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虧缺銅斤案(下)

江昊軒好不容易謀了個差委,協助刑部堂官德寶查辦雲南解銅官虧缺銅斤案,可那犯官太狡猾,查了幾天竟沒查出個頭緒。韓秀峰說認得那個犯官,還跟那個犯官交過手,江昊軒欣喜若狂,緊攥著他胳膊問:“志行,跟我說說,你咋認得那個犯官的?”

“江老爺,您別急,您先說說周興遠到底咋了?”

“該解官始以漫不經心,致銅斤沉失浸損,迨撈獲才及得半,疑其於沿途將銅斤輾轉發賣,皇上震怒,命刑部究辦。”

“攏共虧缺多少?”

“即此一案,虧缺銅斤十四萬斤有余。”

“虧缺十四萬斤,他攏共才解運了四十五萬斤。”

“你連這都曉得!”

“他經過巴縣時移文知會過我們巴縣大老爺,我見過移文,不光曉得他攏共解運了多少銅,還曉得他雇了多少條船,每條船裝多少斤銅,吃水多深。”

江昊軒急切地問:“除此之外呢?”

不該說的一句也不能說,哪怕站在面前的是同鄉,韓秀峰無奈地搖搖頭。

江昊軒不相信韓秀峰只曉得這些,追問道:“你剛才不是說跟那個犯官交過手,過過招嗎,你是咋跟他結怨的?”

“江老爺,他到了京城是要被您查辦的犯官,但在來京的路上他可是誰也不敢招惹的‘銅天王’!來京城的這一路上,他不但縱容家人、衙役和船夫橫篙系纜,敲詐勒索沿途的船家貨主,還想訛我。他曉得我是進京投供的,以為我身上有銀子,想誣陷我和年前被外放去廣西的杜千總偷盜滇銅,幸虧我留了個心眼,經過夔關時主動納稅,船上有沒有銅,夔關稅官可以給我作證。”

“太可惡了,他連你都敢訛,其它侵蝕之案更不知凡幾!”

姓周的是可惡,但跟姓周的結怨事出有因。

韓秀峰不想落井下石,更不想連累巴縣老家的朋友,只能苦笑道:“江老爺,周興遠虧缺十幾萬斤滇銅是駭人聽聞,不過這事不能全怪他。別人不曉得您一定是曉得的,解運滇銅這差事真不是人幹的,從被委運那一刻起他就注定要被查辦。”

“攤上這差事是夠倒黴的,可現在銅斤虧缺那麽多,不辦他辦誰,不辦他咋跟皇上交差?”

“那就辦他,該咋辦就咋辦!”

江昊軒顧不上喝茶了,把韓秀峰拉到一邊,無奈地說:“你以為我不想辦他,關鍵是咋辦?他狡猾的很,沿途換了好幾次船,把家人和雲南的那些差役全遣散了,我能找到的全是他後來雇的船工,他現在說啥是啥,死無對證。”

韓秀峰就曉得姓周的不會坐以待斃,強忍著笑道:“江老爺,他的家人和雲南的那些個差役只是遣散了,並沒有死,咋就死無對證了?”

“那些人是沒死,估摸著已經回了雲南。皇上沒下旨,德大人就不能出京,去不了雲南咋查?”江昊軒輕嘆氣,接著道:“就算能請到旨,能奉旨去雲南查辦,我們也不一定能找著那些差役和船工,畢竟此案牽扯甚廣,雲南官員一定會幫著打掩護。”

韓秀峰心想就算雲南官員不幫著打掩護,你們過去也不一定能找著證人。姓周的多鬼,他既然把那些人全遣散了就不會讓你們輕易找著,一定會讓他弟弟周二帶著那些人找個地方躲起來,等風聲過了再回鄉。

江昊軒說完之後又欲言又止,韓秀峰猛然意識到這事沒那麽簡單。

因為朝廷查辦官員要分“公罪”和“私罪”,早在乾隆朝時就有上諭:因公者,事雖重大,其情實輕;因私者,事雖細微,其情實重。自來宥過無大,刑故無小,真古今不易之論。

換言之,要是只查實姓周的辦事不力,致使銅斤虧缺。那麽不管虧缺多少,都是因公,屬於公罪。按例只能判罰俸、降級留任、降級調用、革職等等,並且可用加級、記錄來抵消,像這種“因公獲咎”的甚至可以拿錢捐復原職;要是查實其監守自盜那就是私罪,不管怎麽判都不能用加級、記錄來抵消,也不能用銀子捐復原職。

姓周的肯定有罪,但到底是“公罪”還是“私罪”還不是負責查辦的刑部官員說了算,這事可大可小。想到這些,韓秀峰不動聲色問:“江老爺,周興遠現而今在哪兒?”

江昊軒輕描淡寫地說:“關在刑部大牢。”

“他有沒有喊冤叫屈?”

“這倒沒有,他表面上老實的很,一提堂就磕頭,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地說有負聖恩。不管我們咋問,就是咬定船翻了,銅沉了,沒能全撈上來。”

韓秀峰追問道:“死不承認盜賣銅斤,身上也沒多少銀錢?”

江昊軒豈能聽不出韓秀峰的言外之意,直言不諱地說:“鎖拿的時候搜過他的行李,也搜過他的身,把搜出的銅錢和散碎銀子算上,攏共不到兩百兩。志行,你說他狡不狡猾,一定是把盜賣滇銅所獲的銀錢藏起來了,真是要錢不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