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血字的研究

第一節·初見福爾摩斯

我叫華生,是一名軍醫,在第二次阿富汗戰役中受了重傷,幸好我的勤務兵把我從戰場上救了出來。可沒想到大難不死後,我又染上了傷寒,只好被送回國內,得到了九個月的修養假期。

回到英國後,我無親無友,像空氣一樣自由自在。我先在倫敦的公寓過了一段奢侈的生活,花掉很多積蓄。後來我實在撐不下去了,便決定換個地方居住。就在這時,我遇到了一個老朋友小斯坦弗。

“真是奇怪,今天是第二個人跟我說房子的事了。”他嚷嚷說。

他說的那個人就是歇洛克·福爾摩斯。說實話,小斯坦弗並不看好我和福爾摩斯合租房子,他說:“福爾摩斯在一家醫院化驗室工作,是一個思想古怪的家夥,癡迷於一些科學研究,冷血到無情的地步,我曾經見他用棍子抽打屍體呢。”

“他精神上有問題嗎?”我忍不住問。

“不,不,據我了解,他是一個非常正派的人。他有很多稀奇古怪的知識,連他的教授都感到驚訝。”

“這就沒問題了。我願意和一個好學又沉靜的人住在一起。”於是,在我的堅持下,小斯坦弗帶我去找福爾摩斯。

走過一個窄窄的胡同,來到一所大醫院的側樓,又穿過一條長長的走廊,這才看到走廊盡頭的化驗室。

化驗室是一間高大的屋子,裏面雜亂無章地擺著無數器皿。一個瘦瘦的男人正在聚精會神地工作。他聽到我們的腳步聲,立刻擡起頭來,興奮地喊:“我發現,我發現了!”那種神情似乎發現了金礦也不會比他現在顯得更高興。

“我發現了一種試劑,只能用血色蛋白質沉澱,別的都不行。”他興高采烈,像小孩子拿到了新玩具似的,讓我們看他的驚人發現。

他用一根長針刺破自己的手指,用吸管吸了一滴血,放在水中,向我們解釋說:“這點鮮血放在一升水裏,占不到溶液成分的百萬分之一,看著,好戲就來了!”說著,他加了幾粒白色的結晶進去,又滴了幾滴透明的液體,很快,溶液變成暗紅色,一些棕色顆粒沉澱在瓶底上。

“看到了嗎?這種新試劑比以往的方法好多了,不論血跡新舊都可以發生作用。”福爾摩斯依然很興奮。

我們都向他表示祝賀。然後,小斯坦弗給我們相互做了介紹,福爾摩斯熱情地和我握手,俏皮地說:“看得出,您到過阿富汗。”我聽了,吃驚地張大了嘴巴。

福爾摩斯沒有理會我的吃驚,嘟嘟噥噥地說:“如果我早點發現這個方法就好了,它差不多可以在二十多個案件中起到決定性的作用。”說著,他一邊搖頭嘆息,一邊把一小塊橡皮膏貼在手指破口上。我看到他手上幾乎貼滿了同樣大小的橡皮膏,由於受到強酸的侵蝕,手已經變了顏色。

我趁機觀察了一下福爾摩斯。他是一個非常引人注目的人,瘦瘦高高的個子,銳利的眼睛總愛眯著,像時刻都在思考問題,細長的鷹鉤鼻很高,看上去格外機警、果斷,方正的下顎有點突出,可以看出是個非常有毅力的人。

福爾摩斯聽到我想和他合租房子,似乎非常高興,立刻和我約好明天一起去看房子。

走出實驗室,我忍不住問小斯坦弗:“見鬼,他怎麽會知道我是從阿富汗回來的呢?”

“這就是他特別的地方。”小斯坦弗意味深長地一笑說,“他在了解別人方面,幾乎比所有的人都高明得多。”

第二節·血字的研究

第二天,我們到貝克街221號看了房子。房子很舒適,有兩間整潔的臥室,一間寬敞明亮的起居室。我們都很滿意,當即租了下來。

我們很快搬到一起同住。我整天沒什麽事做,福爾摩斯成了我最好的觀察對象。他是個非常有規律的人,每天早睡早起,把多數時間消磨在化驗室或是解剖室裏。他高興工作的時候,精力旺盛,懶散的時候則整天躺在起居室的沙發上,從早到晚,幾乎一動不動。

他的知識面非常廣博,化學、解剖學、植物學、地質學、驚險文學、法律等等相當精通,但對於現代文學、哲學和政治,又幾乎一無所知,令我驚嘆又好奇。

我原本以為福爾摩斯和我一樣孤獨,沒想到他的拜訪者竟然有很多很多,而且社會各個階層的人都有。有衣著整潔的紳士,有時髦的年輕姑娘,還有邋遢的老婦人……每當這些人光臨我們的房子,福爾摩斯就會請求讓他使用起居室,說那些都是他的顧客。天知道,這讓我對他的職業好奇到何種程度。

我們逐漸熟識起來,在一次閑聊中我堅持說肯定是有人事先告訴了他我剛從阿富汗回來,或者是他瞎蒙的。福爾摩斯急切地分辯說:“嘿,那是我用觀察力和直覺分析力分析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