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65章 報紙:大唐朝報

大唐王朝建立不過數年,而真正占據三省之地,實際上也不過兩年時間不到而已,而這兩年裏,大唐王朝的重心自然是一直都是放在和明軍的戰爭上。

而內政事務卻是也從來都沒有放下過,李軒趁著大唐王朝還處於一張白紙狀態下,按照自己的意志實施了一系列的內政革新。

在中央,他集中皇權,實施嚴格的軍政分離!

在教育上,他推行科學教育,開設了博士科,重用理科人才,設立了幼軍營、少年學員,嘗試在十六世紀中期建立科學的近代教育體系。

在財政上,他免除苛捐雜稅,攤丁入畝,士紳一體納糧當差、並實施統一的農業稅,又征收商稅、關稅、同時把鹽務直接官營,從中征收鹽稅。

工商業上,他推動工商業,尤其是制造業、海貿的發展,並以此帶動商稅以及關稅的收入。

行政上,他推動政權下鄉,建立鎮、村這兩級行政機構,直接把統治機構建立到了村一級別,加強對鄉村基層的統治力度。

這些以及更多的改革,都是在短短一兩年時間不到施行的,而且這個過程也是遭到了眾多舊勢力的反撲,但是李軒卻是毫不手軟,尤其是士紳一體納糧當差這一改革,更是引起了眾多反叛,但是李軒卻是堅決鎮壓,絲毫都不給他們希望。

而現在,李軒卻是覺得還不夠!

大唐王朝正在和明王朝打仗,需要集中一切力量打仗。

這就需要更多的軍費,更多的槍炮,乃至更多的糧食!

六月二十六日,李軒召開了內閣會議,沒有經過任何的討論,直接宣布,把審判權力從法務部剝離,然後設立皇家法院。

這個機構一聽名字就知道不簡單!

因為這是大唐王朝裏第二個被冠以‘皇家’前綴的機構,雖然說第一個帶皇家前綴機構的皇家科學院並沒有什麽鳥用,但是這個皇家法院卻是不一樣,因為李軒賦予了該機構司法審判權!

一切民事、刑事案件的審判權力,將會通通交給皇家法院審理,並且規定,皇家法院的工作不受內閣以及各地方衙門的幹涉,直接向皇帝負責。

這是一個和樞密院、海軍統帥部、督察院、翰林院一樣,又一個向李軒直接負責的權力機構。

並規定皇家法院要把分支機構開設到縣一級,獨立辦公!

緊接著又是宣布,今後:巡警部、督察院、皇家法院這三家獨立司法機構的人員升遷,只能是在本機構內進行,不得轉調其他部門,其他部門的官員也不得調任到上述機構。

督察院設立反貪司、瀆職司等新機構,專門從事對百官貪贓枉法事進行調查!

而這些都是公開機構,而在翰林院裏,李軒又是成立了翰林院巡察科,不定期派員以欽差名義巡察各地,調查重大不法事,接受當地民眾告禦狀。

又設立翰林院信訪科,規定天下百姓,皆可郵寄書信到信訪科進行舉報,也可親自到信訪科舉報。

為了防止舉報書信被地方官員攔截,書信可直接投遞到歸屬軍方管理的驛站,隨同官方公文一共郵寄!

這些,都是關於吏治上的一些措施,雖然李軒覺得最後用處可能也不大,但是終歸是一些措施,而且李軒也不指望能夠多有用,只要頒發下去,讓百官有所忌憚,那麽也就算是成功一半了。

隨後,鑒於民眾容易受到鼓動生亂,李軒命令禮部方面設立朝報司,專門負責辦一份面向天下人的朝報,向天下人通報朝堂動態、政策、以及對政策的詳細解讀。

每五天一報,由禮部朝報司直接主辦,樣稿隨同公文加急派到各地,並在當地的重要城池印刷後,直接派送到各縣各鎮,並在顯眼的地方張貼!

而這一份朝報的名字,即為‘大唐朝報’,算得上是一種官方主辦的近代報紙了,不過這可不是大唐的第一份報紙,因為除了大唐朝報外,大唐內部已經是有了邸報。

大唐王朝是一個封建王朝,而且建立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明王朝等傳統封建王朝的極大影響,邸報這種東西自然也是有的。

不過邸報只是在官方內部流傳而已,主要刊登的都是一些重大消息,和普通民眾並沒有什麽關系。

但是現在的朝報,卻是一份專門面向百姓的官方報紙,所以要怎麽辦禮部的官員們還是有些搞不太清楚。

因為從古至今,都還沒有搞過這種事呢,這一個搞不好,恐怕就要鬧出大亂子來,因此很快禮部的官員們就是找到了禮部,詢問籌辦朝報的章程。

當然了,他們的問題並不是說怎麽印刷,怎麽把朝報送到天下去,他們更加關注的是,要刊登什麽內容。

對此,李軒對禮部官員給予了口諭指示:朝報的辦報核心有以下幾點:首先,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皇帝李軒永遠永遠都是正確的,英明無比的;再次,要正確引導民眾支持朝廷的各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