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剩下的死者(第4/4頁)

“因為是死在床上的,所以應該是在床上發生爭執的吧。”

“這一點我認為也大有可疑之處,同伴的浴衣被胡亂卷放在洗手間的架子上,只有腰帶被從洗手間拿過來的?”

“大概是殺完人之後,脫下浴衣,扔到洗手間的架子上的吧。”

“同伴的浴衣是濕的,浴衣的腰帶也含水分。這大概是因為開錯了淋浴開關所以把浴衣也給淋濕了。不會有人穿這樣的浴衣上床的。就是說,如果是殺人後脫掉的浴衣,就表示犯人是穿著濕浴衣上床的。而如果是殺人後使用的淋浴,那腰帶便不應該是濕的了。

這樣考慮的話,可以推斷出犯人在殺人時,並未穿淋濕的浴衣。也就是說犯人與被害人不是處於同一狀態下。一方穿著浴衣躺在床上,另一方穿著平常衣服在床外。

我認為這不符和因爭執不下性起殺人的情勢。即便因為什麽緣故發生爭執,犯人怒火中燒後,會跑到洗手間去拿浴衣的濕腰帶嗎?浴衣與腰帶應該是脫在一起的才對,如果脫在其他地方,那腰帶就不應該是濕的啦。”

“就是說你認為犯人不是死者的同伴,是嗎?”橫渡似乎對棟居的意見有點認同了。

“現在還不能斷定,但多半是這樣的。不過我想犯人應是與死者關系很近的人。因為死者是穿著浴衣將其迎進來的。”

“就是說死者將犯人迎進來之後,又上了床,然後被殺掉的。”

“也可能是在床以外的地方被殺的,之後屍體被移到了床上。”

“那浴衣的腰帶呢?”

“犯人可以找個借口進到洗手間裏,把它拿來作為兇器。”

“好像很合邏輯的樣子啊。”

“總之我認為將犯人認定為死者的同伴過於草率。”

“不過最可疑的應該還是他。”

事件被確認為殺人事件,當天夜裏,在麥町署設立了搜查總部。棟居的意見被提到會議上供大家討論。在第一次搜查會議上,確定了當務之急為查出死者的同伴及死者的知己、好友、相熟者。

第二天解剖屍體——死因為用腰帶勒住頸部,導致氣管被封閉引起的窒息。未見其他外傷,未檢出藥毒物。犯罪時間推斷為昨日,即三月二十三日下午五點到七點間,死者生前有性交的痕跡,從體內檢出AB型精子——鑒定報告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