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 鬧市驚變 09.兵分兩路

到底楊子向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

圍繞著楊子向的供述,蕭雲天把人馬分成兩路,分開調查。一路圍繞著楊子向供述的其他事情,繼續尋找證人。另一路遠赴烏州市,調查有沒有一個叫賈小軍的男子。

先看第一路調查的結果吧。

關於楊子向和李多晨的矛盾,楊子向稱,原來和李多晨是初中同學,後來關系鬧僵了,他認為二人之間仇恨不共戴天。李多晨經常說他的壞話,搞得根本就沒人願意和他玩。他也說過李多晨的壞話,墻上罵人的字也是他噴塗的。

雖然和李多晨有矛盾,也和李多晨打過架,但他從來沒想過要李多晨的命。不過聽說李多晨和賈小軍也有矛盾,但具體什麽矛盾記不清了,賈小軍砍李多晨也可能是為了報仇。

關於楊子向的頭發顏色問題,抓獲他的時候,楊子向是一頭的黑發,這與現場目擊證人證言中說的“犯罪嫌疑人頭發有些黃,好像染過發”的情況不一致。但經過調查,有證人證實,楊子向在案發的前幾天頭發上的確有黃色。

楊子向又稱案發後將頭發染成黑色的了,沒什麽特殊原因,就是不想再留黃頭發了。染發的那個理發店也找到了,理發師說印象中有一個頭發黃的人來染過頭發,經過辨認,確認就是楊子向。

關於賈小軍的外貌問題,賈小軍和自己個頭差不多、體形也差不多,頭發也是染成黃色的。兩個人性情相投,所以才玩得來。

關於楊子向光著上身回家後的事情,楊子向稱回家後接著外出了,並在一家小超市買了件衣服穿上了。警方也查找到了這家小超市,老板辨認後證實,楊子向的確在這裏買過衣服。至於為什麽換衣服,楊子向說衣服刮破了,所以買了新的。

關於楊子向給其二叔楊衛東打電話,讓轉移其爺爺楊建明的問題,楊子向稱,因為知道李多晨被賈小軍殺了,自己又和李多晨有矛盾,害怕李多晨的家人誤認為是自己幹的,過來報復自己的家人,所以通知家人轉移。

關於為何在案發後逃跑的問題,楊子向說那不是逃跑,本來自己就在海東市住膩了,想出去散散心,就去海北市找表哥吳元金玩兩天,親戚之間互相走動一下也很正常嘛。

至於為什麽帶槍,那是因為賈小軍把槍放在自己這裏,因為怕放在家裏丟了,所以就隨身帶著。

另外,楊子向稱,賈小軍殺完人後把摩托車和刀都還給了他。因為害怕脫不了幹系,他就在騎摩托車往外跑的時候把刀扔進了河裏。不過,按照楊子向所說的扔刀地點,警方反復打撈了好幾遍都沒有找到兇器。

至於摩托車,被他抵押在一家摩托車修理鋪了。因為出去的時候沒帶錢,所以就把車押在那裏,借了車鋪老板五百元錢,還讓老板把摩托車重新上一遍紅漆。

楊子向所說的這家摩托車修理鋪,經過查找也找到了,證實楊子向說的內容沒錯。店鋪老板經過辨認後證實,就是這個年輕人來給車改漆,並把車押在這裏,借了五百塊錢還給打了個借條。年輕人至今沒有回來取車,他還一直奇怪呢。不過,打的借條上留的名字並不是“楊子向”,而是“李明”。

對借條的字跡進行了筆跡鑒定,從筆順走勢、書寫習慣來看,應該是楊子向的筆跡。

從借條的書寫特征來看,和楊子向被抓後書寫的字跡主要特征一致,可以排除楊子向故意偽裝筆跡的可能性。

以上就是第一路人馬調查到的結果。調查的結果表明楊子向說的大部分情況是屬實的,並沒有說謊話。

在案發前的有關事實上,比如和李多晨的矛盾、頭發染成了黃色、擁有一輛摩托車,這些供述都能夠得到警方調查的證據證實。

在案發後的有關事實上,比如回家一趟、給其二叔打電話、到超市買上衣、給摩托車改漆、借錢打借條、到表哥吳元金家居住,這些情況警方也均已查證屬實。

蕭雲天發現,楊子向說的這些“實話”,大部分都是一些案發前和案發後的情節,對於案發時的情節,則沒有證人證言的印證。

尤其是楊子向供出的賈小軍,到底有沒有這個人?如果有,那賈小軍到底是誰?他為什麽來到海東市?他為什麽有槍?為什麽要把槍交給楊子向保管?他怎麽和楊子向認識的?為什麽也和李多晨存在著矛盾?

楊子向的供述被一件又一件地查證屬實,但卻無法消除蕭雲天心中一個又一個的疑問。

如果楊子向在說假話,那麽為什麽案發前和案發後的情節都能夠得到相關證據的印證呢?

如果楊子向說了真話,為什麽恰恰在他所說的作案人賈小軍的問題上反而得不到任何證人或證據的印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