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血色私奔(第5/8頁)

範澤天明白了她的意思:“那就是說,當時有第二個人在場幫她拍攝了這張照片,是不是?”

技術員說:“從我們對照片的分析來看,應該是這樣的。”

範澤天思索著說:“這個人幫遲若蘭拍下這張照片後,害怕照片會向警方透露他在現場的信息,所以臨走的時候,又把照片刪掉了。很顯然,這個為遲若蘭拍攝照片的人,有很大的作案嫌疑。”

案子由於一張照片的意外出現,而有了轉機。

“自殺”的結論基本被推翻。

第一,這張照片證明,在命案發生之時,賓館1209房間絕對不止死者遲若蘭一個人,至少還有另一個潛入者,雖然賓館服務員沒有看見。

第二,這張照片是在遲若蘭臨死前數十分鐘內拍攝的,照片上的遲若蘭面帶微笑,表情輕松,一點也不像一個即將實施自殺行為的人。

第三,如果遲若蘭是自殺,她也完全沒必要在臨死前將這張照片從相機裏刪除。

一切的疑點,都指向同一個方向,那就是遲若蘭並非自殺,而系他殺。案發時現場至少還有另一個人存在,這個人很可能就是殺害遲若蘭的兇手。

但是範澤天的推理,很快就遭到年輕偵查員小李的駁斥。

小李追問,如果是他殺,就算兇手臨走前可以刪掉相機裏的照片,抹掉自己留在刀柄上的指紋,那房門被反鎖的密室是如何造成的呢?難道兇手能在殺人之後站在門外將房門背後的門鏈拴上不成?事實證明,這是完全不可能的。

面對小李連珠炮似的發問,範澤天竟怔在那裏,一時難以回答。

“哎,等一下,這裏是什麽?”

細心的文麗似乎發現了什麽,指著電腦中照片的眼睛部位說,“快把這裏放大看看。”

刑偵技術員輕點鼠標,將照片逐漸放大。那照片的像素極高,無論怎麽放大,竟都十分清晰。

隨著鼠標的點擊,漸漸的,照片上的一只眼睛竟占滿了整個顯示屏。

眼睛中間,定格著一個人影,那個人正拿著一台照相機,微弓著背,給前面的人拍照。

人的眼睛,其實就像一面鏡子,可以將站在自己跟前不遠的人影映照出來。如果遇上高清照相機,自然可以將人眼底的映像也一同拍下來。

雖然已將照片盡量放大,但那只眼睛裏映照出的人影,仍然顯得很模糊,只能大概看出是一名男子,中等身材,平頭,身形偏瘦。但相貌如何,卻完全看不清楚。

範澤天皺起了眉頭,這個模糊的人影,他好像在哪裏見過。

文麗卻忽然叫起來:“這不是常非亮嗎?”

範澤天再一瞧,從那人影的外形輪廓上看,確實非常像死者的丈夫常非亮。

他一拍大腿:“咱們怎麽把他給忘了呢!丈夫不堪妻子出軌,怒而殺之,這不是常有的事嗎?

文麗說:“可是我已經調查過,昨天下午,案發時他正在鄰市出差。據說前一天晚上忙了一個通宵,所以他昨天一整天都在賓館房間睡覺休息,直到下午5點多,才自己開車回到青陽市。”

範澤天說:“他出差的城市,距離咱們青陽市也就不到一個小時車程。他完全可以假裝在酒店賓館休息,避開服務員的注意悄悄溜出開車回來,殺死妻子之後再返回原來住宿的賓館。”

小李說:“就算他是兇手,可是密室之謎仍然沒有解開。”

範澤天說:“不,如果兇手是他,困擾咱們已久的密室之謎,就可以解開了。因為現在我已經知道,1209房間的門鏈並不是兇手拴上的,而是死者遲若蘭在中刀之後臨死之前,在房間裏自己動手拴上的。”

小李和文麗都愣住了:“是她自己拴上的?為什麽?”

範澤天的推理其實很簡單。

常非亮在偵知妻子的出軌舉動之後,精心策劃了這場謀殺,借在鄰市出差自己有不在現場的證明的機會,悄悄回到青陽市,潛入青陽賓館,將妻子殘忍殺害。

但意欲與情人私奔的遲若蘭在臨死之前,忽然良心發現自己最愛的人其實還是自己的丈夫。常非亮雖然對她下毒手,但臨死之時,她還是一心為丈夫作想,她不想丈夫因為自己的死而去坐牢槍斃,更不想兒子在失去母親之後再失去父親,所以在丈夫行兇離去之後,她拼盡自己身上最後一絲力氣,將門鏈拴上,然後又抹掉丈夫留在刀柄上的指紋,印上自己的指紋,造成自己身處密室自殺身亡的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