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6章 慧塵大婚

在李軒面前,這個即將成為他妹夫的藍章嚴顯得非常的拘謹,半天都蹦不出一個屁,說實話,這讓李軒有些失望。

雖然李軒也是擔心公主駙馬幹涉政治,最後出現動搖皇權的事情來,但是他也不希望駙馬只是二貨,因為不出意外的話,這個藍章嚴會被他安排進入宗務府任職的。

而在宗務府任職的話,看上去處理的都是家務事,但是宗室家務怎麽也算不上小事啊,這普通人還真幹不了。

之前此人正在翰統的報告裏,說是小心思不少,李軒判定,此人估計是第一次見自己,比較謹慎以及拘謹,所以連也是沒有心思和他繼續聊下去,而是很快就是把他給打發走了,然後也是讓翰統那邊,對此人繼續觀察。

只要此人沒有太壞的心思,比如說密謀搞什麽大權之類的,那麽李軒並不介意給他在宗務府裏安排一個比較重要的職務。

如果是真的心懷不軌,那麽就小小的警告一番,讓他當好一個駙馬!

至於說會不會擔心他對慧塵公主不好之類的,完全不用擔心!

慧塵公主好歹也是帝國第一長公主,李軒唯一的妹妹,該有的體面是必須要有的,如果藍章嚴搞出亂七八糟的事情來,李軒並不介意給他來一個‘病故’,然後讓慧塵公主改嫁。

至於說愛不愛之類的,這個就有點奢望了,別說是皇室成員了,就算慧塵公主是普通人家的孩子,這婚姻大事也沒辦法奢望愛不愛的,全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戀愛自由和婚姻自由,這事一時半會的不太現實。

雖然大唐律法裏的婚姻律法裏規定婚姻自由,結婚雙方必須自願,他人不得強迫。

但是律法是律法,傳統是傳統,這個律法,更多的時候,為的還是避免強行掠來女子娶親!

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話,子女雙方哪怕是心裏不願意,但是迫於家庭壓力也是會在口頭上答應的。

官方也是管不了這麽多,只要在法律上成婚雙方是自願的,那麽他們也就管不了這麽多人家家庭內部的事情了,采取的是民不舉官不究!

別說古代了,就算是現代,多少人是因為父母的威逼嫁人或者娶妻的,尤其是某些偏僻山區裏,十三四歲的新娘新郎一抓一大把,連法定結婚年輕都不到。

嚴格說起來,未滿十四歲的還是幼女,那還算強啥啥呢,可惜,人們聽到這些事情都是當成趣聞,又或者冠以民族風俗之類的找借口,也不見有人被真的處理了。

有時候李軒特好奇,後世的人早熟啊,小學生談戀愛的多,啪啪也正常,然後雙方發生矛盾,小新娘會不會把小新郎告上法庭,說他是強奸呢?

如果是真的,那麽就可以證明了一點,那就是和女小學生談戀愛有風險,那可是三年起步,最高死刑!

但是,話有說回來了,如果是大媽和男小學生談戀愛,某天強了他,那麽屁事沒有!

沒錯,後世的律法就是這麽奇葩,人人叫喊的男女公平,在這種事情上面,那絕對是一句笑話!

反觀大唐律法就是正規多了,合理多,對強啥啥的事情,男對女,女對男都通用,一律以強啥啥論處。

而男男,更是嚴厲禁制。

明中期後男風比較流行,大唐統一華夏也是沒幾年,連徹底統一都沒有完成,雖然嚴厲禁制了很多不良風氣,但是以及還有殘留。

之前明王朝時期,很多士紳們都喜歡在身邊養一個俊俏小書童,就跟後世的秘書一樣,有事秘書幹,沒事幹秘書,這年頭的很多風流名士其實也是有事書童幹,沒事幹書童的。

這種情況讓李軒看了有多惡心就覺得有多惡心!

李軒早就是對此事有過相關的規定,一開始只針對官員,但凡有公職者,有雞啥啥行為的一律革職,判刑十年,流放海外,永不敘用,子孫三代不得參加科舉。

後來占據了江南後,為了殺一殺江南士紳喜歡男風的士氣,律法明文規定:雞啥啥者,一律判刑三年,流放海外!

情節特別嚴重者,如強啥啥,聚眾啥啥,屢教不改者,一律死刑,全屍都不給留,所以沒有槍決,而是叛斬首!

不然的話,李軒擔心這麽繼續下去,生育率肯定是越來越低,假以時日,大唐就會完了,因為那些搞基的一個孩子都不生不出來,沒有充足的人口,李軒靠什麽征服全球啊?

大唐的崛起,華夏民族的崛起,靠的是工業革命,強大的近代軍隊,先進的君主集權制度以及上述所有一切的基礎:充足的人口!

一億多人口,就是李軒政府全球的底氣所在!

為了征服全球,李軒是打定了注意,搞基這種事必須是三年起步,最高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