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1章 律法

“平身。”李藎忱伸手攙扶起來自己的小舅子,“現在新的稅收法制定的怎麽樣?”

陳叔慎已經料到李藎忱前來肯定也是為了稅收的問題。

大漢入長安之後的先前幾個月,免除了一切苛捐雜稅,只按照北周的律法征收最基礎的稅費,當然北周之前一直征收到三四十年後的稅收,大漢是直接推翻了的。

這個李藎忱肯定不可能承認,否則豈不是等於大漢三四十年都收不到關中地區的稅收麽,因此李藎忱雖然很想把宇文赟和楊堅拉出來暴揍一頓,這兩個家夥明顯就是知道自己的政權不穩固了,所以幹脆折騰一番,留下來這等局面惡心李藎忱。

李藎忱明知道百姓為此承受了很大的壓力和負擔,也只能捏著鼻子堅決不承認。關中這種地方的稅收,大漢是絕對不可能放棄的。

當然了老百姓們當然也不指望著換了天之後,新的朝代能夠承認之前朝代所許下的一切空口白話,這個心理準備大家還是有的。甚至當初如果不是北周武力逼迫,百姓們根本也不可能真的拿出來那麽多錢財。

大漢能夠免除掉其余的亂七八糟的一切苛捐雜稅,甚至免除了一些還算說得過去的稅收,只是征收最單純的百姓收入的稅收,大家就已經算感恩戴德了。

當然了這也只是暫時的,輕徭薄稅是必然,但是不可能已經單薄到只剩下最基礎的稅收,大漢現在還沒有資格和文景之治那樣以黃老之學治理天下。並且關中之地輕徭薄稅的話,大漢剩余的地方呢?

現在大漢已經不再是和之前那樣把天下劃分為一個又一個的區域,各個區域之間幾乎都沒有什麽流通。通過商人,大漢現在已經愈發的連為一個整體,在大漢內部,消息的溝通和商品貨物的流通已經不算是什麽新奇的事,這也能夠讓已經分裂和對峙了三百年的南方和北方能夠盡快的被整合為一個整體。

而這樣帶來的問題就是,大漢不可能在不同的地方使用不同的稅收方法,因此新的、注定要全國統一的稅收律法正在制定,並且預計將在明年開始試行,後年在整個大漢境內實行。

“現在我們已經根據關中這邊調研的情況,制定出來了初步的條規,”說到稅收法規,陳叔慎倒是胸有成竹,這些天他帶著戶部的人配合刑部的人,沒少在這上面下功夫,“法規之中我們暫時打算將整個稅收分為三個部分,一個是針對百姓日常的收入的稅收,一個是針對商品買賣流通時的稅收,最後一個就是針對不同行業的不同稅收。”

對於這個類別劃分,李藎忱倒是並沒有太大的意見。前世他對於商品法和稅收法等等也沒有什麽研究,也就是大致的知道自己什麽應該納稅而已,現在整個大漢的法律法規體系都不過是剛剛起步,人們對於這些法律條文也只能說是有了一個“認識”。

想要讓他們在這麽短的時間內就制定出來完全完善的法律法規,自然是不可能的,只要先劃定一二個準確無誤的努力方向,剩下的自然就是根據長期以來的經驗和教訓進行補充。

畢竟在這之前,華夏的歷史上還從來沒有出現過一個能夠真正稱之為法律法規並且具有絕對的暴力約束能力的法律條文,很多律法實際上都是由依靠政令乃至於不成文的規則和傳統來確定的,到底有沒有道理甚至朝廷到底會不會維護這些律法的權威性都得兩說。

華夏歷史上雖然已經有了諸如秦律、漢律這些東西,但是這些律法並沒有流傳下來,並且其中的條文正如之前所說雜七雜八,很難稱之為真正的律法。

歷史上真正有成文記載的華夏法律被認為是《唐律疏議》,已經是盛唐時候的事了,而這個時代自然沒有這東西存在。

唐代之所以開始逐步意識到成文律法的重要性,就是因為天下各地的交流和溝通隨著盛世的來臨而不可避免的增多,朝廷自然也不可能再讓地方保持不同的律法條文形成差異,因此自然就需要站在中央的角度上來制定一個能夠約束整個天下所有人的律法條文,一來能夠保證江山社稷的穩固,二來也是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和鞏固皇權。

而在之前的南北朝側重點在統一或者自保,歸根結底都在戰爭上,自然沒有人會在乎什麽律法,真的要有律法的話,世家豪強們當然不願意遵守,因為在大多數的世家眼中,他們應該才是立法者,或者換句話說,從他們的口中說出來的才是法律,才是所有人都需要遵守的社會規則。

而朝廷自然也不願意真的有一種東西來限制他們通過各種手段增加苛捐雜稅,否則設立了法律再違背的話,和打自己的臉沒有什麽區別,畢竟朝廷要是真的頒布法律的話,自然就需要維持和保護法律的正確和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