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貿易市場(第4/6頁)

“出了什麽事?”

“急訴有人鬧事的是誰?”

警察表情嚴肅地進來了,保持著隨時都能對付犯人襲擊的姿勢。

“啊,警察先生,辛苦你們跑一趟,事情已經解決了。”那個象是姓長良岡的英子的丈夫硬做出一副沉著的表情對警察說道。可是只要一看這幾個人和房間裏的樣子,一眼就能明白這裏發生過“什麽”。英子腫起的臉頰和胸部的抓痕清晰地映入警察的眼簾。更糟的是英子指著那男人說道:“這個人對我施加過暴行。”

施暴的痕跡清楚地留在身上,她的指控是有說服力的。

“你胡說些什麽?”長良岡慌了神。

“不是這麽回事,是這個人汙辱了我老婆。喂,是這樣吧?”對方那個男的反過來指著長良岡說。他的妻子為了救自己的丈夫只好點點頭。

“沒、沒有的事。事到如今你怎麽能這樣說話?這不是雙方自願的嗎?”

“反咬一口的是你們!我以為你們是談妥了的,可你老婆居然大吵大鬧地說我要強奸她。你想盡占便宜!這是早就做好的圈套!”

那人由於警察的介入而一時熄滅的怒火好象又燃燒了起來。

“不對,什麽圈套不圈套的!事情是你對我妻子太粗暴才引起的。”

“什麽?騙了人還是你有理?我看俗話所說的做了賊還厚顏無恥就是指你這樣的人。”

“你這沒有禮貌的東西,竟敢把我比作盜賊!”兩個人幾乎要當著警察的面扭打起來了。

“好了好了,請你們跟我們到署裏跑一趟。如果這位太太的申訴是真的話,你就是傷害現行犯。”警察把嚴厲的目光投到那個男人身上。

3

這個偶發事件使友愛報的真面目暴露了出來。友愛報是個募集全國夫婦交換愛好者,通過所發行的報紙進行介紹的組織。它每月發行一份滿載夫婦交換、男女交換,女女交際、男男交際等要求的報紙,為各種各樣的性要求者搭橋鋪路。

住在東京皇家飯店的一行二十對夫婦是該報的全年訂戶,俱系東京及近縣的愛好者,這次就是為了舉行夫婦交換活動才聚集在一起的。

互不相識的夫婦交換有下列四條鐵則:

①必須通過中間的介紹人,不能直接交涉

②嚴守秘密,最理想的是互不知道對方的身份

③交換應在夫婦雙方同意的前提下進行

④應選擇安全期,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必須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因為其中夾進了一對不符合條件③的夫婦,這場好不容易組成的“愉快”的盛會露了餡。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鬧事的夫婦中有一方是有豐富的交換經驗的,按理也是能夠防止警察和飯店方面的介入的。

這兩對夫婦都是第一次幹這樣的事。自己的妻子同意了,並且已接納了對方的男人,而自己卻被拒絕了。因為沒有體驗過這樣的事情,覺得既已把老婆提供出去了,如果不玩弄一下對方的老婆算是吃了大虧了,於是便動起硬的來。

夫婦交換本身並不是犯罪。而且從事這方面的斡旋也不屬賣淫,故不在取締之列。友愛報分文不取斡旋費、介紹費之類的費用,只收刊有夫婦交換希望者情報的報紙的訂閱費。不過,若有不明情由參加的女性受到傷害而提出控訴,那就在警察部門的管轄範圍之內了。

如果被害者是被強奸的那就成了強奸致傷,罪責要比單純的強奸重得多。可是經調查那次強奸並未得手。就算是強奸未遂,男方究竟有沒有對被害者施行“顯然是難以抵抗程度”的暴行和脅迫也還是個問題。

總之,被害者在受害過程中還能騰出手來打電話向帳台呼救,而且加害者原以為對方是會同意的,而當時的某種抵抗不過是出於女性的羞恥。

不料對方對他提出了控告,於是他也針鋒相對地控告對方是做好了圈套賺他的妻子。總之這只是個夫婦交換這一特殊場合下鬧出來的矛盾,不能按普通的強奸論處,警察對這個問題也處理得比較慎重。

就被害者來說,還有著在夫婦關系劣化的時候莫名其妙地被拉進這樣的場所的妻子對於丈夫的憤慨的因素。作為刑事責任,不能單純地作傷害論處。

通過當事人和警察三方商談,當事者之間已同意協商解決。因為被害者所受的傷害無非是幾處紅腫的抓痕,警方便決定撒手不問了。

被害者的丈夫長良岡公一,是財界巨頭,在政界也很有臉面的永進商事經理長良岡公造的長子,同時也是永進商事的專務。被害者英子是永進商事的關系銀行——古川銀行總經理古川德太郎的次女。

加害者名叫小寺隆吉,是世田谷區的市中金融業者。此人在暗中似乎和暴力團有聯系,可在這一事件上卻似乎只是單純地以友愛報的一個讀者的身份參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