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09章(第2/2頁)

李衛平道:“是啊,這三種情況我也想過,但需要找物證。整個酒席廳內外以及所有人員身上都搜過了,沒找到殘留的氰化鉀。現場每個人都做了筆錄,沒人注意到誰下了毒。原本我們重點懷疑王紅民,但一來沒物證,二來他矢口否認他知道杯中有毒,盡管我們後來從其他人口中了解到,王紅民和汪海全應該有某種矛盾,準確說,可能是王紅民有把柄在汪海全手裏,他是所長,但平時他都順著汪海全,汪海全仿佛是工商所裏說話最管用的人。王紅民有殺人動機,但通過初步問話,他完全否認和汪海全有矛盾。沒有任何物證支撐,甚至王紅民的指甲縫裏都檢查過,提取不到氰化鉀。加上王紅民的背景,我們沒辦法抓來強審。最後,這案子只能草草了結。”

高棟笑了笑,道:“聽你把案子這麽一說,我看,兇手用氰化鉀殺人,雖然用量很少,但物證依舊擺在酒席廳裏,只不過你們沒找到。兇手呢,是當著所有人的面下毒殺人,幾十雙眼睛看著犯罪的全過程,在對現場其他人錄口供中,我想可能有某些細節你們沒注意到。要不然,這案子沒道理會辦成死案的。”

李衛平解釋道:“我們是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酒席廳內外甚至地毯下一寸寸都找過了,沒找到物證,相關人員當晚就做了詳盡的筆錄,但依舊沒有線索。不是我們調查不嚴密,是這兇手太狡猾。”

高棟不屑地搖搖頭:“好吧,反正都是過去的案子了,沒破就沒破吧。你說這案子和這次的案子有關系?”

李衛平點頭道:“是的,工商所本來有七名正式員工,上回被毒殺了一個。這回剩余的人都遭了難。上一回的毒殺案中,我們事後調查,汪海全的死沒給任何人帶來實質性的利益。這次的案子也是一樣,兇手犯下這麽大的案,其實也不會給誰帶來利益。毒殺案中,兇手有可能的第一目標是王紅民,結果卻意外殺死了汪海全。似乎毒殺案和這次的案子,兇手的動機都是為了報復工商所的人。另外,毒殺案中,我們調查極其嚴謹,卻找不到現場的證據,顯示兇手相當狡猾。這次的案子兇手更有能力控制一車人,手段難以捉摸。所以我懷疑,會不會是同個兇手做的?”

高棟想了想,道:“在我看來,兩起案子還是有本質區別的,毒殺案中,兇手自始至終沒有暴露,也沒有宣明他的犯罪動機。而這次的車毀案中,兇手打了個報警電話,挑戰警方,同時表明他的犯罪動機。如果毒殺案中兇手的動機也是仇視工商所,那麽下毒殺人這種神不知鬼不覺的辦法,雖然很安全,但根本無法宣泄兇手心中的不滿。這兩起案子唯一的共同點就是死的都是工商所的人,而且時間隔得近了些。其他的所謂共同點,大部分還是主觀判斷,不夠客觀。好吧,這案子就先談到這兒,不要讓主觀想法影響接下來的判斷。你先回去繼續工作,我這邊最重要的是等監控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