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第2/3頁)

“前五起命案的具體案情,基本大同小異,省廳和市局先後調撥了多批人馬,多次成立專案組,查了三年卻依舊沒找到兇手的任何馬腳。我不比那麽多人更聰明,也不比那麽多人更有本事,幾千人次的專案組都調查不出結果,我去查也是一樣。唯獨最後的一起案子,犯罪過程和手法與前面完全不一樣,這才是機會。”

“可是……這次案子現場被無知群眾破壞得厲害,而前五次,我也看過卷宗,說是現場都保存得很完整。”

嚴良笑了一下:“現場保存得很完整,警察卻沒查到真正有價值、能實際威脅到兇手的線索。前五次的現場,相信都是兇手犯罪後自行處理的。而徐添丁的這一次,兇手想出了滿地撒錢的辦法,引其他群眾來破壞現場。這是為什麽?如果這一次,他能自己把現場處理得天衣無縫,何必要用這個辦法?這說明,這一次他的犯罪出現了意外,他自己的能力已經無法處理好現場的一切,只能借用這個辦法,只能借他人的手,來破壞現場,破壞線索。既然兇手的這次犯罪並沒按照他計劃中的來,發生了意外,那麽一定會留下馬腳。找出兇手這一次犯罪的失誤,就是突破口!”

林奇連連點頭:“對,您說得對。”

嚴良繼續道:“我來找你,就是想了解關於徐添丁被害的更多線索。”

林奇道:“我所有知道的情況,還有我們所有的調查經過記錄,都已經寫進卷宗裏了。”

“卷宗我已經看過,我看到裏面有很多篇幅是你在調查朱福來、朱慧如兄妹還有一個叫郭羽的年輕人,你甚至派了人跟蹤過他們。我想知道這是為什麽,僅因為朱慧如是最後一個見過徐添丁的人嗎?可是我又看到其實你們調查一開始,就找到了朱慧如和郭羽的不在場證明,按道理,理應把他們排除在外了。我想知道你自己對這起案件的看法,甚至是某些想法或感覺,因為我知道,這些東西都是主觀的,並不寫進卷宗裏,但有時候,這些東西,也能從中琢磨出一些線索。”

林奇對嚴良的認真和仔細感到驚訝。大部分人看卷宗,只是看裏面的線索,以及卷宗記錄的調查工作是否出現紕漏、矛盾等。可是嚴良卻注意到了他們一開始就有朱慧如的不在場證明,卻接連反復調查她的經過。趙鐵民看完卷宗時,對朱慧如幾人絲毫不掛心,因為他認定朱慧如這幾人絕沒有兇手的本事。可是嚴良,在看到了朱慧如等幾人有多項不是兇手的鐵證前,卻表現出對這件事很感興趣的樣子。

林奇點點頭,道出了之所以反復調查朱慧如等人的詳細隱情,因為他一開始調查時,就覺得朱慧如有幾個瞬間的表情有點怪,感覺像是隱藏了什麽,但又問不出所以然。後來在偶然調查兇器時,朱慧如和朱福來截然相反的回答,更像是沒串通好的口供,像是共同隱瞞著一個秘密。

但說到最後,林奇最後還是嘆口氣,道:“不過這些事後證明都是我在瞎猜。堅挺的證據表明我對他們幾個的懷疑都是錯覺。首先他們有不在場證明。其次他們店裏的那把刀是新的,絕不是兇器,我還專門讓人拿這三人的照片去附近商店問過,近期他們都沒來新買過水果刀。第三,既然殺徐添丁的兇手跟連環命案是同一人,而他們三個的背景我查得很清楚,他們沒能力犯下這些命案,而且三年前朱慧如兄妹並不在杭市。第四,他們三個都沒錢,想不出也舍不得用幾萬塊錢來引人破壞現場。第五,如果徐添丁真是他們殺的,在面對警察問詢時,也許他們心理素質很好,可是從邏輯上,很難串通偽造出沒有破綻的口供。第六,昨天下午徐添丁的好友張兵家收到兇手的恐嚇信,已經查明是兇手的了,可是昨天下午他們三人都有不在場證明,可以肯定信不是他們寫的。總之,我事後總結反思過,他們有堅挺的非犯罪證明,我卻抱著主觀想法一直調查他們,浪費了不少時間。唉,如果一開始我沒走錯這條路的話,可能會發現更多有價值的線索呢。現在已經過了案發前三天線索搜集的黃金期,恐怕再難有其他發現了。這次查案陷入困境,我有一定責任。”

嚴良很認真地聽他講完,並把要點都細心地記在了本子上。

顯然,林奇認真反思過這次辦案的經過,所以很有邏輯性地講了六點他們三人的非犯罪證明。

嚴良思索著,之所以林奇當初面對諸多非犯罪證明前,依然反復持續地調查他們三人,一定是他們在面對林奇問詢時,表現出了足夠讓林奇起懷疑的不自然表情和動作。不過林奇當時問詢時,嚴良並不在旁邊,所以他無法判斷林奇對他們的懷疑中,主觀先入為主的成分占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