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第3/3頁)

楊學軍聽完,唏噓不已,他們以往辦案時,也接觸過一些不幸的家庭,就因為一個混蛋的男人,害得整個家失去了希望。他很能理解那對母子當時的心理抉擇,充滿無奈,就像在沼澤中掙紮,拼盡全力使自己不再掉下去。可是這是命案,警方即便再同情他們,對他們的遭遇也是無能為力。不可能因同情而放水,把嫌疑人放走的。

不過他轉念一想,又道:“嚴老師當年以婦女為兇手結案,抓的不是真兇,那也只是一次失誤啊,如果其他警察遇到這個案子,同樣也會認為婦女是兇手,誰也想不到死者的親生兒子才是真兇,殺死父親後,卻一直沒表現出異樣。那只是嚴老師工作上的一次失誤,頂多算是業務不夠精熟,不需要承擔責任吧。”

趙鐵民重重地嘆口氣,道:“問題在於嚴良他辦案,從來不會出錯,他一早就知道了兒子才是兇手。”

“啊?”楊學軍張大了嘴,“那是……嚴老師同情這家人的遭遇,不想抓他兒子嗎?”

“光這樣知情不報也就算了,問題在於,他給犯人造了偽證。”

“什麽!”楊學軍瞪大了眼睛。

“在兒子自首後,警方的其他同事核對原始卷宗時,意外發現嚴良其實很早就去學校拿了學生出勤登記。案發當晚是星期天,照理,星期天晚上是要夜自修的,學校登記的結果是,兒子當晚請假了,沒有來夜自修,第二天早上也是遲到的。可是原始卷宗的記錄裏,學校提供的學生出勤記錄卻是他並沒有請假過。這顯然不是工作失誤會造成的,出現這種事,同事感到情況不單純,連忙向上級匯報,上級立刻對此展開調查,最後發現原來是嚴良在做卷宗時修改了結果還修改了學校開具的證明。並且,嚴良甚至還修改了婦女在公安局做的筆錄,原始筆錄和卷宗記載的一對比,馬上發現嚴良將婦女口供中幾個有矛盾的地方逐項修改,使口供完美。當事警察為犯人造偽證,是重大風險事故。對此,省公安廳極其震驚。本來按照規定,嚴良會被嚴肅處理,甚至不排除判刑的可能。但後來省廳領導考慮到,犯罪家庭確有可憐之處,好在最後兒子自首,不影響案件結果,並且嚴良是出於同情,並不是為自己謀私利,加上他多年成績顯著,多次立功,還培養了一批刑偵工作的骨幹人員,再三考慮後對嚴良進行停職處理。隨後,嚴良自動提交辭職報告,說他不適合警察工作,於是去了學校教書。”

楊學軍緊閉著嘴,沒有說話。

趙鐵民繼續道:“嚴良事後私下告訴過我,他很早就知道了兒子才是真兇,他看到母親為兒子頂罪,又了解了很多關於他們家庭的情況,他基本上隱約已經猜到兒子是母親的全部希望,母子間達成了母親頂罪為兒子換取未來的約定。所以,他決定違背自己的職業要求,幫他們一把。盡管最後一切都是無用功,不過他說,他並不後悔當時的做法。”

楊學軍唏噓道:“難怪您說他不適合當警察。”

趙鐵民點頭:“對,他的犯罪邏輯學的實際應用非常有效,他是個最理性的人,同時,他也是個最感性的人。這次他介入案子的調查,是件好事,但我對他突然願意介入案子還是覺得幾分奇怪,所以我讓你跟蹤他,我絕不希望看到他再一次重蹈覆轍,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楊學軍咬著嘴唇,緩緩點頭,道:“沒問題,我一定牢牢盯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