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聲

在水木供認自己罪行之後兩天,一個年輕婦女在千馱谷旅館的一個房間服安眠藥自殺了。

據旅館介紹,她說她曾經和男伴來過這裏一次,過一會兒,她的男伴還要來,旅館相信了她的話,把房間租給了她。

因為她的男同伴久久未到,招待員覺得奇怪,去看她的房間,可是晚了,她已經死了。

自殺者名叫神川美佐子,沒有遺書,誰也不知道她自殺的原因。她是在第一次把肉體給水木的地方絕命的。

得知美佐子死的消息後,谷口敏勝向警方自供道:“美佐子是我的女兒,君代懷孕之後,才得到總一郎關照的。總一郎相信這是他的孩子,我們想利用這一點謀取他的家產。一郎死之後,美佐子如能得到承認,我們就能獨占財川的全部家產;如果得不到承認,他的財產將由他的弟弟聰次和妹妹——即我的妻子惠子繼承。對我來說,結局總是美妙的。我之所以和君代一起殺死了一郎,是為了我們的女兒能夠繼承財川總一郎的全部財產。”

神川君代哭了:“是我害了女兒啊!”

被逮捕以後,她第一次哭。

財川總一郎死的同時,他生前委托的律師開始辦理財產繼承手續。

律師在伊豆地區查找一個人,他的名字叫水木時彥。

據說總一郎年輕時到伊夏玩,一時興起,和一個藝妓發生了關系生下了他。以前,由於總一郎擔心繼承關系復雜化,沒有承認這個兒子。但在臨死前,他心中的父子之情被喚起了,於是,在遺書中寫下要遺贈給他部分財產,希望律師找到他。

美佐子終歸是不能和水木結婚的,以此觀之,她的死也許還有點兒意義。

財川總一郎的財產最後由弟弟聰次和妹妹惠子繼承。

當惠子從律師那裏接到繼承遺產通知書時,說:“哎呀,這怎麽辦呀?”

【-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