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8章 苦命的朱慈照

西楚共和國的“制憲會議”還在進行當中——這是一個共和國的誕生啊!怎麽都得好好商量一番,當然不可能一次會議就全都搞定的。

所以在洪興26年3月下旬至4月底,在屬於大明本土的伊寧城內,創立了西楚共和國的共和偉人和共和先驅們,連續召開了一個多月的會議,不僅決定了西楚共和國的政體,制定了共和國的憲法,劃分了共和國下屬的7個萬戶州和70個千戶縣的邊界——70個千戶縣都可以推選一名共和國元老院的元老!而元老院當然擁有共和國的最高權力了……

除了這些政治上的安排之外,這次制憲會議還通過了一個讓後世人民所銘記的《分田分地令》。

這可是一部了不得的法令啊!

這部法律在當時就引起了轟動,而且還在許多年後,被歷史和政治學者們捧到天上去,一致認為這部《分田分地令》才是西楚共和國的根本大法,重要程度甚至超過了西楚共和國的《共和律》,也就是所謂的憲法。

因為西楚的《共和律》只是在表面上保障了西楚的共和制度……而在17世紀、18世紀和19世紀,類似的憲法出現過很多,但是真正得到遵守卻很少。

而地處中亞腹地,經濟、文化、科技等各方面都非常落後的西楚共和國,卻在後來的歷史中嚴格遵守了《共和律》。在長達數百年的歷史中,它的共和制度從來都沒有受到過挑戰!

如果究其緣由,無疑就是這部《分田分地令》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給了西楚共和國的公民以最大的平等——經濟平等!

同時,這部《分田分地令》也確保了西楚的持槍公民擁有足夠養活自己和家人,並且還可以為國服役的經濟實力。

由於西楚共和國的持槍公民們在相當漫長的歲月中,都擁有數量相差不多而絕對數量又不少的土地——戶均都是1000畝,人均約有200畝!所以在西楚共和國境內,並沒有特別富有的公民,同時也沒有特別貧窮的公民。

幾乎所有的西楚持槍公民,都是人人有槍,人人有地,衣食無憂,但也不可能成為巨富。當然了,不能成為巨富並不是因為《分田分地令》,而是西楚共和國特有的地理位置造成的。

在大航海時代,中亞不在是東西方交流的必經之路,商業上的價值幾乎為零。而高昂的陸上運輸成本,也讓中亞成為了一個相對封閉的空間。土地的產出再多,也沒法往外運,所以分到了1000畝土地的公民們,也不可能通過販賣農產品積累財富。

這種地形封閉的地形雖然限制了西楚共和國在經濟上的進步,但同時也和《分田分地令》一起,有利的保障了這個國家的經濟公平——至少在西楚共和國的人口膨脹到一定數量之前,西楚公民們都可以擁有經濟上的寬裕和平均。可以說,處於一種古代賢者所追求的理想狀態當中。

而在這種普遍的寬裕和平均狀態當中,哪怕是西楚霸主,也很難利用他們的職位積累起比較可觀的財富……因為麻煩不小(周圍的國家都不弱,下面的持槍公民又難伺候),同時油水又不足,所以聽著挺唬人的西楚霸主,在朱慈炯的10年任期結束後,就變成了一個吸引力不足的職位了——倒黴的朱慈炯在第一個“霸主”任期結束後,並沒有按照最初的設想去謀求王冠,而是堅決的返回了大同府,之後他又回到了自己出生的北京城,在那裏度過了相當漫長的余生。

後來繼任這個職位的朱慈煾同樣沒有在10年任期結束後去尋求第二個任期,而是和妻子李月娥一起去了位於熱海岸邊的莊園隱居,並且在那裏度過了他們的余生。

雖然在之後的數百年間,朱慈炯和朱慈煾的後裔(兩人女性後裔的子孫)幾乎壟斷了“霸主”一職,但是依舊沒有損害到西楚的共和制度。

而且從朱慈煾開始,每一任西楚霸主都是通過千戶議會投票選舉產生的……

……

在大明代王朱慈炯化身成為西楚共和之父的時候,在一萬多裏開外的孟加拉灣中,緊挨著大明西洋節度使司轄區的新琉球島上,天天下雨的惱人季節又一次來臨了。

所謂的新琉球島就是普吉島,因為琉球國的尚氏王朝被朱慈烺轉封與此,所以才更改島名為新琉球。

而在洪興25年末的時候,這座風景迷人的島嶼又一次換了主人——由於尚氏王朝的尚貞一再懇求,朱慈烺終於同意將尚氏王朝遷回他們的老家琉球島。不過尚質不再是一國之君,而是變成了世襲罔替的琉球郡王。琉球郡王僅僅是封號,並不代表尚貞可以統治琉球……

也就是說,琉球尚氏是“亡國”為代價,換來了返回家鄉的許可。而如此巨大的代價,在尚氏家族的人們看來,卻是完全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