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六節 機械之魅(第2/3頁)

她是上主之國送來的公主。

聯姻是聯系兩國關系最常見的方法。只是天浩忙於戰事,目前遠在撒克遜首都倫敦無法回來,上主之國方面對此也無可奈何,只能先把人送過來,耐心等候。

具有異域風情的服裝看上去很誘人,薄紗籠罩的女性軀體有一種朦朧之美。然而無論是做工精美的首飾,質料華貴的服裝,還是塗抹在希達身上散發出濃烈氣味的香料,在阿依看來全都毫無意義。

她長得不算漂亮,對男人不會產生太大的吸引力。

身為皇後,阿依很清楚自己的言行舉動對其他人有著何等的影響力。因此她盡可能的在諸多問題與日常事務方面不偏頗,遇到不明白的就詢問天浩……時間久了,當年的普通農家女也成為貴婦,冷靜又理智,手腕靈活,而且阿依喜歡射擊,無論手槍還是步槍,都達到了一等射手的境界。

按照龍帝國原住民的標準看待希達,無疑顯得不夠尊敬,而且荒誕。

可即便是按照天浩的個人審美觀,阿依仍然覺得這位上主之國公主相貌普通,甚至可以說是難看。

她的皮膚粗糙,有很多微小的顆粒,右側面頰甚至還有一道很淺的凹痕。看得出來這是幼年時代留下的傷疤,雖然恢復得很不錯,卻終究無法做到徹底消弭。

以南方白人的視角,身高將近兩米的希達的確算是巨人。可在咆哮城裏,她是所有人必須低頭俯瞰的矮子。

上主之國國王拉赫曼的想法不能說是有錯,在全國範圍內挑選合乎巨人身高的女子充做公主,只有這樣才能得到年輕巨人皇帝的青睞……可他萬萬沒有想到,天浩的審美觀來自文明時代,否則也不會選擇阿依作為皇後。

想要結盟的心理是如此迫切,按照國王拉赫曼的旨意,希達在麥維堡王宮接受了近三個月的禮儀教育。她是一個平民的女兒,因為長得太高被當地人視作怪物,從未想過有一天能享受這種榮華富貴……希達知道自己將成為巨人皇帝的妃子,她學的很努力,也憧憬著那個從未見過面的男人會好好愛護自己,在甜蜜的愛情中好好生活。

這一切都沒有問題,只是國王拉赫曼的性子急了點,看過來自後宮的報告,認為禮儀訓練可以結束,他立刻任命一位皇室貴族為使節團長,帶著希達與豐厚的嫁妝前往咆哮城,想要以既成事實的方式,將兩國之間的盟約夯實。

阿依將這一切寫成密信,以白頭雕通訊傳給了遠在倫敦的天浩。

回信很快:“後方一切事務由你執掌,全權負責。”

這是丈夫對妻子的絕對信任。

阿依有些啼笑皆非,她感覺天浩是把一個沉甸甸的擔子交給自己。

看著正用小刀削著芒果皮的希達,阿依思考了一下,張口道:“我聽說,你今天在外面與別人起了糾紛?”

來到咆哮城已經有一段日子,希達與阿依之間很熟,不再是從前那種謹小慎微,無論說話做事都較為隨意。她停下手上的動作,擡起頭笑了笑:“那是個不長眼睛的賤民,他沖撞了我的車駕,我讓人用鞭子抽了他一頓。”

事情很簡單,經過也不復雜。

阿依皺起眉頭:“你為什麽要打那個人?”

希達對此感到奇怪:“我是王妃,他只是一個賤民。我派人查過,他不是貴族,也沒有太多的財產,是一個真正的賤民。”

“賤民”這個概念來自在麥維堡接受的王室禮儀訓練。管教女官那時候一再告誡希達:你不再是低賤的平民,你是國王陛下的親戚,是王室的旁支,是尊貴的公主。

希達很清楚自己不是什麽公主。在此之前她只是個無所事事,連飯都吃不飽的普通人。男人都喜歡漂亮妞,可希達無論長相還是身材都不具備優勢,超高的個頭也使她看起來顯得手腳粗大,魁梧健壯……上主之國的女人擅長歌舞,尤其是以誇張和大幅度扭曲抖動展現身體曲線的“肚皮舞”,更在某種程度上已是該國女性的獨特藝術表現方式。希達在這方面絲毫沒有天分,也沒有舞蹈教師願意在這個看似粗魯的女孩身上浪費時間。

父親認為她是個累贅,因為只要是腦子正常的男人根本不會喜歡希達,也就意味著這個貧窮家庭無法得到一筆嫁妝,讓希達的兩個弟弟有錢結婚。

母親是個愚昧且毫無見識的村婦,除了向虛無縹緲的神靈哭訴並虔誠祈禱,她什麽也做不了,也不可能改變現實。希達經常看到喝醉的父親毆打母親。她從不逃避,只是跪在地上任由父親揪住頭發揮舞拳頭,將她打得滿臉是血。

上主之國信奉的神靈與其它國家不同。“上主”與“聖主”最大的區別在於男女。《聖主福音書》中提到:女人是男人的一根肋骨所化,因此女人的地位永遠低於男人。而《上主福音書》同樣有著類似的部分,甚至比《聖主福音書》還要極端:女人是男人的奴隸,如果丈夫覺得妻子必須死,他只要一句話,妻子就必須服從,以丈夫指定的方式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