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體檢

戰俠歌又打架了。

這一次他打的是一個八歲已經上小學三年級的孩子,他在對方眼睛中重重鑿了兩拳,弄得對方又青又紫還帶著點浮腫,看起來就象是一只國產大熊貓的最新品種。他媽媽親自帶著受害者跑到戰俠歌家裏理論,那個比戰俠歌大兩歲半,高出半個頭的孩子,從始至終都躲在他媽媽的背後,根本不敢和戰俠歌面對面去爭論些什麽。

在送走那對母子後,戰俠歌已經做好了再次被擀面杖伺候的準備,但是沒有想到他卻意外的看到了老爸的笑容,戰興華志得意滿的撫摸著戰俠歌短短的頭發,笑道:“不懶嘛,竟然能把一個八歲的孩子打得象只小母雞似的只敢躲在他媽背後,聽說你在幼兒園裏還經常以少勝多,打得好幾個人滿地亂跑,真不愧是我戰興華的兒子!”

“對了,我問你。”戰興華問道:“你為什麽要和他打架?”

“因為他說自己是解放軍,還說自己是個排長,我是強盜頭子,當然和他決一死戰了!”

戰興華前面還在不斷點頭微笑,到最後他也忍不住瞪大了眼睛,過了半晌才罵道:“他媽的,你這個小兔崽子!”

戰俠歌到六歲的時候,托兒所發給大班的所有孩子一個雙肩書包,因為按照年齡他們應該去上小學了,戰俠歌看著阿姨示範的樣子,也興致勃勃的將書包背在身上,在那個時候,他腦海中不由浮現起一幕:他坐在課桌前認真聽講,在他面前的書桌上放了一個小小的鉛筆盒,鉛筆盒裏放著兩枝鉛筆,還有……一把小刀!

雖然八分錢一把的小刀是小了點,但畢竟也是把刀啊,電影裏的土匪、強盜手中不都有刀子的嗎?

但是意外的是戰俠歌竟然沒有去上學,他又在托兒所“留”了一級,留級生這個名字在當時絕對不是什麽好彩頭,那些屁大點的孩子,也不管在托兒所留級和在學校留級有什麽區別,反正看到戰俠歌就叫他留級生。戰俠歌一聽到這個稱呼立刻就會翻臉和對方大打出手,其實連他自己也打得莫明其妙,反正他知道有人正在罵自己,而自己在這種情況下打架,回到家裏非但不會被擀面杖伺候,還會得到意外的表揚。既然如此,那就打吧,反正那幫對手的拳頭打到他身上,就和搔癢癢差不多。

戰俠歌在托兒所裏又呆了半年,他每天的長跑,也由一開始的每天兩公裏,增加到了每天五公裏,外加做三百個俯臥撐和二百個俯臥起坐。有一次曾經和戰興華同在一個戰壕裏等待敵人坦克,在同一口鍋裏吃過飯的老戰友來探望他,看到腿上綁著沙袋從幼兒園自己走回來的戰俠歌,老戰友晃動著酒杯問道:“小鬼幾歲了?”

“六歲半!”

“上小學幾年級了?”

“我在托兒所大班!”

“噢,這麽大了還沒有上學?”那位老戰友看著戰興華,若有所思的問道:“看樣子你是打算把他送去體檢了?”

“嗯,就這幾天就打算帶小鬼去轉轉!”戰興華舉起了手中的酒杯,道:“幹了!”

“砰!”

兩只酒杯狠狠碰在一起,在酒汁飛濺中,戰俠歌看到自己的媽媽突然間臉色慘白,當天老戰友留在了家裏,一夜無事,在送走老戰友後,當天夜裏在父母的臥室裏傳來激烈的爭吵聲,戰俠歌用一個枕頭蓋住自己的臉,以他的經驗來看,媽媽總是會很快的向爸爸屈服。但是不知道為什麽,這一次他們竟然整整吵了一夜。

在這一夜裏,有一個詞至少被媽媽重復了五十次:炮灰!

第二天媽媽沒有上班,戰俠歌也沒有上托兒所,媽媽抱著他,不知道為什麽一直在哭。

第三天戰興華拎起他出差時才會用的皮包,順手將戰俠歌的幾件衣服也塞進去,向戰俠歌招手道:“跟我一塊走,我帶你出去玩!”

戰俠歌興奮的連連點頭,他長這麽大了,老爸還從來沒有帶他出去玩過,他緊緊跟在戰興華的身後,不知道為什麽,戰興華竟然伸手緊緊拉住了他的手。戰興華的手又大又厚,手掌上還帶著厚厚的老繭,那種包容感和絕對的力量感是媽媽的手掌不能擁有的,戰俠歌發現自己喜歡父親的手掌。

走到家門前的時候,戰俠歌不由瞪大了眼睛,因為媽媽用自己的身體攔在門前,她死死盯著戰興華,哭叫道:“這也是我的家,戰俠歌也是我的兒子,我不讓你帶走他!”

戰興華皺起了眉頭,低聲道:“讓開!”

媽媽沒有再說話,她咬緊嘴唇狠狠搖了搖頭,戰俠歌瞪大了眼睛,看著自己的爸爸和媽媽在家門口反復撕扯爭奪。

戰興華的忍耐力終於用完了,他怒叫道:“那就別過了!我告訴你陳玉紅,你既然選擇嫁給一個軍人,你就要有成為軍人妻子的覺悟,在關鍵的時候,你絕對不能拉一個軍人的後腿!如果你做不到,想離婚我同意,我簽字,無論如何今天兒子我一定要帶走!”