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章 能夠證明不在作案現場的人逃跑了

熊澤辰雄被起訴了,這起強盜殺人案件移交法院進行審判。熊澤被從警察局的拘留所押送到拘禁未決犯的拘押所。

熊澤一直主張自己無罪,但警官和檢察官都不相信他的話。

熊澤被捕後,在警察局拘留了二十四小時以後,移交給檢察機關。檢察機關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法院提出拘留申請,得到拘留十天的許可,後又延長十天,終被起訴。在起訴以前被拘留了二十三天。

在此期間,住在八鋪席大小的塑料房子裏,每間屋子住五六個人,便器放在屋角,接受警官和檢察官的頻繁審問。

在這二十三天裏,被關在這種非人的惡劣生活環境中,每天受到“是你幹的吧”這樣的審問,使你陷入好象真是自己幹的心理狀態中。

一到了監獄,生活設施有所改善。警官對嫌疑犯進行這麽長期間的審訊,在先進國家中只有日本這樣做。若是自己招認了,不用拘留那麽久就被起訴了。

熊澤堅決不招供,結果被拘留最長期限以後才被起訴。他雖然堅決否認犯罪事實,但因有不少證據,警方大概確信他是有罪的。

起訴以後的拘留,權限在法院,從起訴之日起,可以拘留刑事被告人(起訴前叫嫌疑犯)兩個月。必要時可以延長,每次可以延長一個月。

坐在押送犯人用的微型公共汽車裏被移送到拘押所去的被告人,大都懷著一種絕望的心情。漫長的拘押所生活結束以後,又要被送到更加漫長的拘禁的地方去,就象是結核病剛剛治愈,又患上了癌症一樣。

押送車的外面,是自由的世界。押送車的窗關閉著,並有金屬網,但窗外的情況還可以看到,現在他才體會到,過去象水和空氣那樣毫不稀罕的自由,是多麽寶貴呀!

也不知道被押往哪裏去,但肯定不是送往“乘客”希望去的地方。

今天的乘客,除熊澤以外,還有一名四十多歲的中年男子。面容看上去很和善,但罪名是強盜強奸。人多的時候,除戴手銬以外,還要鏈在一起。今天只有兩個人就沒鏈起來。兩名乘客有兩名護衛,但禁止互相談笑。

眾人沉默不語,隨車搖晃。道路不夠平坦,車子緩緩前行,走走停停。同行的乘客說了聲“真想吸煙啊”,護衛狠狠瞪了一眼。道路平坦了,車子象是要搶回耽誤的時間,飛速前進。

突然車子激烈震蕩,熊澤摔倒在車箱裏。車體壞了,玻璃也碎了。熊澤的後背猛撞了一下,呼吸感到困難。出車禍了。’熊澤本能地保護住了身體的重要部位,沒有受到重傷。

汽車翻倒了,熊澤被夾在狼藉不堪的椅子當中。另外一名乘客和兩名護衛滿身是血,呻吟不止。汽油的臭味直嗆鼻子。這一切使熊澤想起了電影裏發生車禍汽車爆炸的鏡頭。

熊澤費了好大勁,總算從椅子縫裏掙紮著站了起來,腰部感到劇痛。手還在銬著,然而熊澤的手腕是千裏抽一的畸形,拇指根部的關節向內側彎曲著。

一般人戴上手銬,因為有拇指根部的關節(菱形骨)擋著,是脫不下來的。可是熊澤的拇指關節向內側彎曲,手能夠脫出手銬。

剛一戴上手銬,他就發現了這種情況,但他沒有聲張。他當然不會放棄這一有利條件。但他萬萬沒有料到,利用這種畸形有利條件的機會來得這麽快。

他脫掉手銬,從翻到車頂上的撞壞了的車門擠出了半截身子。這時他看清了全部情況,是從對面開來的一輛大型卡車越過了馬路中線撞翻了押送車。

不知是超速行駛,還是司機睡著了,微型公共汽車的車體被大型卡車撞成了<形,車的前部被壓扁,完全失去了原形。熊澤沒有被撞死,可說是一個奇跡。

馬路上聚集了一群看熱鬧的群眾,人們一看到熊澤,大聲喊道:“還活著!”

跑過來幾個人把他從車門拉了出來。

“喂,不要緊嗎?”救他的人問他。“快叫救護車去!”“已經叫了。”“車裏邊還有人!”人們你一言我一語地叫喊著。好象還沒有看出被撞翻的是一輛送犯人的車。遠方傳來了救護車警報器的鳴叫聲。人們的注意力集中到出事故的車上。

把熊澤從車裏拉出來的人們,又去救護車裏的人。

熊澤忽然想到現在正是逃跑的機會,機不可失,時不再來呀!這正是神明可憐他被冤枉,給他逃跑的機會。就這樣蒙冤住進監獄,多倒黴呀!

熊澤想到這裏,立即行動起來。穿的是便服,不會惹人注目。雖然腰帶被沒收了,但褲子很瘦掉不下去。

他也不知道東西南北,本能地向前跑去。

首先,他需要錢,但不要很多,夠到由美子呆的那個公寓的路費就行,他想去問問她為什麽要撒謊。只要她證明他當時不在作案現場,他的嫌疑就可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