閑得無聊,我耳根自然也就清靜了許多。

洪參軍也笑道:“記得我們來到蘭坊之日,老爺就預言我們在此會碰到一些有趣的偏題、怪題,正可大顯身手,大幹一場,如今此話果然應了。”

狄公屈指一算,說道;“我們到此才七天時日,實令人難以相信,近幾日中我最大的心病便是不知錢牟的幕後人是誰。我深知,此患一日不除,蘭坊一日便不得太平。此可謂盲人瞎馬,厝火積薪,什麽禍端都可能發生。”

(厝:讀‘錯’,安置,措置;厝火積薪:置火種於堆積的柴薪之下。比喻危機已伏,尚懵然未覺。)

陶甘問:“老爺如何知曉倪琦便是此人?我卻沒見一絲痕跡。”

“不管案犯是誰,第一,他須通曉國事,第二,他須居於錢宅近旁,我們可依此順藤摸瓜。始時,我對吳峰有過懷疑,心想此人有膽有識,若冒險作惡,實不足為怪。況且他是將門之子,見多識廣,國事軍機,多有所聞,欲在暗中操縱錢牟並非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