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人工楔子(第3/6頁)

制品上除了號碼之外,還要拴上買主的名簽。名簽是塑料作的,後面有膠,很簡單就能貼在制品上。高根澤和有澤兩家的別墅的各個單元房間,是同時運到工地的。

在安裝時除了作業人員外,只有鴇子一個人在現場。她為建造自己的別墅,一定是十分高興的。從此以後,古莊推測:

安裝工程進行之前,鴇子仔細檢查了自己別墅的用件。她看到二樓部分的地面略微有點損傷,要想索賠,又覺得太不值得。

這時,她就想,“反正是一樣的東西,倒不如把完好無損的那一件……”另外,她也不知道各個單元件上都打印著號碼,為了把有澤的相同的部分換過來,她就把名簽給更換了。

大山曾經說:“安裝工作主要是根據各個用件上的名簽進行,至於制品上的號碼,並不去一一核對,即便是制品上的號碼不符,也能安裝起來,因為都是精密的規格制品。”大山的話證實了古莊的正確推斷。

現場安裝的作業員也決不會想到單元件上的名簽會被人更換。兩家別墅的安裝,如果相隔遠一點,誰要更換名簽,也許是不可能的。然而這兩家別墅是比鄰安裝,單元件的組合計劃幾乎完全一樣,在這種情況下,作業員也難以分清了。

高根澤鴇子把根本沒有更換的殺人現場說成是有澤的家。實際上,殺人現場從一開始就在她家裏。——她想利用地面上的痕跡使人相信,現場真的被人更換了。

——她為什麽要撒謊呢?——

只能說明她就是犯人。她把罪責嫁禍於有澤也好,她說把自己的鑰匙寄存在車站寄存櫃裏也好,由於交換現場的謊言被戳穿,那些謊言也都跟著不攻自破了。警察署以殺人嫌疑罪,簽發了對高根澤鴇子的逮捕證。

高根澤鴇子被追到了窮途末路,她還是嘴硬,什麽也不說,照舊拼死抵賴。她避而不談自己為什麽要撒謊,只是反問說:

“我沒帶別墅的鑰匙,怎麽能進去殺死海原呢?”

“沒帶鑰匙,也能殺人。預先把摻進毒藥的威士忌放在別墅的什麽地方,再估計著適當的時間,用電話告訴海原酒在什麽地方,不是也可以嗎?”

被荒木警部這麽一說,鴇子的腦袋立即搭拉下來。但她還是抵賴說:

“我為什麽一定要殺死海原先生?不錯,我是討厭這個人。我討厭他厚顏無恥,討厭他下流。只是因為他是我丈夫的朋友,我不好拒絕他到家裏來。不過,僅僅是這點原因,我就能產生殺死他的動機嗎?”

鴇子和海原之間是不是有過亂倫關系,海原又抓著這一秘密來威脅她?警察也從這一點猜測過。可是,這種關系的任何證據也沒有。現在逮捕了她,卻沒有確鑿的證據能夠制服她。拘留期就這樣無可奈何地過去了。

不論怎麽說,警察對鴇子的懷疑仍然毫不動搖,連殺害深杉啟子的嫌疑,也更深地落在她身上。僅僅把這些材料集中起來,她就是不承認犯罪事實,也夠起訴條件了。其實,檢察官也是打算充分利用拘留期,對鴇子進一步深入調查。

被送進拘留所的鴇子沒有想到,拘留期延長了,這對她來說是一個更沉重的打擊。她懇請會見丈夫。在她的這種情況下,因為沒有特別禁止接見外人,會見丈夫還是可以的。可是她所說的會見不是普通意義上的會見,而是含有別的意思。

鴇子想和丈夫來一次“夫妻”式的會見。地拐彎抹角地把這個想法告訴了檢察官。開始,檢察官不明白“夫妻”式的會見是怎麽回事。後來,他終於明白了。他這時候的表情,與其說是發怒,倒不如說是愣住了。

在年輕的男性嫌疑犯中,露骨地說出性饑渴的人是有的。可是眼前的這個女性,看上去不是那種放蕩的女人。她的語言雖說委婉,可終究還是把意思表達了出來。檢察官還是頭一次遇到這種女人。

檢察官教訓她說:拘留所不是旅館。她好象羞恥地低下了頭。可是下一次再向她訊問的時候,她又提出了那個不可思議的要求,並且比上次要求得更強烈,更急切。

——這個女人是個色情狂呀!——檢察官心想。

對殺人嫌疑犯,怎麽能讓她在拘留所裏過夫妻生活呢?就連她自己也知道不行,可她還是反復多次地提出這個要求。

在通常情況下,一個年輕女子作為初犯被拘留起來的時候,由於身心的緊張和不安,不會有那樣強烈的性欲要求。獨有高根澤鴇子與眾不同,露骨地提出了對丈夫的需要。

在法律上有準許保釋的規定,不過那是在起訴之後才可以。但對犯殺人罪的犯人來說,就是起訴之後,也不允許保釋。

看來鴇子想以“夫妻生活”的方式會見丈夫的要求,是沒有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