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4章 合理

孫明華對劉上書的表現卻很滿意,劉上書出手果斷、幹脆,毫不拖泥帶水。這三槍,也說明了劉上書與軍統決裂的決心。

“明哥,孔祥宇還是讓他死得太便宜了。”朱慕雲與孫明華到了碼頭後,突然嘆息著說。

孫明華突然決定要槍斃孔祥宇,對此,朱慕雲並沒有驚訝。唯一遺憾的是,沒能把孔祥宇積蓄的財產拿過來。孔祥宇決定要回重慶,想必所有的家產都已經準備好了。如果能讓孔祥宇出錢贖人,想必他會心甘情願的。

“怎麽啦?”孫明華問,雖然槍斃確實是便宜了孔祥宇,但對方也沒有隱瞞什麽了。所有知道的事情,全部招了出來。從孔祥宇加入軍統開始,一直到如何叛變黨國,再到叛變政保局,全部交待得清清楚楚。

如果再對孔祥宇用刑的話,孫明華都找不到理由了。雖然他是為日本人效力,但還沒有喪心病狂到這個程度。

“如果讓孔祥宇把錢全部交出來贖命,想必他會同意的。”朱慕雲緩緩的說,現在,這筆錢怕是要便宜鄧湘濤了。

“不能什麽事都把經濟利益放在首位。”孫明華說,這種事他連想都沒想過,對他而言,只要能撬開孔祥宇的嘴就足夠了。

“能賺點外快,何樂而不為呢。孔祥宇有沒有說他住在哪裏?”朱慕雲問。

“你覺得,現在再去,是不是有些晚了?”孫明華似笑非笑的說,作為軍統古星區機要室主任,失蹤了這麽長時間,如果軍統還不知道的話,那古星區早就應該湮滅了。

“可惜,太可惜了。”朱慕雲搖了搖頭。

“做人不能太貪心,孔祥宇已經人盡其用了。”孫明華笑著說,人心不足蛇吞象,便宜不可占盡,也不可能讓你一個人占盡。

“他的錢,我們不要,只會便宜軍統那幫人。”朱慕雲說,自己把錢搞過來,分一點給鄧湘濤,他會很高興。

“誰讓你這麽晚才想到呢。走吧,我們任務是破案,不把軍統的特別行動隊抓住,這個案子就不算真正破了。”孫明華說。

既然知道真正動手的是沈雲浩的鐵道破壞隊,他當然不能把孔祥宇當成真正的兇手。就算到時候必須向日本人匯報,但他心裏,依然會留下遺憾。

“行,行,破案的事我幫不上忙,我負責分錢,行了吧?”朱慕雲走進辦公室,拿出四根金條遞給了孫明華。

“這又是什麽錢?”孫明華把錢接過,隨口問。

朱慕雲還真是財神爺,不但給的錢多,而且每個月都有。只要是發財的事,總喜歡拉著所有人一起。所以,只要是朱慕雲的事,哪怕對他再不感冒,至少不會為難他。

“易尚海部的那批槍。”朱慕雲笑了笑,說。

“什麽?!”孫明華的金條原本已經裝進口袋了,但他又拿了出來。倒賣軍用物資,這是要殺頭的啊。他雖然沒經手,可只要拿了這四根金條,就成了朱慕雲的合夥人。

“明哥,我辦事你放心,這錢不燙手。易尚海的案子,你再拖兩天,剩下的事情就圓滿了。”朱慕雲微笑著說,現在,只剩下新四軍的那批槍還沒有拿走了。

這四根金條,是現在幾十條槍換回的利潤。易尚海教導連的槍,已經處理了一半。剩下的幾十條步槍,以及機槍和投擲筒,是朱慕雲給新四軍準備的。

新四軍不管是什麽名義來購買,那筆錢都沒有意義,是朱慕雲自己出的錢。原本,孫明華應該能分到八根金條。但朱慕雲總不能虧本吧,自己送給地下黨的四十根金條,必須要收回來。

這四十根金條,是朱慕雲的備用金。從情感上說,朱慕雲願意為黨隨時貢獻一切。但從實際出發,他身為政保局的官員,又是經濟處的處長,應該腰纏萬貫才對。如果他把資產全部上繳組織,一旦需要用錢的時候,豈不就會露餡?

“慕雲,你可不要做傻事,有些錢可以賺,有些錢絕對不能賺。倒賣槍支,一旦被發現,只有死路一條。”孫明華提醒著說。

“我軍的槍支管理混亂得很,我查過,根本沒按槍號進行管理。所以,我這可不是賣槍,最多也就是換槍。隨時去查,槍支的數量、種類都對得上。唯一不同的是,新舊程度不一樣罷了。”朱慕雲說。

自衛軍的很多槍支,來源五花八門。朱慕雲在時棟梁那裏,都沒看到他們的槍號管理,只登記下面的部隊領了多少條槍。所以,換槍的辦法是行得通的。

“你就這麽確定,如果他們的槍號登記了呢?”孫明華說,一次小小的失誤,足以斷送朱慕雲的前程。這種風險,還是不冒為好。

“就算登記了,也會變成沒有登記。”朱慕雲微笑著說,他與綏靖公署的總務處、經理處,都保持著良好的關系。這件事,綏靖公署也會有人分紅的,要不然,他的膽子會這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