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六節 破城(第3/3頁)

布羅迪用一塊黑布遮住臉,在腦後熟練地打了個結,拿起放在地上的弓箭,看了一眼站在身側的同伴喬恩,邁開腿,朝著密林深處走去。

他們都是附近村裏的獵戶。

這片森林屬於索羅威侯爵。

往北五十公裏,那片森林屬於維洛伯爵。

往東七十五公裏,那片森林屬於斯壯莊德伯爵。

與全是石頭的荒山不同,森林的價值在於林木本身,以及生活在這裏的動物。

只要是人就得吃飯,在森林裏捕獵動物是很多窮人唯一的肉食來源。日常生活所需的燃料迫使窮人們在林中砍柴,尤其是寒冷的冬天,儲備柴火的重要性甚至超過了對糧食的需求。

然而貴族老爺們卻不這樣看。他們拿出國王頒布的法律,以及家族祖先早在幾百年前就獲封的文件,以此證明對所屬領地內的森林擁有權。

在林中下套捕捉野雞是違法行為,要斬一手一腳。

在小溪裏捉魚是違法行為,要斬一手一腳。

砍樹是違法行為,要斬一手一腳。

最後,就連進入森林撿拾幹枯的樹枝也是違法行為,要斬一手一腳。

這些冷酷的法令在貴族看來合乎邏輯。無論國王還是聖主,都承認“個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所以就算森林裏的枯樹枝腐爛化為泥土,那也是我的個人行為,但只要窮鬼和泥腿子膽敢撿起哪怕一根,都將為此付出慘重代價。

布羅迪屬於性子暴躁的那種人,他才不管那些該死的法律。他只知道森林裏有鹿群,有成千上萬的野雞,還有無數的野兔……是的,它們在這個季節尤其肥美,非常好吃。

夏天已經到了末尾,這是一年當中最幹燥的季節。在布羅迪看來這是聖主的意願,因為神靈知道地裏的莊稼快要成熟,所以不會降下大雨讓一年辛苦化為泥湯。在等待成熟與收割之前,自己也能帶上弓箭偷偷溜進森林狩獵。運氣好能弄到一頭鹿或者野豬,運氣不好也能得到一兩只雞或者兔子。

對了,還有溪流裏那些傻乎乎的鱒魚,粉色魚肉光是想想就令人口水直流。尤其是加上芝士切片,在火上略煎一下,夾在面包裏,會讓人感覺置身於天堂。

正想著,忽然傳來喬恩疑惑的聲音。

“快看,那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