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2/3頁)

“當然沒有!”她說,好像對她會私自翻找他的櫥櫃這種假設很生氣。斯特來克不禁微笑。“只是你——你不是那種會存著醫用白蘭地的人。”

“啤酒怎麽樣?”

羅賓搖搖頭,仍然笑不出來。

斯特萊克泡了茶,捧著自己的馬克杯,坐到她對面。他的人就是看起來那樣:大個子退役拳擊手,抽了太多煙,吃了太多快餐。他有兩道粗眉,一個被揍扁了的歪鼻子,不笑時面容陰沉,脾氣似乎很壞。他茂密的拳曲黑發剛洗過,還沒幹透,又讓羅賓想起雅克·伯格和薩拉·夏洛克。那場爭吵仿佛是上輩子發生的事情。她上樓後,只短暫地想起過馬修一次。她一點也不期待告訴馬修今天發生了什麽。他會很生氣。馬修不喜歡她為斯特萊克工作,更不喜歡今天這樣的事。

“你看過——看過了嗎?”羅賓喃喃地說,端起熱茶又放下,一口都沒喝。

“嗯。”斯特萊克說。

她不知道該問什麽。那是一條被砍斷的人腿。這件事太可怕,太恐怖,她能想到的問題似乎都太傻,太可笑:你認得出這條腿嗎?你覺得他為什麽要把這東西寄到這兒來?最重要的是,他為什麽把這東西寄給我?

“警察會想了解那個快遞員。”他說。

“我知道,”羅賓說,“我正在回想關於他的一切。”

樓下的門鈴響了。

“應該是沃德爾。”

“沃德爾?”她警覺地重復。

“他是對我們最友好的警察,”斯特萊克提醒她,“待著別動,我去帶他上來。”

在過去一年裏,斯特萊克成了倫敦警察廳最不歡迎的人,但這並不完全是他的錯。媒體不厭其煩地報道他破案生涯裏最為輝煌的兩次勝利,警方的一切努力都付諸東流,所以對他恨之入骨。但沃德爾在第一個案子裏幫過他,也因此享有部分榮耀,所以兩人的關系還過得去。羅賓沒和沃德爾見過面,即便是在出庭時。她只在報紙的相關報道中見過他的照片。

沃德爾真人挺英俊,有一頭濃密的栗色短發和巧克力棕色的眼眸。他穿著皮夾克和牛仔褲。他進屋時,沉思地望了羅賓一眼——目光飛快地掃過頭發、身材和左手,在鑲嵌著藍寶石和鉆石的訂婚戒指上停留片刻。斯特萊克不知道自己是覺得好笑還是惱火。

“埃裏克·沃德爾,”他低聲說,露出斯特萊克覺得相當多余的迷人微笑,“這位是偵緝警長埃克文西。”

和他一起上門的是一位瘦瘦的黑人女警官,頭發梳到腦後,綁成發髻。她沖羅賓短暫地一笑,羅賓不禁因為另一位女性的存在而感到安慰。然後偵緝警長埃克文西才四處打量斯特萊克的臥室兼客廳。

“包裹呢?”她問。

“在樓下,”斯特萊克說,從兜裏掏出辦公室的鑰匙,“我領你們去。你老婆還好嗎,沃德爾?”他一邊帶著偵緝警長埃克文西往門口走,一邊問道。

“關你什麽事?”督察回嘴。他在羅賓對面坐下,攤開筆記本。讓羅賓感到安心的是,他很快收起那種她暗自比喻為教導員似的態度。

“我走到這兒時,他就站在大門外,”沃德爾問起人腿被寄來的經過,羅賓如此描述,“我以為他是個快遞員。他穿著黑色皮衣——一身黑,只是夾克的肩上有些藍色條狀圖案。頭盔也是黑的,面罩放了下來,是反光鏡面面罩。算上頭盔,他比我高四五英寸。”

“身材呢?”沃德爾做著筆記,問。

“要我說,挺壯的,但應該也有夾克的緣故。”

斯特萊克回來,羅賓的目光不自覺地落到他身上。“我是說,不是——”

“不是老板這種死胖子?”斯特萊克聽見前面的部分,接了話。沃德爾從不會放過挖苦斯特萊克的機會,聽到這話,小聲笑起來。

“他戴著手套,”羅賓說,沒有笑,“騎摩托用的黑色皮手套。”

“他當然會戴手套,”沃德爾說,又記下一條,“我想你大概沒注意那輛摩托車吧?”

“是輛本田,紅黑色的,”羅賓說,“我注意到車徽了,像翅膀。我猜排量是七五〇。車挺大的。”

沃德爾顯得既驚訝又佩服。

“羅賓是個車迷,”斯特萊克說,“開起車來像費爾南多·阿隆索。”

羅賓暗自希望斯特萊克別這麽興致高昂。樓下有一條女人的腿,她身體其余的部分在哪兒?她可不能哭。她每天應該多睡會兒。可惡的沙發……她最近在那沙發上睡過太多次了……

“他強迫你簽字了?”沃德爾問道。

“算不上強迫,”羅賓說,“他把簽名板遞過來,我就自動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