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資料的新詮釋

以1941年夏天發生在耶德瓦布內的猶太大屠殺為起點,我們重新開啟了“二戰”期間波蘭—猶太關系的史學。五十余年來,歷史學家和記者們關於此事給出的鎮靜劑一般的說辭,如今必然不可繼續相信了。說戰時在波蘭殺害猶太人的只有德國人(他們在執行那些悚人的任務時,偶爾會得到輔警的協助),肯定是不對的。輔警的主要成員是拉脫維亞人、烏克蘭人或某些卡爾美克人(Kalmuk),當然還有那些眾所周知的“墮落的家夥”,即專門勒索那些想要逃走或藏身的猶太人的“敲詐者”—他們遭到所有人的譴責,因他們犯下惡行卻輕易就逃脫了責任。歷史學家和其他聲音挑出這些人,認為他們是罪魁禍首,並聲稱,每個社會都有“人渣”存在,這些人只是一些“社會邊緣人”,他們已經受到了地下法庭的制裁—如此就輕易為這起事件結案了。

在耶德瓦布內事件之後,人們就再也不能用這種虛偽的套話來敷衍戰時波蘭—猶太關系的問題了。的確,我們必須重新思考的不僅僅是戰時的波蘭歷史,還有戰後的;我們還應該重新評估某些已經被廣泛接受的重要議題:對那些年月裏人們的態度、官方的制度以及後果的解釋。

首先,我認為我們應該改變我們對這個時期的材料的詮釋方法。在分析幸存者的證詞時,我們對他們所提供證據的評估的立論前提,應該從一種先驗的批判轉為一種本能性的肯定。在發現某份證詞的具有說服力的反證之前,我們應承認其內容為事實;只有通過這種方式,我們才能避免在采用相反的方式詮釋材料時可能犯下的錯誤。所謂“相反的方式”,是指在我們為證詞內容找到中立的第三方確認之前,始終對其抱有謹慎的懷疑主義態度。災難越深重,幸存者越稀少。我們必須去傾聽來自深淵的孤獨聲音,比如在耶德瓦布內猶太人紀念冊出版前,瓦瑟什塔因提供的證詞,或者是芬克什塔因關於拉茲沃夫猶太大屠殺的證詞。

在某種程度上,我是根據自己的經驗提出觀點的。正如我在本書開頭所言,我花了四年時間來理解瓦瑟什塔因在他證詞中想要傳達的信息。但我們可以從以下兩方面得出相同的結論:一方面,在找到反證之前,我們應該承認猶太人關於受到當地民眾暴行欺淩的證詞為真;另一方面,在波蘭史學研究中,他們對波蘭裔族群參與殺害波蘭猶太人只字未提,故而這個結論已不言自明。有大量文件可以證明,對證詞的研究是極為重要的。僅在華沙的猶太歷史研究院,我們就能找到超過7萬份證詞,它們都是在戰後立即向大屠殺幸存者收集而來的;這些證詞提供了大量的證據,證明波蘭人相互勾結密謀,參與殺害他們的猶太鄰人。但這些證詞基本上只來自那些有非常“令人難以置信”的故事可說的幸存證人—就如瓦瑟什塔因和芬克什塔因一樣。因此,我極力主張放下我們的懷疑。

然而,我們如此迫切地需要改變詮釋材料的方法,歸根結底並不是因為我們(作為研究那個時期的史家群體)的專業技能有所欠缺。關於波蘭猶太大屠殺這起我們無可回避的事件的所有證據,都有一個內在的特征,方法論上的規則應該以這個特征為基礎而產生。

我們——通過證人所說的事實——所了解的大屠殺,在納粹統治下猶太人的遭遇裏,並不具有代表性。我們所了解到的,都是一些“有偏差”、有傾向性的證據:這些故事都有較為圓滿的結局。因為講故事的人都極為幸運——他們活了下來。即便是未能幸存的證人做出的陳述也是如此——因為這些陳述因敘述者的死亡中斷,而敘述者留下的往往只是他們願意說的部分。我們所能掌握的材料,只是敘述者生前寫下的東西。然而,關於“黑暗之心”(亦即他們經歷中最為本質的東西)、關於他們最終的背叛、關於戰前90% 波蘭猶太人遭受的苦難,關於這些事情的細節,我們都永遠無法了解了。這就是為何我們必須逐字逐句地分析我們所能利用的所有信息碎片,因為我們非常清楚,相比現有的、基於幸存者提供的證據而對大屠殺進行的描述,真正發生在猶太群體身上的悲劇只會有過之而無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