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章 連接的線路(第2/3頁)

發現案情的,就是這個經理。據說,他來這兒時門是鎖著的,見按了幾次門鈴都沒有反應,這才掏出鑰匙把門打開了,一進門,他便發現她倒在門口。

屍體面部朝下趴在地上,頭後部有傷痕,似為鈍器所傷。頭骨好像折了,由於被頭發捂著,看得不太清楚。

據對現場情況的分析,這兒似乎來過客人。當死者準備領客人進內室、轉身背對來訪者時,被後者從背後用兇器擊倒了。死者身著一件就寢前穿的寬松便服,衣服沒有被扯亂,沒有被施暴的跡象,房裏的東西也沒被翻動。

警方先向案情的第一發現人殿村重吉了解了情況。當然,沒有任何理由認為,他會親手殺害自己用巨款贖回的花瓶。

法醫的驗屍報告顯示,死者的死亡時間為數小時前。警方對案發現場及附近進行了詳細的檢查,沒有找到作案工具。

根據被害人讓罪犯進入室內這一事實判斷,罪犯可能是被害人的熱人。但是,茶具、餐具都不在外面,沒有被害人接待過罪犯的跡象。由此可見,被害人還沒來得及接待客人就丟了性命。

第二天,北澤警署組成了搜查本部。

3

山岡明子被殺害的消息給石野和枝案的破案專班帶來了極大的震動。雖說目前還不能認定這兩起殺人案密切相關,但至少可以說,這兩個人被殺決非偶然的巧合。這意味著,案情在向水島和菅野預料的方向發展,看來,他們的擔心不是沒有道理的。

水島和菅野也出席了北澤警署破案專班召開的第一次工作會議。看樣子,隨著案情調查的進展,這兩個搜查本部有可能采取聯合行動。

會上,負責案發現場取證的署長首先介紹了發案的概況,然後大家就今後的偵破方案展開了討論。會議的焦點,最後集中到了本案和此前發生在目黑區公寓的石野和枝被殺案間的關系上。因為,是否認為兩案相關將對今後的偵破方案的確定產生重大影響。

水島站起來發言,列舉了兩案相關的根據。

“在高中的那次私刑事件中,本案的被害人和石野和枝是同案犯關系,這一點我們已經清楚了。可是有一點我不明白,如果這次的案犯是為了復仇,那麽,本案被害人的居所連她自己的母親都不知道,案犯怎麽可能知道呢?”對水島的看法,署長提出了順理成章的疑問。

“這個問題,正是把兩起案子聯系起來的關鍵。不過有一點我們不要忘了,山岡明子和家裏人沒有聯系,這並不意味著她和石野和枝之間也沒有聯系。”

“那麽,罪犯又怎麽可能知道石野和山岡間聯系呢?”

“不能排除罪犯和石野、山岡都有交往的可能性。因為那次事件的被害人本來就是這兩個人的同學。”

“你是說,罪犯有可能是她們的另一個同學?”

“至少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性,我認為。”

“只因為山岡和石野是那次私刑事件的同犯,就把山岡的案子和石野的案子聯系起來,這樣看還為時過早吧?”

與會者中有人提出了異議,這也是預料之中的。

“在被殿村重吉豢養起來之前,據說山岡明子還在新宿的酒吧工作過,而且有相當復雜的異性關系。在被殿村重吉據為私有之後,她甚至還會背著殿村和以前的男子來往,這也說不定。所以我認為,在查清她的其它交友關系之前就先入為主,咬住那次早就該淡忘了的私刑事件不放,這是很危險的。”

“我並不是想把什麽先入觀強加給各位,但是,我也不贊成那次私刑事件被淡忘了的看法。不錯,私刑事件發生在八年前,但那次事件造成的影響現在還在繼續,而且,事件中的被害人去年十月自殺了。可以說,死者的親屬不但一點都沒有淡忘那件事,還因被害人的自殺進一步加深了仇恨。我只是希望大家把那次事件作為這次案子的動機之一加以考慮。”水島語氣緩和地反駁說。不可否認,在警方內部,人們對聯手破案往往有一種抵觸情緒。

根據上級部門的定義,所謂聯合破案,指的是“由相關都道府縣的警員聯手、偵破工作接受統一指揮的破案。”

而與此相對的協調破案,則是“相關警員密切配合,由各方分別承擔轄區內案件的偵破工作”的破案。

當然,定義終歸只是定義,只是字面上的東西。其實,在警察隊伍內部多年形成的地盤保護主義意識和爭功現象決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消除的。

刑警們的一般心態是,發生在自己轄區的案子就是“自家的案子”,不喜歡局外人幹預。這種把案件私有化、只在自己轄區內行動的傾向十分嚴重。如果碰到了由同一個案犯作的流竄殺人案,那麽,後一起案子的偵破就要交給前一起案子的轄區管。所以,水島關於這兩起案子有關聯的想法,在山頭意識強的警察隊伍中是令人難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