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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斯特萊克端著啤酒回到羅賓身邊,坐到吧椅裏,“可汗也不幹了。他要找一家不會收到碎屍的事務所。”

“混蛋,”羅賓說,然後問,“你傻笑什麽呢?”

“沒什麽,”他不想告訴羅賓,他很喜歡聽她說“混蛋”。羅賓說這個詞時,會顯露出潛藏的約克郡口音。

“這可都是不錯的生意!”羅賓說。

斯特萊克表示同意,目光盯著綠薄荷犀牛的前門。

“銀發怎麽樣了?烏鴉打電話了嗎?”

烏鴉剛給羅賓打電話。羅賓告訴斯特萊克,情況還是一如既往的平靜。銀發很受賭客喜愛,今天已經跳了三場大腿舞,都在俱樂部規定的禮節範圍內。

“你讀過了嗎?”斯特萊克問,指向旁邊桌上的一份《鏡報》。

“只讀了網上的。”羅賓說。

“希望能釣上點新消息,”斯特萊克說,“總會有人發現自己的腿不見了。”

“哈——哈。”羅賓說。

“現在開玩笑還太早?”

“沒錯。”羅賓冷淡地說。

“我昨晚在網上查了查,”斯特萊克說,“二〇〇六年,布羅克班克應該是在曼徹斯特。”

“你怎麽知道是你要找的那位布羅克班克?”

“我不知道,但年紀差不多,中間名的縮寫也一樣——”

“你連他的中間名首字母都記得?”

“是啊,”斯特萊克說,“不過他現在應該不在那裏了。萊恩也一樣。我相信他二〇〇八年住在科比,但之後就離開了。那麽,”他盯著街對面,“餐廳裏那個穿著迷彩服、戴著墨鏡的家夥在那兒坐了多久了?”

“大概半小時吧。”

斯特萊克判斷,那個墨鏡男同樣也在回盯著他,目光穿過街道兩側的兩扇玻璃。他肩寬腿長,坐在銀色的椅子裏顯得相當憋屈。斯特萊克隔著車流和路人移動的倒影,很難百分百確定對方留著絡腮胡。“那兒怎麽樣?”羅賓問,指向綠薄荷犀牛金屬雨篷下的雙開門。

“你是說脫衣舞會?”斯特萊克驚訝地問。

“不,我是說日本餐廳,”羅賓諷刺地說,“當然是脫衣舞會。”

“還行吧。”他說,不太確定羅賓到底在問什麽。

“裏面看起來是什麽樣子?”

“鍍金。好多鏡子。燈光昏暗。”羅賓依然期待地看著他,於是他又說,“中間還有根鋼管,跳舞用的。”

“沒有大腿舞嗎?”

“只能在私人包房跳大腿舞。”

“裏面的姑娘都穿什麽?”

“不知道——反正穿得不多——”

他的手機響了。是埃琳。

羅賓轉開臉,擺弄桌上的閱讀眼鏡。眼鏡裏面裝了拍攝銀發用的微型照相機。斯特萊克把這東西給她時,她相當興奮,但那股激情早已冷卻。她喝了口番茄汁,望著窗外,盡量不去聽斯特萊克和埃琳的對話。他和女友通電話時,口氣總是很實際。不過話說回來,她也很難想象斯特萊克會對誰甜言蜜語。馬修心情好的時候會叫她“小羅賓”或“羅賓寶寶”,但最近沒這麽叫過。

“……在尼克和伊爾莎家,”斯特萊克說,“嗯。不,我同意……嗯……好吧……你也是。”

他掛了電話。

“你要躲幾天?”羅賓問,“住到尼克和伊爾莎家?”

尼克和伊爾莎是斯特萊克交往時間最長的兩個朋友,來過辦公室一兩次,和羅賓見過面。羅賓挺喜歡他們的。

“嗯,他們說我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為什麽不去埃琳那兒住?”羅賓問,做好了被斯特萊克拒絕回答的準備。她很清楚斯特萊克在公私之間畫的那條線。

“不方便。”他說。他看起來並沒因為羅賓這麽問而煩惱,但也沒有詳細解釋的意思。“我差點忘了。”他補充道,瞥了對面的日本餐廳一眼。之前那個穿迷彩服、戴墨鏡的人已經消失了。“這個是給你的。”

他遞過來一個防狼報警器。

“我已經有一個了。”羅賓說,把自己的從大衣裏掏出來給他看。

“嗯,這個質量更好,”斯特萊克說,指出新貨的諸多功能,“至少一百二十分貝,還能給對方噴上洗不掉的紅色染料。”

“我的有一百四十分貝。”

“我還是覺得這個更好。”

“這是你那種大男人主義思想嗎?覺得你選的電子產品一定就比我的好?”

他笑了起來,一口喝光啤酒。

“回見。”

“你要去哪兒?”

“去見尚卡爾。”

她沒聽過這名字。

“經常給我小道消息,讓我有籌碼跟警察廳談判的那個家夥,”斯特萊克解釋道,“是他告訴我是誰捅死那個警察線人的,記得嗎?把我當成大人物介紹給那個混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