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第2/2頁)

“問題是,幾次犯罪中,兇手都是這樣輕松就把人勒死了。”

駱聞故作思考,過了片刻,道:“我想可能是兇手先從背後把人打昏,然後再勒死,等到被害人意識醒來時,也已處於瀕死階段,無力反抗了。”

“但兇手怎能每次都確保成功把人打昏呢?每個人的身體情況不同,抗擊打能力也不同,有些人也許被木棒隨便敲下頭,直接就昏倒了,但也有些人即便遭受重擊,也不會昏倒。並且屍檢結果是,所有死者的顱骨都未遭受過撞擊。”

駱聞心裏思索著,他感覺今天嚴良的來意似乎不太尋常,他雖嘴上說對案子並不關心,可他今天親自到店裏問及了朱慧如的事,恐怕……他真的已經介入調查了。

怎麽樣做到勒死一個人而對方不反抗,這個問題對於駱聞這位經驗豐富的法醫而言,簡直易如反掌,他閉著眼睛就能舉出幾種方法。如果他連對他來說本該很簡單的問題都回答不出,是否會引起嚴良的懷疑?

他權衡了一下,怎麽殺死那幾個人的,這不是他設計這些命案的核心,告訴嚴良也無妨,如果說不知道,那麽就明顯和他自身能力嚴重不符了,尤其是在嚴良這位絕頂聰明的人面前,恐怕這樣低級的隱瞞只會適得其反。

於是駱聞便道:“我記得有幾個這樣的案例,我們寧市下面的一個縣曾經出過的一個連環命案,當時負責辦案的是現在省廳的高副廳長,那次情形也是相似,被害人幾乎沒有反抗就被人殺死了,不過不是勒死,是刺死,但大同小異。兇手用了高壓電棒。兇手先用高壓電棒直接將被害人電昏,隨後勒死的話,即便被害人會醒來,那時也已經瀕臨死亡,無力反抗了。”

“原來有這樣的方法。”嚴良吸了口氣,“這點從屍檢中能查證嗎?”

駱聞道:“高壓電棒的電流荷載會短時間內劇烈刺激人的神經中樞,使人昏迷。但電流荷載是不會停留在體內的,事後無法通過驗屍判斷。但使用這個方法,肯定會在死者的皮膚上留下一點灼燒的痕跡,這個專業術語叫電擊傷。不過電擊傷和大部分的皮膚挫傷很像,如果沒認識到這點,就會忽略過去。”

嚴良連連點頭,又道:“可是還有一個地方很奇怪,如果兇手真用你說的這種方法,先把人電昏,再勒死。那麽他為什麽要勒死人,而不是直接用刀把人刺死呢?”

駱聞心中微微一愣,這個問題的答案,他不能告訴嚴良,否則以他的推理能力,恐怕會發現更多的細節。他笑了下,道:“這我就不清楚了,不過似乎很多謀殺案中,兇手殺人用的都不是特定的方法,有些人用刀,有些人用繩子,有些人用毒藥,還有人直接用槍。我想也許兇手怕見血,所以覺得用繩子勒死人幹凈點吧。”

嚴良突然笑出聲:“敢殺這麽多人的兇手,我想他一定不怕見到血。”

駱聞只好道:“也許怕見血是心理潔癖。”

“是嗎?”嚴良不置可否地笑了笑,隨後,他並沒有繼續聊案子,而是邊吃著剛送上來的面條,邊聊著以往的趣事。

吃完面後,兩人來到外邊,沿路走了一段,分手告別。

兩人轉過身時,各自都微微皺起了眉,只不過他們都看不到對方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