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壞的手表 5(第2/3頁)

“不知道。這和我有什麽關系?”我嘴上這麽說,但心裏卻很想聽刑警繼續說下去。

“事實上,這是毒品。原本白色的粉末,以特殊的方法做成像石頭的模樣。對於走私毒品的人而言,這絕對是一件上等好貨。前幾天,警視廳接到線報,得知有人將這東西帶入日本境內。團夥犯罪對策科的兄弟們為了找出將其帶入境的罪犯,每天都在辛苦奔走。前天,因為一件意想不到的事,讓我們警方找到了這個人。四天前,東京市內發生了一起殺人事件,而死者就是將這尊毒品雕像帶入境的人。我們搜查一科的刑警和團夥犯罪對策科的兄弟們得知死者就是運毒者後,都興奮不已,覺得這是一條重大線索。但我們找遍整個房間都沒找到那尊毒像,我們覺得這尊‘毒像’應該是被兇手帶走了。”

我聽得全身不住地冒冷汗。沒想到那尊雕像居然那麽“有故事”,難怪聽說人死了之後,A會那樣地不以為然,他背後一定有龐大的黑社會組織給他撐腰。

“所以我們認為,兇手是知道雕像的真相也知道雕像就在死者手中的人。我們列出幾個有重大嫌疑的人員名單,但很遺憾,這些人都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而且是完美到讓人覺得很不正常的不在場證明。兇手的作案時間是四天前,死者回家後的傍晚六點到晚上八點之間。但在這段時間內,那些嫌疑人不是去遠方度假就是在公共場所和別人在一起。於是,我們開始考慮別的可能性。我們覺得主謀肯定就在那些嫌疑人之中,或者有可能所有嫌疑人都以某種形式參與其中,但是真正作案的卻另有他人,而且必須是與這些嫌疑人完全無關、也無法通過人際關系網追查到的人物。”

我不敢正視正在微笑的刑警,心裏在想:為什麽?為什麽警察會找到我?我應該沒有留下任何線索。當時我也避開了公寓的攝像頭,而且就算不小心被拍到臉,也不能證明我就是兇手。

“如今的網絡使犯罪的範圍越來越廣。”刑警說,“通過交友網站得以結識的不只是那些素不相識的男男女女,還有未曾謀面的罪犯與罪犯、罪犯與罪犯預備軍、罪犯預備軍與罪犯預備軍、無犯罪意識者與愉快犯罪者——這些都實際上形成了各種組合的共犯關系。如果其中還有中間人的介入,那真的會讓我們警方很頭疼,因為很難找到兩者之間的關聯。”

刑警說得沒錯。A也曾說過類似的話,但為什麽刑警能找到我呢?我很想問,卻開不了口。

“一旦從人際關系網找不到突破口,我們刑警的工作就會一下子變得很枯燥。”圓臉的刑警繼續說,“我們會去附近到處打聽,或是調查現場的遺留物品。你猜上頭安排我做什麽?我負責的是追查死者回家前的行蹤。因為是命令,我只能服從。但說實話,我當時真的很不高興。你想想,已經有證據表明案發時間是他回家以後,兇手當時應該埋伏在他家裏,或者兇手當時正在房間裏找東西,不巧撞上提前回家的死者。不管怎樣,死者回家之前在哪裏、做了什麽,本該與案件無關。我當時還覺得自己運氣不好,抽到一個‘下下簽’。”

我不由得擡眼窺探刑警臉上微妙的表情。他的言下之意是,事實上他抽到的並不是“下下簽”,但那又是什麽意思?

“問題是——時間對不上。案發當天,死者因為身體不舒服,比預計的時間提前了兩個小時離開公司,具體來說是下午五點三十分左右。從公司到他家,最快也要四十多分鐘。公寓的監控錄像也能證明,他回到家的時候是下午六點二十分左右。”

聽刑警這麽一說,我覺得更加混亂了——五點半離開公司,路上花四十多分鐘,六點二十回到家,這不是很自然嗎?

“你似乎對我剛才說的那句‘時間對不上’有所困惑吧?”刑警似乎已經看透我的心思。

因為完全被他說中,所以我只能沉默不語。刑警見狀微微一笑:“如果從公司直接回家,那麽時間剛好。但事實並非如此:死者回家前應該去過別的地方。有證據表明,他肯定去過別的地方,但就時間而言,他又不可能有時間去別的地方。所以我們當時覺得很困惑。結果,我們意外地打聽到一條重要線索。”

“從哪裏打聽到的?”

刑警得意地挺起胸,仿佛就在等我問這個問題。

“一家鐘表店,具體地說,是一家老式的鐘表店。我們帶著死者及其手表的照片,跑了好多店後,才找到那家店。”

一瞬間,我覺得後腦勺仿佛受到重擊,立刻兩腿發軟。這時才發現,原來剛才我一直都站著。

“為什麽是鐘表店?”我輕聲輕氣地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