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35章 完全看人品的炮彈

後勤部直接就是把三萬發的五斤以上的炮彈拉倒了宿松前線供應第二軍使用,而這只是第二軍的隨軍炮彈,王朝宏把這些炮彈全部打光了,後頭還會有源源不斷的炮彈送上來。

而在後方的太湖,還有一個巨大的彈藥庫,正在持續對第二軍進行彈藥補充,宿松南邊的長江上,停泊了超過百艘後勤部、海軍的運輸船只,上面滿載了各口徑炮彈、子彈、糧食等各種作戰物資。

甚至把火炮打報廢了也不要緊,因為後頭還有一大堆嶄新的五斤野戰炮呢,隨時都能拉上去代替。

後勤部那邊,幾乎是把國企部下屬的華南武器公司、江南武器公司這兩大武器公司最近四個月的所有軍械產量都是都給拉到了西南前線。

而你要知道,華南武器公司和江南武器公司,和新建立的華北武器公司沒多少產量不一樣,那可是產量巨大的軍工企業。

華南武器公司,下屬的好幾家兵工廠全力生產的話,一個月的火槍產量就超過四千支,五斤火炮能夠超過百門。

而江南武器公司因為建立的時間短一些,但是如今每個月的產量也是不少!

只有華北武器公司因為是最近幾個月剛開始籌建,目前只有一家天津兵工廠正在小規模的試生產,其他幾家都還在建設當中,所以產量並不大。

華南、華北、江南,目前這三家武器公司乃是大唐王朝國企部,對國防工業的基本布局,未來的話,有可能還會再建設一家西北武器公司,不過那是未來了,就現在,乃至後續數年,這三家武器公司將會為大唐王朝提供所有的軍械,其用戶包括大唐陸軍、大唐海軍、近衛軍、大唐西洋公司、稅務稽查隊、各地巡警。

嗯,還得算上國內的各家海上貿易公司!

別驚訝,就和大唐西洋公司,格德斯貿易公司一樣,這年頭做海貿的公司,都有武裝商船,既然商船前頭冠以武裝這兩個字,那麽火炮啊,火槍啊那是必不可少的。

當然了,雖然目前大唐王朝準許這些國內注冊的貿易公司裝備武裝商船,但是對於軍械,尤其是槍炮的管理也是非常的嚴格的。

首先,這些海貿公司必須進行登記注冊,同時申請槍炮刀劍的裝備許可,然後才可以申請購買,批準後才能夠購買到這些軍械,同時這些軍械的每一件都是登記注冊,每年都會進行檢查,內閣海軍部有一個專門的機構監控、管理這些槍支彈藥。

而且所有裝備了艦炮的商船,都必須在海軍部登記注冊,而且在遇到海軍征召的時候,有義務無條件服從海軍的調遣和指揮,這也是大唐海軍為了加強海上實力,補充海軍主力戰艦不足的一個措施。

而進入大唐沿海港口之前,這些槍炮必須封存,同時嚴格禁止這些槍炮離開船只,更加別說搬上陸地了。

當然了,離開港口後,這些海貿公司怎麽使用這些槍炮,海軍部就管不著了,你愛打土著打土著,愛當海盜當海盜!

而陸地上,大唐王朝對槍炮的管理就是更加嚴格了,沒有陸軍部或者海軍部批準,任何人以及組織,都不得制造、使用槍炮,否則就是謀逆大罪。

這也就是說,民營企業如果想要從事軍械業務,也不是不可能,但是必須得到海軍部或者陸軍部的批準,獲得軍械業務的經營許可證,這才能夠從事這一行業,不然就是非法的。

而目前,大唐王朝裏,尚未有任何一家民營資本獲得這種許可,除了國企部的下屬國營企業外,只有皇室資產下屬的皇家武器公司獲得了軍械業務的許可。

不過皇家武器公司才剛成立,連個工廠都還沒有呢!

因為目前大唐王朝的軍械生產,目前只有三家公司:華南武器公司、江南武器公司、華北武器公司。

總體上來說,對於軍械,大唐王朝實施的是一種內緊外松的政策,在海外,大唐王朝準許,乃至是鼓勵那些前往海外的商人、移民們使用軍械用以自保。

但是在本土,則是嚴格管制!

這也是目前的大環境所造成的,首先,華夏自古以來就擁有王相將侯寧有種乎的優良傳統,甭管是亂世還是和平時期,總是有一大票的野心家們想要造反,要是不嚴格管理這些軍械,人家分分鐘就搞來槍炮玩造反。

所以,本土的民間必須嚴格管制槍炮,別說槍炮了,其他的部分冷兵器軍械,比如說弩箭、強弓、盔甲也是屬於嚴格管制的武器。

不過刀、劍則是不屬於管制刀具,民間可以合法擁有,但是只能是放在家裏,用以防盜!

如果是要佩戴出門,需要具備秀才以上功名,嗯,官員自然也是允許的。

而普通人是需要經過申請獲得許可後才可以,通常來說,對需要佩戴刀劍自衛的人進行申請一般是可以獲得準許的,比如說護院、鏢師之類的保鏢性質的從業人員,出遠門經商的商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