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二節 一起發財(第2/3頁)

當一個行業變得興盛,看到亮晶晶的銀幣成堆裝進別人口袋,商人們自然眼紅心熱,他們拋棄了之前嘲笑旁觀的態度,主動找到祖木,想要分一杯羹。

“兄弟,雖說我是獅族人,可咱們幾千年前都是一個老祖宗。你這泥炭生意做得很紅火,要不這樣,我來做你的分銷商怎麽樣?”

“錢是永遠賺不完的,多個朋友就多條路。我說祖木兄弟,我那個商行主要做獅族南邊的生意,要不咱們商量商量,北邊我不摻和,讓給你,你跟磐石城那邊說說,我自己帶人拉貨,這樣大家都有得賺。”

“是啊,你想想看,你的商隊每次只能拉那麽點泥炭過來,其它部族也需要,你卻供應不了那麽多,真的很虧啊!現在這部分我們幫你補上,也算是一舉兩得,大家一起發財。”

神靈作證,這些人都是自己找上門,祖木根本沒有私下鼓動。他深信年輕領主說過的那句話——只要有超過百分之三十的利潤,商人們就會爆發出前所未有的自覺性,全面推動泥炭普及。

祖木很清楚,找上門來的這些人有很大一部分是貴族,虎族獅族都有,甚至還有鷹族和鹿族。其實獅王根本用不著絞盡腦汁推行貨幣制度,隨著社會進步與社會發展,貨幣必然與野蠻人產生緊密聯系,誰也離不開誰。

“盛興隆”收購的貨物種類比以前更多了,尤其是動物毛皮,已經代替了糧食,成為目前交易的最大宗項目。

被別人分走利潤終究不是什麽好事,可是祖木無法拒絕。有些家夥來頭很大,比如獅王陛下小舅子二姨夫四姑媽女兒侄子表姐的弟弟,虎王陛下六大爺老婆妹妹堂弟的表哥,還有各種城主、統領、高階巫師的代言人……他們都是些了不得的大人物,屬於跺跺腳就能讓地面晃三晃,一口唾沫就能決定某個平民生死的實權者。

祖木很為難,至少表面上看來是這樣。

必須有一個激烈思想鬥爭的過程,他在暗地裏沒少發牢騷,不外乎是埋怨爭搶利益的人太多,而且一個也不能得罪。有好幾次,公開或私下的場合,祖木喝得酩酊大醉,噴吐著嗆鼻的酒氣,像瘋子一樣指天叫罵。

“都他1嗎的欺人太甚。”

“我大老遠的把泥炭從磐石城運過來,我容易嗎?”

“賺錢的生意都讓他們搶了,我還怎麽活?”

純粹就是罵幾句而已,等到酒醒,該怎麽樣還怎麽樣。

這些人也不敢逼迫太甚,他們很清楚,祖木是磐石城的代言人。盡管牛族和其它部族之間偶爾爆發戰爭,去年還滅掉了豕族,但生意就是生意,沒人會跟錢過不去。

無論逼死或逼走祖木,甚至動用權力查封“盛興隆”,都是得不償失的愚蠢行為。

從另一個角度看,如果沒有祖木在中間牽線,誰也別想從磐石城拿到一塊泥炭。

在共同的利益面前,再強硬的人也必須軟化。利欲熏心的家夥們很快結成同盟,他們成立了一個松散的商業聯盟,公推祖木為會長,約定以各家的勢力分攤泥炭銷售額度,祖木的“盛興隆”可以在其中占據百分之三十,各部落參與進來的商人共同確保他永遠享有這部分利潤。作為回報,祖木必須幫助大家說動年輕的磐石領主,拿到約定的泥炭銷售份額。

任何利益集團的形成都需要一個過程。誰也沒有意識到祖木在演戲,他們只看到了表面上本該裝進他口袋的錢掉了出來,卻沒想過從最初開始這就是一個局。

祖木親筆簽名的商業介紹信很值錢,至少五百兩黃金一張。

只要持有這張寫滿了文字的紙,就能從磐石城以成本價購買約定份額的泥炭。

祖木這次表現的非常堅決——按照各人需要的泥炭數量,五百至一千兩黃金絕對不打折扣,而且必須是經過檢驗的純金,不能用獅族流通的貨幣或其它貨物抵扣。

之前的懦弱、無奈、哭喊、叫罵統統都是偽裝,看著無可奈何拿出真金白銀換取介紹信的商人們,祖木心裏樂開了花。

磐石城的泥炭生產力高得驚人,傻大黑粗的豕人很難擔任技術性工作,他們對純粹消耗力氣的挖礦石泥炭采掘幹得很歡。人人都有一個發財夢,人人都想在磐石城得到一套屬於自己的新屋。天浩制定的獎勵制度在他們看來很公平,無可挑剔,沒人想過這是萬惡該死的剝削行為,也沒有腦子抽筋的家夥跳出來指責年輕領主是趴在勞動人民身上的吸血鬼。他們每天都在自己的幸福拼命努力,收獲多得驚人,積存下來的泥炭堆滿了幾十個露天臨時貨場。

單憑“盛興隆”自己的運力,根本無法解決如此之多的泥炭。東西太多只會造成商品積壓,天浩迫切需要將它們換成糧食、布匹、毛皮、金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