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五節 鹿王陛下(第2/3頁)

八十名士兵的衛隊數量不多,可加上白鹿、玄鹿、炎鹿、和青鹿這四個族長及其衛隊,總人數就突破了兩百。說起來,鹿豐國多少存了點炫耀的心思,馬匹是虎族的特殊貿易品,尤其是公馬,更被列入嚴禁交易的貨品清單。馬匹的價格是如此昂貴,即便身為部族之王,也無法組建規模龐大的騎兵。

鹿豐國與四個兒子胯下的駿馬極其雄壯,八十名騎兵的坐騎更是油光水滑。看著其他四位族長及其衛隊胯下毛色不一,甚至偏於瘦弱的馬,鹿豐國心中的驕傲與自豪油然而生……是的,這是赤裸裸的炫耀,是身為王者在下屬面前必不可少,意味著身份等級的物質區別。

“駕!都給我快點兒,要是晚了找不到獵物,晚上回城可沒飯吃。哈哈哈哈……”

鹿豐國大笑著發出豪言壯語,雙腿用力狠夾了一下馬腹,催動胯下的畜生吃痛,如離弦之箭,驟然加速向前狂奔。

很多部落都有類似的狩獵規矩,等候在家裏的人不會準備飯菜,如果沒有得到獵物,雙手空空的獵人回家只能餓肚子。據說這是一個古老的故事,流傳至今,逐漸演變為冬季狩獵活動的默認規則,即便是王族也不例外。

北山的獵場屬於歷代鹿王。這是一片廣袤的森林,從遙遠的大陸北面連綿至此,高大的黑針松養育了無數動物,尤其是靠近雄鹿城,距離城市六公裏的這批片林地,因為地形特殊,剛好有一段丘陵從中間橫過,將兩側平原與雄鹿城斷開,加上從山梁底部流過的河,形成一片自然阻隔帶。為了防備來自山林的野獸,前代鹿王特意在丘陵西南面設置了一個村寨,這裏的軍事防衛力量比其它同規模村寨強大得多。長矛、弓箭,加上塔樓,每年都要殺死多達數百頭野獸。久而久之,來自山中的掠食者們知道這裏是人類禁地,也就逐漸遠離。

無論熊、獅、虎、豹,它們都有著專屬於自己的智慧。野鹿和獐子雖然跑得快,卻沒人管。人類飼養的豬羊雖然好吃,卻在掠食過程中充滿了危險。落單的獵人在猛獸看來是食物,區區十幾個人的狩獵隊也不難對付,可是帶有墻壁的村寨就不同,那裏守衛森嚴,人多勢眾,即便是強悍的暴鬃熊也扛不住重型弩炮的沖擊……人肉雖然美味,卻不值得為此付出慘重的代價。

按照鹿族皇家資料庫裏泥模板上的記載,北山獵場已經七十多年沒有出現過成規模的大型肉食獸。這裏所說的“規模”,專指五十頭以上的獸群。獸類之間有其特殊的信息傳遞與交流方式,它們也許有著與人類同樣的基因遺傳記憶。總之,北山獵場一直是野鹿和野豬的棲息地,偶爾有幾頭不長眼睛的暴鬃熊或黑嚎狼闖進來,但它們很守規矩,只要弄到獵物,就會帶著收獲轉身離開,很少在此久居。

這是因為歷代鹿王每年冬天都會組織王室成員外出狩獵。這些自以為幸運的野獸永遠不可能活到第二年春天。無論人員還是裝備,王室成員及其衛隊絕非普通村寨獵人可比,在鋒利的長刀和弓箭面前,再兇橫的暴鬃熊也只能落荒而逃,若是跑的慢了,肥厚的熊掌就會擺在餐桌上,成為令人垂涎的美食。

今天天氣不錯,烏雲難得散開,太陽露出了久違的顏面。馬匹也似乎被人們高漲的情緒感染,跑得比平時更快。時近中午,鹿豐國射了幾箭,得到了一頭半大不小的鹿,幾只野兔。

他左手挽住獵弓,雙腳踩住馬鐙,極不滿意地看著正在收拾獵物的士兵,皺起眉頭:“太少了,才這麽點兒……”

去年的這個時候,狩獵成績堪稱輝煌,總共得到了三十多頭大鹿,十幾頭獠齒豬,甚至還有兩頭毛皮漂亮的白斑豹。

深知他心意的長子連忙策馬上前,湊近鹿豐國身邊,勸慰地笑道:“阿爹,不要急,現在還早,咱們再往前走走,鹿群應該就在林子裏面。”

非正式場合,女兒們都光鹿豐國叫“阿爹”,而不是“父王”。他本人也很喜歡,覺得這樣做更具親情。

“好,聽你的,再往前走走看。”鹿豐國笑著點頭,拉動韁繩,催動跑馬匹向前。

同樣是王室狩獵,北方蠻族與南方白人有著很大區別。野蠻人不像白人那樣會派出騎兵前哨在附近尋找並驅趕獸群供貴族射殺。無論貴族還是平民,野蠻人都看重個人能力,只有自己找到並殺死的獵物才能算是收獲。

地上覆蓋著一層不算厚的積雪,深度剛好沒過馬蹄,這點障礙對馬來說不算什麽。騎隊跟隨著興致很高的鹿王繼續向前,朝著森林深處而去。

即便是習慣了寒冷的黑針松也必須服從自然規律,它們的枝葉在這個季節比平時稀疏,因為數量太多,交替生長的樹枝擋住了陽光,金黃色光斑透過枝葉間隙灑落在地上,在陰暗灰白的林間雪地照出一片片光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