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高中狀元

要說易卓自打穿到古代,哪點最不適應?

並非是衣食住行任何一項,甚至也不是沒有電腦手機等等,畢竟他腦子裏還有三十多年的古代原身記憶呢,不適應是有,卻也只是不適應了幾天罷了,沒多久就逐漸適應了下來。

真正讓易卓不適應的,是古人和現代人的三觀不同。

再確切一點,就是古代法律實在讓易卓槽多無口。

古代律法也叫做六律律法,即是吏律、戶律、禮律、兵律、刑律、工律這六種。

不過名字上雖然是刑事法典,但其實朝廷很少把它正式叫做“刑律”。

為啥?

原因很簡單啊,因為古時候沒有劃分部門法的觀念,也沒有區分民事違法和刑事犯罪的觀念,甚至也沒有區分民事司法和刑事司法的觀念!

易卓在最初知道的時候真是懵逼當場,他從來沒想過,古人制定律法的時候根本就沒有制定刑法典的意思。

易卓也曾經問過周老爺子,為啥不制定刑法典?

周老爺子聞言也愣了愣,說道:“沒有必要啊,有六律的足夠用了呀!”

易卓反復問了問,才明白過來,在周老爺子這樣的純古人看來,制定的法典就是制定囊括國家一切事務、一切生活的綜合大法,沒有什麽部門法典之說,至於其它一切特別法規,都不過是律典的補充。

律典和其它特別法規之間的關系,絕對不能等同於後世的憲法與各部門法的關系。

制定律典時,更只是意在申明國家禁令,而沒有向老百姓宣明權利的意圖。

易卓當時就問了,那國家禁令要怎麽辦?

周老爺子對此解釋得更簡單了,捋著胡子搖頭晃腦的說道:“法度非刑不立,故欲以政導民者,必以刑齊民……”

易卓聽了,感覺想死的心都有了。

他聽明白周老爺子的意思了,古代律法,在古人眼中主要是用來輔佐“禮”的,是“禮”實現的保障,此即所謂“禮之所去,刑之所取,出乎禮入乎刑,相為表裏者也。”

難怪了,古時候只要是有錢有勢的,很容易就逃脫罪責,根本原因在這裏啊。

本來吧,易卓並沒有打算在短時間內碰法律的問題,畢竟法律問題呢,是國之根本,貿貿然碰這個會動太多人的奶酪的。

但是誰讓這次運氣好呢,易卓瞅著試卷上的那道試題,眼神怪怪的笑了笑。

天予不取,反受其咎!

既然如此,他就不客氣了。

當然他也不會真的二逼兮兮的,在試卷上寫出律法的真正問題,他必須給他的策論連續套上幾層皮才行。

雖然套上去的幾層皮也是真的就是了!

易卓擡手慢悠悠的開始磨墨,一邊磨墨一邊在腦子中組織語言。

很快,墨磨好了,他也想的差不多了。

直接下筆開始寫。

寫啥呢?

先引經據典扯了一通高帽,表示本朝律法已經非常好啦,想逃脫罪責的,肯定都是壞蛋,到時候必定會嚴懲雲雲,然後筆鋒一轉,開始聊起了六律的職責。

古代律法別看沒有刑法律,但是六律也包括了所有職責。

比如說,吏律是關於官吏違反職責的懲罰規定。

戶律是關於違反稅收、田地房屋、婚姻家庭繼承、契約等管理秩序的懲罰規定,禮律是關於違反禮儀或祭祀制度的懲罰規定。

兵律是關於違反國家邊防、軍政、郵政制度的懲罰規定。

刑律是關於賊盜、殺人、鬥毆、奸淫、詐偽等一般刑事犯罪的懲罰規定及違反訴訟程序的懲罰規定。

工律是關於違反國家工程營造及水利管理等方面制度的處罰規定。

每一項犯罪都能在其中找到能管它的地方。

當然,易卓也不會挨個都細說,隨意點評了幾句就到了重點——戶律上面。

確切的說,是婚姻家庭繼承上面。

看到這裏,估計考官依舊看不明白易卓在說啥。

後面易卓就開始細說繼承人制度的問題,只有男性才叫繼承人女性不是繼承人之類的有的沒的,然後虛晃一槍到了真正的重點——婚姻家庭上面!

易卓一開始疾呼,憑什麽只能男子休棄女子,女子為啥不能休棄男子,為何男女之間的關系差這麽多?

要知道,女子一旦所嫁非人就是一輩子的事兒,男子不喜嫡妻卻可納妾!

這一點也不公平好伐!

後面就是一連串的放飛了。

簡單的說,就是易卓努力在提高女性地位,拼命的引經據典。

易卓一路筆走遊龍,寫的超放飛超開心!

就在易卓寫的開開心心的時候,一陣輕微的騷動響起。

易卓本身是沒有在意的,那就在下一瞬間。

系統開始猛刷屏。

系統提示:掃描到強力BOSS,宿主小心宿主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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