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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邊聽,一邊看著探照燈緩慢地掃過海面;水上的士在船頭右側的遠方來來去去。

“我不知道這群夥計是怎麽一回事,”紅頭說,“警察的問題不在於他們太蠢、太腐敗或是太兇悍,而在於他們以為僅僅因為是警察就讓他們擁有了一絲以前從未有過的東西。說不定過去確實是這樣的,但現在不是了。太多的聰明腦瓜早爬到他們頭上去了。說到這一點,我就想起了布倫特。他並不掌管這座小城。他沒這個心思。他花了一大筆錢選了個市長,這樣他的水上的士可以不受幹擾。如果有什麽東西是他特別想要的,那他們就會雙手奉上。比如說前一陣子,他的一個朋友——一個律師——因為一項酒駕的重罪給逮起來了,布倫特讓人把指控減成了魯莽駕駛。為了這件事他們甚至篡改了拘留記錄簿,這本身就是一項重罪。這下你該有點概念了吧。他的買賣就是賭博,而這年頭所有的黑道買賣都彼此關聯。所以他說不定也經手大麻煙,或者把這筆生意交給某個手下,然後從中抽頭。他有可能認識索德伯格,有可能不認識。可珠寶劫案的事絕無可能。想想這群夥計掙八千塊錢有多輕松。要是有誰覺得布倫特和這件事有任何關系,那可真是要笑死人了。”

“不錯,”我說,“可有一個人被謀殺了——還記得嗎?”

“這事兒同樣不是他幹的,也不是他指使的。如果是布倫特幹的,你不可能找得到屍體。你永遠也沒法知道某個人的衣服裏面縫進了什麽東西。所以為什麽要冒險呢?我只收了你二十五塊錢,可瞧瞧我為你做了什麽吧。而以布倫特手頭的財力,想想他能神通廣大到什麽程度吧。”

“他能指使別人殺人嗎?”

紅頭思索了片刻。“也許吧。他說不定也這麽幹過。可他不是一個兇悍的家夥。這些混黑道的是一群我們以前從未見過的人。我們經常把他們想象成老式的保險箱竊賊或是惹是生非的流氓阿飛。電台裏那些大嘴巴的警局官員嚷嚷著說,他們全都是黃皮耗子,他們會殺女人和嬰孩,一看見警察的制服就嗷嗷求饒。他們真是蠢到家了,居然想讓公眾相信這種鬼話。我們這裏有黃種警察,也有黃種殺手,但數量都少得可憐。至於處在頂端的這些人物,比如說布倫特——他們不是靠殺人爬到這個位置的。他們能爬上去,靠的是膽量和頭腦——再說他們也沒有警察的那種集體的勇猛。但他們首先是生意人。他們的行動目標是賺錢。就像其他生意人一樣。有時候某個家夥會生生擋住財路。那好。做掉他。但他們在做這件事之前會考慮再三。該死,我這是在講哪門子的課啊?”

“布倫特這樣的人不會窩藏馬洛伊,”我說,“馬洛伊已經連殺兩人了。”

“不會。除非是除了錢之外,還有某個別的原因。想回去了嗎?”

“不想。”

紅頭挪了挪把在方向盤上的兩只手。船速加快了。“不要以為我喜歡這些混蛋,”他說,“我恨他們恨到骨子裏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