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十個月零十天 第六節(第2/2頁)

你所謂對我們感到非常抱歉只是一句空話,也許你仍然在恨我們,認為惠美理被殺是我們的錯。

可是我不這麽認為。實際上我們僅僅是被卷進那起案件,兇手不是從我們五人中選出惠美理,而是從一開始就盯上了她。是不是和當時那枚寶貝戒指有關系?而且,是不是和作為戒指持有人的你也有關聯呢?或許,你是不是認識那個經營自由學校的姓南條的男子呢?

至於證據……曾經從朋友那裏聽到過一個傳聞,就是那個因預產期的事和丈夫吵架的朋友,她說惠美理和他的爸爸沒有血緣關系。不久前社長換了,對吧?好像當時發生了不少事。傳言也許都是子虛烏有,可是我覺得也不能完全否定,這不僅僅是憑妊娠期的直覺做出的判斷。

比如惠美理細長的眼角和你們夫婦都不像,難道是遺傳不可靠嗎?還有,你把我們叫過去的時候,說過這樣的話:“只有作為惠美理的媽媽的我有這樣的權利。只有我……”

這個書簽給你,不知道能不能成為證據,或者作為你救了我肚子裏孩子的謝禮……我一直認為只有我沒有受那件事的影響,可是,或許最終還是沒能擺脫你那句話的詛咒。

現在,四個人都履行了和你的約定,不是嗎?那麽,你接下來打算怎麽辦?的確,你有錢有勢,可以告訴警察,是我把姐夫推下了樓梯,任你怎麽處理,但我不會因為你袒護我而對你表示感謝。

我該去產房了。漫長的一天,漫長的十五年,現在我只有一個想法,我寶貝的生日不是八月十四日就好了。

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