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章 天曉得殺人犯在哪裏(第3/6頁)

根據他的交待,狗的死因清楚了。但作為警察,不能囫圇吞棗地全信他的話。麻醉強奸婦女和綁架殺人的罪責是不一樣的。因為遭抵抗,他一氣之下就把對方殺死將屍首扔了的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

鐮瀨意識到自己有重大嫌疑,他在驚愕之余,堅決否認殺害過人。他說:“綁架殺人,沒影兒的事。我又不缺錢花,不可能去殺人。我絕對沒有殺人。那個女人,我是偶然遇見她的,她的姓名、住址我都不知道。”

“你能夠打死狗,也能殺人吧?”審訊官一追問,他說道:“狗和人不同。是狗追著咬我,我才打死了它。那個女人,我沒有傷害她,我完全沒有非殺她不可的理由。”

“你明明知道你使用的麻醉藥,弄不好會殺死人的,可是你控制不住你的獸欲而多次犯罪,這不能不說你的行為有故意過失殺人的成分。你大概拿殺人不當做一回事兒。”

“相信我吧,我沒有殺人。我使用麻醉藥,是因為我不願意強行奸汙抵抗我的女性。我這個人,一遇到對方的抵抗,性欲就沒有了。”鐮瀨一邊哭著一邊這樣訴說。這個罕見的色鬼,看來像是一個色厲內荏的戀態者。

警察帶著鐮瀨去綁架女大學生的罪犯購買作案用具的眼鏡店、五金商店、體育用品商店,叫商店的售貨員核對一下他的相貌。售貨員都說買東西的人不像是他,買東西的人長相很一般沒什麽特征,但比他年輕。這是幾家商店售貨員的共同印象。

罪犯打電話索要贖金的時候,警方還沒有介入,當時沒有錄下音來。當讓被害人的父親聽了鐮瀨的聲音以後,他說盡管罪犯可能用了假嗓子,但罪犯的音質比鐮瀨的要高。

好不容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將逐漸被證明無罪的時候,搜查總部又發現了決定性的無罪資料。那就是武藏觀光飯店的客房管理人員證實了從女大學生被綁架的那天晚上到第二早晨,鐮瀨確實住在該飯店,一步也沒有離開過飯店的事實。就是說,鐮瀨具有不在作案現場的證明。但是,這只能證明鐮瀨不是綁架犯,而他依然有可能是殺人犯。

這樣一來,就是綁架犯另有人在。那麽,綁架犯到哪裏去了呢?綁架犯和殺人犯不是一個人的話,會不會是在綁架途中鐮瀨將被害人搶走了呢?另外,鐮瀨的話屬實的話,那就是被害人一度逃離了綁架犯之後,遭遇到了鐮瀨。擺脫掉鐮瀨之後,又被綁架犯抓住了。那樣的話,綁架犯為什麽殺死了被害人呢?假如是怕她再逃跑就把她殺死了,應該繼續索要贖金呀。

鐮瀨的自供,使得綁架殺人案件變得更加撲朔迷離了。

2

在這時候,偵查班的小林啟介在以第三現場為中心擴大偵查範圍時,從當地農民那裏得到了一個情報。那個農民是一直住在那裏的松葉耕造。在偵查員訪問他的時候,他像是想起似的,在說了句這件事也許毫無關系之後,接著說道:“這麽說來,我在附近發現了綁架犯的汽車的時候,有三個暴走族模樣的小流氓打完架倒在那裏。”

“暴走族在這裏打過架?和誰打架呀?”小林向前探著身子問道。

“他們說是同夥打起來了。像是打得相當激烈,當時都動彈不得了。我說找醫生來吧,他們說沒有必要。我叫他們在我家休息到傍晚時分,說不定骨折了呢。”

“那三個暴走族倒在哪裏啦?”松葉說的地方,緊挨著發現被害人的汽車的地方。小林一聽,馬上興奮起來了。

“這件事情,你怎麽不早點對我們說呀?”小林用帶點責問的口氣說。松葉的家離現場有一段距離,位於初期偵查網的邊緣地帶,可查可不查的微妙地段。

“說起來,警察到我家來,你可是第一位。”

“過去沒有人來查問過嗎?”

“也許有人來查問過。前一段時間我不在家。”

“不在家?到哪裏去啦?”

“去巴基斯坦了。我女兒參加了青年海外協作隊,去巴基斯坦期間,和那裏的一位工程師好了起來,建立了家庭。最初我反對她嫁到遙遠的巴基斯坦去,但因為她態度堅決,我也就同意了。後來她生了個兒子,我和老伴兒就看孫子去了。她住的村子風景優美,還可以看到喜馬拉雅山。她的生活像是很幸福美滿,我也就放心了。”

不管怎麽說,這是一個不容忽視的情報。

“你知道那三個暴走族的身份嗎?”

“不用說他們的身份,他們連一句感謝的話都沒有說就走了。我和老伴又給他們抹藥,又給他們纏繃帶。我真對現在年輕人的不懂禮貌感到吃驚。”松葉像是又在生他們的氣。

“沒有可以說明他們身份的線索嗎?比如他們之間的相互稱呼,或者他們談到的工作單位和學校名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