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現場轉移(第6/6頁)

北杉卻沒有這種打算。

隨著女的越來越認真,男方卻冷下去,就在這時,染子說她懷孕了。

染子威脅說如果不真誡地答復她,就對竹村和岸本全部講出事實來,這就把北杉追到了絕路。回答的日期限於十月十日,即她被殺的前兩天。

靜謐的深夜,他和染子在臥室裏商量辦法,但是終沒有良方上策。她說她最近開始準備一項重要工作,也就是指的這門子事,她想和北杉結婚,邀請他成為事業的同伴。

事業的具體內容沒有交待。

十月十二日沒有去吉野染子家——北杉聲明說。

圍繞北杉的交待,搜查總部的意見有兩種,一種意見認為北杉有罪,理由是他拿不出沒在現場的證據。

“毫無疑義,北杉被染子追得走投無路,不得不殺死她。對於他來說,和染子的關系公開化,將使他失去家庭和工作,這是他最致命的地方。”

另一種意見是消極地認為:“和染子的關系公開化不是北杉最致命之處。染子原來是竹村雅臣隱蔽的情人,她和人偷情,竹村是沒法控制的。北杉沒有必要殺死染子,因此,北杉也就沒有必要證明自己。或者,倒不如此他希望檢察方面的搜查,能證實他不在現場的事實。”

消極派在逮捕家田幹朗的事情上吃了苦頭,受到影響,如果重蹈家田那樣的覆轍,就會失去警察的信譽。但是,逮捕北杉卻應該慎之又慎。

兩派互不相讓,各持己見,爭個不休。

前一派指責說:“如果心中無愧,為何不說出現場證明?”

後一派回擊說:“大概和別的女人約會了吧,即使是現場證明,由於涉及個人穩私,不能講明也是自然的。”

“北杉是否為兇手,當然不能肯定,不過,仍然把他作為到過現場來考慮,卻是應該的。”

“即使他值得懷疑,也應該堅守其秘密吧。”

“什麽秘密。”

‘殺人嫌疑只有抓到了真正的兇手,方可解除。本過,如果弄清了這個秘密,無論對他本人,還是對於殺人兇手來說,那都是致命的一擊。”

“也就是說北杉在庇護什麽人。”

“很有這種可能。”

雙方意見在辯論中漸漸歸於統一。

北杉要庇護的人是誰呢?如果能徹底查出這個人物,北杉在現場的證明也許能夠成立。

然而,十分不情願的是好不容易篩出來的嫌疑者又成了清白無辜的。警察心理上萌發出一股厭戰情緒。

“北杉有固定住所,沒有逃跑和消毀證據的可能性。因此,直到徹底解除嫌疑,繼續查問他是妥當的。”

總部部長的意見也就成了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