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三章 磕頭

京城裏的許多人,都以為李信這次回鄉是回來顯擺的,畢竟一個窮苦人家出身的孩子,少年封侯,身居高位,不回家鄉顯擺顯擺,怪可惜的。

包括太康天子在內,都是這麽認為的,否則他也不會特意給李信派了五百羽林衛撐排場。

富貴不還鄉,如錦衣夜行,這是人之常情。

但是李信還真不是回來裝逼的。

最起碼不是特意回來裝逼的。

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他並不是那個李信了,或者說不單純是原來的那個李信了。

如果是原來的那個李信,有了如今的成就,估計第一時間就會回到永州清算當年的舊事,但凡罵過他一聲野種的,就吊起來打一鞭子。

幾個舅舅,直接吊在母親墳前。

暴戾一點的,把外祖家抄了也是有可能的。

但是,如今的這個李信,沒有這麽無聊。

他只是很單純的想要避一避京城的風口浪尖,很單純的想給母親修個墳,很單純的想來西南辦點事情。

如今的李大侯爺,甚至沒有把當初死活不讓母親進祖籍的外祖還有舅舅們放在心上,他並不打算聯系他們,也不打算上門去算舊賬。

他真的只是回來修墳的。

祁山的山腳下,有一處簡易的市集,雖然簡陋,卻是附近好幾個村落買東西的地方,從前李信住在祁山上的時候,這個市集上的東西都是不肯賣給他們母子的,只有舅公經一趟手,這些山民才肯賣給他們東西。

為此,早年的李信沒少來這裏搗亂。

李信牽著鐘小小的手,走在市集上,不時指著某個地方,跟小丫頭說一些當年的舊事。

他們兩個人慢悠悠的穿過這個市集,沒有一個人敢出聲認李信。

當初離開祁山的時候,李信是一個穿著補丁的窮小子,如今的李信身穿裘服,一身上下的衣裳就夠普通人家一年甚至好幾年的用度,這些人自然不會認為李信就是當初的那個野種。

直到李信走到山腳下的時候,才聽到一個怯怯的聲音。

“信……信哥?”

這是一個少年的聲音。

李信回頭一看,一個大概十五六歲少年人,一只手拎著一籃山貨,應該是來市集賣東西的,他有些惴惴不安的看著李信,生怕認錯了人。

塵封的記憶湧上心頭。

這個男孩姓林,祁山山腳下獵戶的兒子,比李信小兩歲,今年應該是十……六歲了。

他的名字叫林虎。

早年李信和娘親住在山裏面,日子過的很苦,尤其是李信年紀小的時候,母子兩個經常一年到頭見不到葷腥,就是這家姓林的獵戶,偶爾會送些東西到李信家裏去,東西不會很多,但是也算心意。

後來李信長大了一些,能漫山遍野跑了,就自己去山裏抓些野味,那個時候,林虎就是跟在李信的屁股後面,信哥信哥的叫。

母子兩個人的生活才慢慢改善了一點點。

但是還是不行。

因為山腳下的人不認可他們,李信打到的東西,也賣不出去,只能通過舅公,或者林家人轉手,才能勉強賣些錢。

總而言之,在另一個李信的記憶裏,整個祁山,也就只有林家這麽一戶好人家。

林虎見李信不回答自己,以為認錯了人,連忙低著頭,準備離開。

李信對著他展顏一笑。

“虎子。”

林虎愣了愣,隨即直接跳了起來,兩只眼睛微紅:“信哥,還真是你,那些人都說你回不來了……”

李信拍了拍他的肩膀,笑了笑:“是去京城尋親,又不是送死,怎麽就回不來了?”

林虎問道:“那信哥你找到你爹了麽?”

李信搖了搖頭。

“他死了。”

林虎信以為真,安慰道:“信哥兒你不用難過,反正這麽多年沒有他,咱也一樣過來了,走,我爹昨天獵了頭鹿,我讓他不要賣了,去我家吃鹿肉去!”

李信微笑道:“我回祁山之後,還沒來得及回家,等我回家裏看看,給阿娘上個墳,就去你家找你去。”

林虎“誒”了一聲,然後看了一眼李信手邊的鐘小小一眼,想問卻沒有問出口,提著手裏的山貨一溜煙跑遠了。

他從小比李信吃得好,十二三歲的時間李信便打不過他了,不過這人沒什麽壞心眼,從小到大一直叫李信叫哥。

等到林虎走遠之後,站在李信身後的幾個大漢,才默默把按在刀柄上的手放下來。

這些是隨身保護李信的羽林衛,這裏山高皇帝遠的,京城裏那些希望李信死的人,未必不會在這裏動手。

搖了搖頭,李信踏上了上山的路。

祁山腳下有好幾個村莊,但是山上卻是很少住人,從前也就李信一家住在山裏,就連林獵戶也是住在山腳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