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跟蹤追擊(第2/5頁)

貴久子識破了熊耳設下的圈套。他為了證實自己的懷疑,一定要在分葬骨灰後,掘開影山的墳墓,驗證頭盔是否還在。

貴久子想親眼查證一下現場,但不能向熊耳打聽何時掘墓,但估計最可能的是在真柄分葬骨灰後回到東京時。在真柄和遺族還在那裏的期間,是不會掘墓的。

貴久子打聽到真柄準備回東京的日期,請了假,有意與他錯開,到山裏走一趟。這是一次痛苦的休假,淒慘的旅行。

但是貴久子鼓勵自己,如果查明真柄的確是清白無辜的,自己面前可能就會展開一條新的人生之路。

熊耳從上村茂助那裏得知真柄他們已搞完分葬骨灰,踏上了歸途,不禁摩拳擦掌,準備大幹一場。

他們在回去的路上,來到署裏致謝。一般來說,遇難者和他們的家屬在事件之後都對當時幫助他們的人敬而遠之。遇難者生還之時,都把援救者奉為救命恩人,千恩萬謝。但在這之後,便覺得援救者知道自己的醜事,不願再接近了。遇難救援隊冒著生命危險援救素不相識者,可事後卻為救下來的人所畏懼,真不是一件好差事。而且,舍命相救的報酬與打短工一樣,只發給日薪,裝備和食物還得自備。業余的隊員們都是請假來幹這一工作的。

沒有高度的使命感,是幹不了這一行的。

真柄不愧是一個小有名氣的登山家,懂得山裏的禮儀。

“當時多蒙關照。”

和母親一起施禮時,他看來毫無愧色。為了悼念朋友之死,特意請假陪伴遺族同來,倒象是一個重友情的登山夥伴。

“分葬骨灰還順利吧?”

“啊,多蒙關照,選擇了面對K嶽很好的一塊墓地;想必死者也會高興的。”

“真不知該怎樣感謝才好。”真柄和母親相繼說道。

“這次不登山嗎?”

熊耳的目光又移到穿著西服的真柄身上。

這時正是登山的最好季令。象真柄這樣的登山迷,在這種季節僅僅為了分葬骨灰來到山裏,使熊耳感到有些奇怪。

“啊,假期很短,而且,失去影山,目前也沒有登山的興致。因為我們總是一起登的。”

真柄無力地垂下了肩膀。這是由於失去了唯一的結組夥伴,誠摯地流露出登山者的悲傷呢?還是在演戲呢?熊耳以警官冷酷的目光觀察著。

不過,馬上就會弄個水落石出的。如果證實他是清白無辜的,自己無論如何要向這個重友情的登山家深深地道歉,但如果並非如此的話……

雖然熊耳一再推辭,他們還是硬塞給他一些土特產致謝,然後告辭了。熊耳勉強收下了這些還不屬於非法禮品的東西,以打發他們盡快回去。

他們回去並不意味著立刻就可以開始行動,但熊耳早已坐不住了。

頭盔的實驗具有科學價值,但推斷真柄是嫌疑犯,卻有著熊耳濃厚的主觀色彩。請求準許發掘別人的墳墓,必須具備這樣的條件:“確有可以認為嫌疑犯犯罪的事實存在”;“搜查嫌疑犯以外的人身、物品、住所及其他地點時,要在足以確認有需沒收的物品存在情況下方可進行”。目前是否已經具備這些條件,還大有疑問。

與逮捕條件“有充分的理由懷疑為犯罪”相比,前一個條件通常是只要有幾分嫌疑就可執行。因此,倒不是說沒有一點可能性。但後一個條件“足以確認有需要沒收的品存在”就困難了。本案是要核實“足以確認物品不存在”,這就需要警官提供有關材料。

可並沒有這種材料。所有的一切都是熊耳從頭盔上推論出來的。而關鍵的頭盔又被埋入土中。以證實頭盔不在地下為理由請求批準,是十分困難的。

唯一可稱為材料的東西,是制造商提供的頭盔的實驗報告。法官能否認定此報告同本案的犯罪事實有關,也依然是個問號。

對署長轉呈地方法院的請求發給搜查證的報告,熊耳並沒抱多大希望。

要使法官信服,材料畢竟是太少了。如果法院駁回申請報告,那麽即使沒有搜查證,熊耳也決意要強行搜查。

幸運的是搜查證發下來了。熊耳喜出望外。搜查證的有效期是自頒發之日起一周以內。

由於恰逢登山旺季,再加上又是掘人之墓,搜查證規定要在夜間執行,盡可能避人耳目。在發證批準表上也強調了這條意見。

根據天氣預報,行動日期定在真柄他們返回東京五日之後。

就在這前一天,一個不速之客找到了熊耳。這一段時間熊耳沒有幹他救援遇難者的本行。

他正在署裏聽救援隊代理隊長匯報各種情況時,傳達室告訴他有客找。聽到來訪者的名字,他吃驚地睜圓了眼睛。

“湯淺貴久子?到這兒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