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1章 直達天聽

陳立夫知道很多人都是盯著自己,想要把自己拉下馬。

作為帝國官場裏名氣最大中級官員之一,陳立夫從入仕之初,他的仕途就是引人矚目的,當年在稅部巡查處工作的時候,他得罪的人不計其數,而得罪的人越多,他升官也就越快。

即便是後來調任財務部了,擔任財務部金融司副司長的時候,也是搞了一個證券改革方案,又是不知道得罪了多少人。

後來被調到地方任職,擔任松江府同知的三年時間,陳立夫是比較低調了,但是擔任松江府同知期間,因為他之前在稅部巡查處工作的經驗,所以他是主要分管松江府的吏治問題。

大唐帝國裏的吏治雖然主要是督察院那邊在管,但是通常來說,內閣下屬各部門以及各地方衙門,都會有內部處理官員違法亂紀的機構,通過自查來提前發現問題,避免問題暴露出來之後,造成更大的危害。

盡管陳立夫分管吏治問題的時候,是沒有什麽權限直接抓官員的,但是找出問題官員後,直接彈劾的卻也是不少。

陳立夫也是知道,自己入仕這些年,得罪的人實在是太多了,以至於陳立夫自己都是數不過來自己得罪了多少人。

而得罪的多了,他也就懶得去搭理了。

擔任上海特設縣縣令後,開始的一年陳立夫基本是沒有什麽大動作,所以其他人就算是想要彈劾他,把他拉下來也是找不到機會。

但是現在的吳淞江北岸開發,尤其是在北伐過程裏,通過以租代賣的方式出讓了大批的土地,這就是讓不少人以為抓到了陳立夫的把柄。

既然陳立夫自己把自己送上門來,那麽也就別怪他們出手了。

於是乎,吳淞江北岸開發計劃剛開始呢,就已經是有人彈劾陳立夫了。

而且彈劾的人不少,同時也是沒有驚動陳立夫,他們甚至連上海特設縣的督察院以及松江府督察院都是信不過,他們直接把案子捅到了江南道督察院那邊。

好幾個官員實名彈劾陳立夫,而彈劾的罪名卻也不是說陳立夫貪汙受賄之類的。

這麽多年過去了,基本上熟悉陳立夫的人都知道,這人不差錢,也不貪汙受賄,從這方面下手非但不會給陳立夫造成什麽傷害,相反還會證明他的清名呢。

所以他們彈劾的內容並不是什麽貪汙受賄,而是瀆職。

具體下來就是為了一己私利,為了開發北岸撈取政績,以租代賣的方式廉價出售國家資產,以至於讓國家蒙受了巨大的財政損失。

他們這些人明顯是有備而來的,而是準備了一大堆的資料,甚至連好幾家公司租北岸開發區土地的合同都是被他們拿到了副本,然後他們根據上面的合同內容,再結合當地的地價以及租金之類的,得出了一個結論,那就是陳立夫這樣的操作方式,讓國家至少損失了兩百五十萬兩銀子以上,數額堪稱巨大!

當陳立夫得知此事的時候,江南道督察院已經是根據這些舉報,向上海派出了調查組,以便查明真相。

陳立夫是接到了江南道督察院派來的調查組問詢的時候,才是知道了此事。

陳立夫看著眼前的這幾個江南道督察院派過來的禦史,眉宇緊皺。

被禦史問詢,這是他從政生涯裏的第八次了,他一點都不陌生,甚至都很清楚他們的程序,首先他們會以非正式的名義詢問自己,然後進行調查。

這個過程裏,如果陳立夫無法自證清白,又或者是有確鑿證據的話,那麽這種非正式問詢就會變成正式的調查,督察院那邊會火速正式立案,以協助調查的名義軟禁相關官員。

一旦確立罪名後,督察院就會向法院申請逮捕令,最後就會帶著巡警正式逮捕犯事的官員,徹底進入司法流程。

通常來說,一旦進入立案階段,那麽基本上就別指望著能夠走出督察院了。

因為督察院辦案也是非常謹慎的,針對官員的案件,是他們升官發財的基礎,所以他們會拼命的找證據,同時避免打草驚蛇,當他們正式立案的時候,往往也就是證據確鑿的時候了。

到時候,想要再走出督察院的,那就是不太可能了。

他的前面七次進入督察院,也都是在巡查處任職期間,尤其是在擔任巡查處處長期間,更是隔幾個月就去一次。

但是自從從巡查處處長的位置上退下來後,他還是第一次進入督察院的詢問室呢。

盡管這幾個禦史表現的非常客氣,說說笑笑的,說什麽只是讓自己協助調查,只要搞清楚事實他們就會走。

但是陳立夫卻是知道,這一次,自己的怕是有麻煩了。

他很謹慎的沒有立即開口反駁什麽,甚至是對調查組的詢問也是有問必答,這個時候,和調查組過不去,搞什麽我有權保持沉默這種事,是傻貨才會幹的事,這幾乎是直接對調查組的禦史們說:我有問題,快來查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