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特殊重大貢獻

“李戰同志特殊重大貢獻表彰大會”

部隊走進場站大禮堂擡眼看到舞台上端橫掛著的紅底白字是這麽寫著的。

上千名官兵齊刷刷的被震撼住了。專門為個人召開表彰大會並且整個駐地所有單位除了戰備值班值勤人員外全部參加,這樣的事情是極少見的。

不但沒有等到六月份的半年總結進行表彰,而且還召開大規模的軍人大會,這樣的榮譽可以說在軍區部隊裏都算是空前的了。

但是出席的領導級別卻是不高,熟面孔梁副部長代表軍區出席,他只是副軍級幹部。上級領導機關也許考慮到事跡的特殊,也許是有其他不好猜測的考慮,抑或是其他原因。

一些老士官和中層幹部則注意到了橫幅的用語。

不是“傑出貢獻”,不是“重要貢獻”,不是“特別貢獻”,也不是“特別重要貢獻”,而是“特殊重大貢獻”。

首先,一般來說,“重大”常用於不好的事情,比如重大事故重大險情等。其次,“特殊”這個用詞非常的值得揣摩,雖然與“特別”只差一個字,但是含義完全的不一樣。“特殊”指的是獨特的、難以模仿學習的,指人的意味比較重,而“特別”常用於區分強調某事,加強意味比較重。

“特殊重大貢獻”六個字完全概括了“4-1”實戰的性質,既承認了是一起事故,也肯定了這件事的積極一面,不偏不倚非常的客觀。同時也意味著上級領導機關已經給此事定了性,其他各方各人是什麽情況誰也不知道,但是李戰是要進行表彰的,不但要表彰,還要狠狠的表彰!

按照一般的表彰大會流程走下來,陳華林主持會議,他先講話,然後負責調查組的梁副部長介紹了調查情況通報了調查結果以及相關人員的獎勵處分決定。

“27號雷達站工作態度存在嚴重問題,給予副站長王東陽記過一次,集體嚴重警告一次,給予渠紅波降職降銜處分,調離27號雷達站;給予道爾營營長警告一次,集體通報批評一次;給予部隊紀事欄目組記集體三等功,主要方向攝像師記個人二等功,欄目負責記者記個人二等功……”

前面對27號雷達站和道爾營的處分大家都是心裏有數的,不重不輕很恰當,這是因為沒有發生傷亡也沒有造成裝備損壞,否則一定會更加的嚴厲。別的不說,如果李戰犧牲了或者戰機廢了,27號雷達站和道爾營從上到下所有直接關系人全部都要處理一遍。

有些人會認為給予主要責任人渠紅波的處分輕了,實際上換個方向來看,降職降銜這個處分非常的恰當。

比降職降銜重的是撤職,最重的是開除軍籍,那麽,渠紅波違反的紀律條令到底適用哪一條處分決定呢?

李戰在二師的時候遭遇多次重大險情,第一次撞鳥,他在安全高度以下跳傘並且彈射之前拉了一把杆救了地面群眾,因此記一等功,注意,他活著。如果他是在安全高度以上跳傘並且拉杆救了地面群眾,但是他犧牲了,絕對是一等功。如果沒犧牲,那麽頂多就是一個二等功。

簡單總結榮立一等功的條件:客觀上進行立功情節後會死,記一等功。

題外話:前不久東部戰區老第一集團軍有個士官榮立一等功,他活得好好的,大家仔細研究下他的立功情節,遠超了記一等功的條件。

因此有個說法,記一等功的基本上都是掛在墻上的,可見要榮立一等功又多麽困難。

反過來,沒有造成人員傷亡裝備損傷,那麽就不能給予渠紅波撤職處分,更加沒達到給予開除軍籍處分的條件。最關鍵的是,調查顯示他並無私心,也是為了給集體爭光,出發點沒有錯誤。

可是光是降職或者降銜又顯得輕了一些,怎麽辦呢?

領導能當領導那是有真本事的,既降職也降銜,不重不輕,尤為恰當!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李戰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救了自己和037號戰機,同時也救了一大批人。單憑這一點,他就灑出去了一大批的救命之恩。

讓人意外的是部隊紀事欄目組居然得到了立功表彰。

知道影像資料存在的只是少數人,因此許多人都不理解。怎麽突然就冒出來個部隊紀事欄目組來,而且還是兩個人分別記二等功集體記三等功!

這個獎勵可是不輕的啊!

如果他們知道立功的攝像師拍攝到全局畫面和特寫細節,如果他們知道了負責記者組織安排的幾個機位把當時場景全方位地拍攝了下來,他們就一定不會認為很突兀了。

因為李戰,那幾個整天在各個部隊裏鉆拍著不痛不癢紀事片的新聞工作者被大餡餅給正正地砸在了腦袋上,他們比誰都懵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