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1章 不花錢也辦大事(第2/3頁)

李牧心說,那是因為他們太笨,生不出我這樣的好兒子……咦,這話怎麽好像有些奇異?

“不過朕很好奇,你能告訴朕,修到現在,花了多少錢嗎?”待李牧自謙完了,李世民又輕聲問道,這也是他最想知道的。

“折成錢的話,七八萬貫是要的了。”李牧便按照早就你定好的報價,報出了個他也是頭一次聽說的數據。

其實在魏瓔珞的賬上,一期工程一共開銷了三萬貫而已。

但對上頭報賬時,明顯不能這麽算。畢竟一期工程的人工花錢少,後續的工程用人越來越多,花銷越會更多一些。

要是只圖一時臉面,少報一些,那李世民讓他按照這個價格,把長安城重修一遍還不給錢,非得把李牧的褲衩都賠掉了不可。

七八萬貫並不多,若用糯米來修,每個二十萬貫是下不來的。

這樣一比,李牧都覺得自己簡直是良家企業賺良心錢啊。

不過就是七八萬貫,也把李世民嚇了一跳。

“你一共才多少錢,甩手就花光了,後面怎麽辦?”

“臣這不是又想了一個好主意麽?”李牧娓娓道來:“臣之前跟陛下提過的,三方都有利益的那個?”

李世民恍然,關切問道:“施行的怎樣?你可不能威逼利誘!”

“臣沒有威逼利誘,就給了一個許諾,他們就都高興的不得了。”

“什麽許諾,能有如此的效果?”李世民問的極仔細,李牧做事大刀闊斧,他就擔心出紕漏。

“契約在此,還沒來得及上報,請陛下鈞鑒。”李牧趕緊從袖中,掏出大唐建業、當地縣衙、還有皇產局,暫定三方協議,雙手呈上。

李世民接過來,逐字逐句仔細翻看,不禁感嘆:“佩服佩服,你能想出這樣的法子,果然是天賦奇才!”

首先成立一個藍田縣開發公司,隨後的契約,都是以藍田縣開發公司為基礎,跟各方制定的。

那份與藍田縣開發公司訂立的契約中,規定了藍田縣將藍田縣開發公司所需要的土地,租賃給藍田縣開發公司九十九年。租金就是縣衙裏頭的收入,會用於本地的民生。

在與皇產局訂立的契約中,規定了藍田縣開發公司,有權利開發皇產局名下的礦產,作為回報,藍田縣開發公司的既得利益中,會有一部分上繳內庫。

而且最妙的是,所有契約都只有十年強制。十年之後,水泥工廠會歸當地所有。這樣等於是付出了十年努力,本地的老百姓,就能得到一座水泥廠。這不是金蛋,而是下蛋的母雞啊!

而李世民之前問過李牧,水泥作為一種基礎建築材料,是早晚都要推廣開來的,用不了十年,就遍地都是水泥廠了。價值會下降,但不會沒有。可這些消息,別人是不知道的啊!

真是人比人得死,貨比貨得扔!

李世民是看了又看,贊了又贊,還讓人將這份契約抄錄下來,要回去再研究研究,看看在別的事情上,能不能也觸類旁通一下。

然後他朝李牧深深看了一眼道:“有你在,大唐百年之內,必蒸蒸日上,朕就算死了,也不擔心下一輩的事情了。”

“哎呦,陛下謬贊了。”李牧嚇一跳,忙擺手道:“臣做了點微不足道的事情,沒什麽大不了的。陛下萬年,怎麽還擔心百年的事兒呢?”

“不。”李世民卻斷然搖頭道:“你現在做的事情,為朕,為朝廷,都指明了一條前所未有的新道——原來沒錢也一樣可以辦大事!”

李牧愣了一下,不禁在心裏為李世民挑大拇指,敏銳、太敏銳了,幾乎一下就摸到了土地財政的訣竅。

這讓很多四百年後的官員也拍馬莫及。

“這麽好的產業,你沒給自己留點股份麽?”李世民看著李牧,不像是試探,而是非常真摯:“合理的範圍內,給自己留點股份,為後世子孫計。你也不必避嫌到白幹的程度……”

李牧笑了笑,道:“臣這回可沒白幹,多少留了點兒。”

“多少?”李世民饒有興致道:“讓朕看看,你貪心不貪心。”

“百分之三。”李牧很肯定地答道。

這絕非謊言,哪怕是李世民派人查賬,也只能看到同樣的結果。

因為李牧早就有所防備,提前將股權疏散開了。

他首先引進了若幹戰略股東,類似於太原王氏這樣的,稀釋為股份有限公司。

然後以‘同股不同權’的約定為前提,引入一部分只出錢不管事的財務投資者,接手了他百分之二十的股份,成功將自己的股權降到了百分之五十以下。

接著又通過與母公司大唐建業換股,進一步將自己的持股比例,降到了三分之一多一點,也就是百分之三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