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3章 債主們,為天皇盡忠吧!

興武天皇口中的告示,很快就在大阪城下町內的所有兩替屋前被張貼出來了。

內容很簡單,就是兩條。

一是登記債權。既登記十大兩替屋的債權,也登記其它有償付困難的兩替屋的債權。

二是所有希望天皇幫著還債的債主,都得為天皇陛下盡忠出力!因為只有讓天皇陛下先奪取了畿內五國,才有能力整頓財政,從而幫助大阪兩替屋清償巨額債務啊!

也就是說,想要天皇陛下還債,那就得向天皇盡忠……大阪的奸商們,你們是忠還是不忠呢?

奸商們看見興武天皇的告示,全都傻眼了,他們當然知道盡忠是什麽意思了……那是要幫著天皇陛下去奪取大阪城和京都啊!

他們是貪生怕死的奸商啊,不是當兵打仗的武士,怎麽可能幫助天皇陛下去奪取大阪城和京都?

興子天皇大概也知道這大阪奸商比較慫,所以一早就讓十大兩替屋安排了番頭和手代在大阪城下町內的各家兩替屋外擺了攤,一方面登記債權,一方面向大家解釋天皇陛下的政策。

“這些債務並不是天皇陛下所欠,陛下當然沒有義務承擔,但是忠於天皇陛下的商人,可以得到她的幫助,以渡過難關。如果諸位想讓天皇陛下幫助,那就請為陛下盡忠吧!

如果不願意盡忠,是不可能得到天皇陛下幫助的!”

“只要是效忠天皇的忠商,天皇陛下在還都京都之後,就會拿出大明鹽業銀行發行的債票,幫助大阪的兩替行償還所欠之債務……”

說得好像很有道理的樣子……其實興武天皇根本沒錢替大阪兩替屋還賬,真正出錢的是做好事不留名的大明第一好人朱慈烺。

當然了,朱慈烺的鹽業銀行也不會白白拿錢出了,更不會把寶貴的真金白銀往外拿。他提供給大阪兩替行的,是和真金白銀一樣寶貴的信用。

有了鹽業銀行和日本銀行的信用擔保,白紙也能變成和白銀一樣堅挺的貨幣。

所以大阪的“忠商”們能夠得到的,是以一兩銀幣為標的鹽業銀行發行的五年期無票息不記名可轉讓債券……大阪的兩替行只需要接受鹽業銀行的注資,就可以得到相應數量的“五年期無票息不記名可轉讓債券”,用於償付他們的債務。

而這些“五年期無票息不記名可轉讓債券”,也會得到興子天皇朝廷的背書——這些債券將可以用來支付上繳給朝廷的年貢和其它賦稅,也可以用於朝廷和禦用商人的結算。

總之,這些“五年期無票息不記名可轉讓債券”還是很有用的!

“可是我們要怎麽盡忠呢?我們都是商人,不是武士,要我們去作戰可不行啊!”

“是啊,就算我們勉強上了戰場,也不可能是德川家武士的對手……”

大阪商人還是慫啊!

哪怕有“五年期無票息不記名可轉讓債券”在吸引著,還是不敢去和德川家的武士一戰。

“不需要你們作戰,天皇陛下有10萬北陸、中國、九州和四國武士效忠,不需要你們這些商人上陣。不過天皇陛下並不打算強攻大阪城堡,為了減少傷亡,她打算包圍大阪城。這需要挖掘至少20裏長的圍城壕溝,還需要構築25裏長的胸墻,還需要布置大量的鹿砦和拒馬槍,可能還要構築幾個堡壘……這可是非常龐大的工程啊,需要動員幾萬壯丁!所以就請各位按照登記債權的多寡出人出力吧!

而且天皇陛下還會根據你們出人的多少,另外給你們記功的。等到大阪、京都之戰結束,將會向所有立功的町人發放町土地作為功賞,到時候你們就是町士了,身份類於鄉士,可以擁有苗字可以佩刀,也可以出仕!”

興子天皇派出的代表,這時又拋出了讓人眼饞的町土地。

此時日本國的土地都是公有或者叫領主所有——實際上,封建的土地私有制是不存在的!如果土地都是私有的,領主還領什麽?封建義務又怎麽建立?領主沒有土地可授,封臣又憑什麽服兵役?

所以在土地私有並且可以自由買賣的地方,封建主義的成分是很低的。而在封建色彩濃郁的日本,基本上是沒有什麽私有土地的。

武士占有的土地都是上級領主授予的,領主也可以收回。而農民和町人占有的土地,則需要向領主租用。所以日本農民交納的年貢和大明農民交納的田賦,完全不是一個概念。前者其實是地租,所以才有公六民四和公五民五的標準。而後者只是抽稅,所以一般就是一畝交個五升或是一鬥。

而興子天皇向有功的大阪町人發放町土地作為獎勵,實際上就是給予了他們“士”的身份——他們為天皇辦事,從天皇那裏領取土地,當然就是天皇的“士”。因為領取的土地比較少,所以身份和鄉士類似,也許可以稱為“町士”。但是他們肯定可以擁有苗字和佩刀權,是武士階級的一分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