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69章 滴血認親

滴血認親!

聽到這句話,李牧就放心了。如果長孫無忌是用這種方法,他是不可能成功的。

古人的滴血認親,大體上分為兩種方式,一種叫做滴骨法,另一種則是合血法。所謂滴骨法,是指將活人的血滴在死人的骨頭上,觀察是否滲入,如能滲入則表示有親子血統關系。而合血法是對應活人的,將兩人刺出的血滴在器皿內,看是否凝為一體,如凝為一體就說明存在親子兄弟關系。

古代沒有DNA檢測,因此對於這滴血認親之法,一直奉為圭臬,尤其是滴骨法。

南北朝時期,有一個人叫蕭綜。他的母親吳淑媛,是東昏侯的妃子,貌美而多情,被武帝看中,選到宮中,七個月就生下了蕭綜,因此很多人懷疑他並非親生。

蕭綜長大後,自己也懷疑,就去盜掘老爹的墳墓,刨出屍骨,用自己的血液滴在屍骨上,血立即滲入屍骨中。但是疑慮並沒有因此打消,於是他又殺了自己的親生兒子,把自己的血滴在兒子的屍骨上,又滲進骨中,便再無懷疑了。

唐朝時期,滴骨法是最為嚴謹,也是被公認的驗親之法,也被認為是唯一能查驗出親子關系的辦法。與滴骨法相比,合血法被認為是只能確定血親關系,並不能確定親子關系,略遜了一籌。

但李建成早已經下葬多年,李世民就算再不當人,也不可能把墳墓挖開。因此,這滴骨法不能用,只能退而求其次采用合血法。雖然不能確定親子關系,但只要證明了李牧有皇室血脈,就已經非常足夠了。李淵的三個嫡子,只剩下李世民一個。而李世民作為皇帝,他寵幸過哪個妃子,甚至宮女,都是有嚴格記錄的,而且李牧的年紀,也注定了不可能是李世民的兒子。

只要確定了親緣關系,李牧就跳進黃河也解釋不清了。

合血法進行起來非常簡單,李建成和李世民是一母同胞,親緣關系自不必說。只需要拿過一只碗來,倆人咬破手指滴出血來,看看能否合在一起就行了。

但是實際上,無論是滴骨法,還是合血法,都沒有任何的科學依據。骨骼無論保存在露天地,還是埋藏在泥土中,經過較長時間,軟組織流失之後,骨骼就會白骨化,這樣的骨骼,表層常腐蝕發酥,滴注任何人的血液都會浸入。而如果骨骼未幹枯,表面還存有軟組織時,滴注任何人的血液都不會發生浸入。

而合血法的不科學性,最基本的血型知識就可以解釋。

通常,人的血型分為四種,A型,B型,AB型,O型。所謂A、B、AB、O,指的是血液中存在的抗原。稍微懂得一點生物知識的人都知道,不同血型的血液融合時,會發生凝聚現象,這也是為何輸血要先驗血型的原因。古人只看血液是否發生凝聚,是極其不科學的。想要破這種說法,也非常簡單,多找幾個人滴血就行了,不管李世民是什麽血型,找個二三十人一起滴血,總有相融的。

因此,當李牧聽到滴血認親的時候,心裏是一點兒的畏懼都沒有。對於他的淡然,長孫無忌多少有點沒底,他也不知道李牧到底是不是李建成的兒子,他只是賭一把,反正李世民已經對他有所不滿了,即便不搞這滴血認親,也會對他有所疏遠,還不如搞一下,至少也有一點兒成功的可能。

“好,滴血認親。”李牧爽快地答應了下來,沒等李世民和長孫無忌說話,李牧接著又道:“不過,我有兩個要求。”

李世民心中有歉意,聽到李牧提要求,便道:“有什麽要求,你盡管說來。”

“陛下,那臣可就說了。其一,國舅此舉,令臣蒙羞。臣要與他額外加賭,若臣是隱太子的兒子,那自不必說,引頸就戮便是,但若臣不是,臣請陛下為臣做主,我要國舅輸給我十萬貫,做此去洛陽的安家費。”

李牧沒有獅子大開口,而是提出了錢財的要求。因為長孫無忌的身份在那兒擺著,即便今日借打賭,讓長孫無忌回家種地了,過不了多久,李世民還是會啟用他,這樣做沒有意義。十萬貫,對於家大業大的長孫氏來說,並非出不起的錢,但也絕對很疼。長孫無忌想要在一兩天內湊齊這麽多現錢,也必須得拆借才行,大大地丟臉。但這錢又不是多到荒唐的程度,李牧賭長孫無忌的性格,不會躲避,他一定會答應。

果不其然,沒等李世民說話,長孫無忌已經應下,道:“若你不是隱太子之子,那便是老夫錯怪了忠良,十萬貫賠禮也是應當的。”

“爽快!”李牧繼續道:“第二個要求,國舅也看到了,今天樓下來的都是我的親朋故舊,也全都是陛下的臣民,不算外人!我李牧做事,無論對錯,都想要一個光明磊落,堂堂正正。當面鑼對面鼓的,真刀真槍地幹。既然都到了滴血認親這一步了,也沒必要藏著掖著,把條案擺在大堂,讓諸公做個人證,也把太上皇請出來做個見證,免了天下悠悠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